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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12/2021-185172
组配分类 工作计划与总结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21-10-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1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1-10-21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2021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以及全省人社工作会议和全省人社系统数字化改革工作要求,以“数字化改革”为统领,以实施“人社干部进百企·精准服务促发展”为抓手,持续推进人社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全面开启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征程,数字赋能、唯实唯先,为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交出舟山人社高分报表,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一、积极创建“重要窗口”,交出数字化改革高分报表

1.围绕全省数字化改革“152”部署和省厅“422”架构进行系统谋划,全面摸清家底,梳理好项目、系统和数据“三张清单”,确保省、市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都能接得牢、跟得上、跑得快。

责任单位:局数字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工作专班

2.创新谋划舟山特色的场景应用,积极争取省厅试点,跟紧项目推进步伐,定期晾晒进度、组织比学赶超,确保出特色、出亮点、出成效。

责任单位:局数字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工作专班

3.抓好2021年省、市“揭榜挂帅”数字化改革重大项目建设。建设“引才云”平台,提升“淘就业”平台智慧化服务能力,全面实现人才服务全生命周期“一件事”联办;加快劳动保障数字化建设,提升工资支付全过程监管平台,以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的信用监管和服务为重点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创新实施重大项目欠薪“精密智控”,打造具有舟山辨识度的“重特大项目数字化监管”样板。探索打造舟山创业就业“智链通”,主动服务群众和企业,推进就业政策“无感智办”。

责任单位:局数字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工作专班、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劳动监察支队、就业中心、政策法规处、信息中心

二、积极探索“数字就业”,交出高质量就业高分报表

4.加大就业帮扶力度,制定并落实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政策,对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随军家属等重点群体实施精准帮扶,落实失业人员就业帮扶工作,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500人。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5万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责任单位:就业中心、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

5.优化创业生态体系,大力推进创业“双循环”工作机制,建立创业培训标准化体系,鼓励开展“网红”“军嫂”等特色创业培训,继续走出去举办“中国•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大力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000万元,扶持创业2500人,带动就业5700人。

责任单位:就业中心

6.持续深化劳务协作,大力开展“十百千”务工人员招引“深耕”行动,新建省外劳务合作工作站3个。根据产业发展需求,进一步拓展东西部劳务协作“订单”培训的专业类型和合作地区,全年培训1000人以上。

责任单位: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

7.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水平,推进基层高质量就业服务,新建高质量就业社区(村)25个。

责任单位:就业中心

8.创新打造外来务工人员服务平台,线上线下联动,帮扶外来务工人员更好留舟就业。全年开展劳动力余缺调剂招聘会30场以上。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就业中心、信息中心

三、全面规范“社保体系”,交出社会保障高分报表

9.全面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稳妥做好省集中和被征地农民规范参加养老保险后续工作,严格执行特殊补缴政策,全面规范整改历史遗留、信息数据、审计发现等各类问题。

责任单位:养老处、社保中心

10.落实常态化工伤预防工作机制,针对工伤高发频发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采取针对性措施综合治理,切实降低工伤发生率。落实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机制,鼓励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

责任单位:工伤处

11.提升社保经办质量,畅通“电话窗口”咨询渠道,针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预约上门服务,以个人高频事项和离岛乡镇为重点,有序推进服务下沉,年底前社银合作网点达到150家,社保卡快速发卡网点覆盖率超过50%。

责任单位:社保中心

12.全面查堵漏洞,继续实施基金“第三方”诊断评估,推进社保经办稽核风险防控系统应用,“人防+技防”把好风险防范关口。

责任单位:基金内审处、社保中心、就业中心

13.做好三代卡推广发行,年底前实体卡持卡人数新增1.5万,电子社保卡签发率达到70%。做好社保卡集成应用,确保新增和存量养老待遇入卡率分别达到95%和85%以上。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智慧城市一卡通”应用等为抓手,扩大社保卡在非人社领域的集成应用。

责任单位:信息中心、社保中心

四、全面升级“引才地图”,交出人才引育高分报表

14.实施高校毕业生聚舟“333计划”,深耕中西部、东北和省内“三大片区”,优选30所目标院校,组建一批高校引才工作站,开展“一校一码一招聘”,精准开展校园招聘;集聚300名左右企业HR,建立人社“专管员”制度和定期分析、交流、研判机制。新引进高校毕业生1.6万名。

责任单位:人才处、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

15.制定出台新一轮鼓励高校毕业生来舟就业创业政策,扩大见习实习规模并建立跟踪分析机制,力争开展大学生见习实习1000人。

责任单位:人才处、就业中心

16.实施紧缺高端人才招引行动,推进引才方向、责任主体、工作重心“三大转变”,全年引进紧缺高端人才50人。

责任单位:人才处

17.推进技师学院提质增效,探索实施与高职院校合作开展“双证制”融通办学模式,继续实施产教融合“引企入校”改革,全年培养新型学徒600人以上,完成技工学校招生任务1400人。

责任单位:职建处

18.实施“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出台《关于高水平培育新时代千岛工匠队伍的实施意见》,发布《2021年舟山市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标准参考目录》,加大“项目制”培训推进力度,以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全年完成职业技能培训3.63万人次以上。

责任单位:职建处

19.大力推进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方式改革,指导企业开展技能等级自主认定,加强考评员队伍和题库建设,做好第三方评价机构遴选工作。

责任单位:技能人才评价中心

20.实施职业技能竞赛锤炼行动,继续开展“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实施“匠苗”“匠才”培育工程,全年培养高技能人才7500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1500人。

责任单位:职建处、技能人才评价中心

21.实施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引领计划”,全面提升博士后建站补助、日常经费、安家补贴等标准,探索实施“院校引进+进站研究+出站留校(企)”引进模式,力争全市新建博士后工作站5家。

责任单位:专技处

22.以石油化工领域为重点持续深化专技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大力实施“银龄+”工程,全年新培养专业技术人才4800人。

责任单位:专技处

23.实施人力资源服务增量提质行动,积极推动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大人力资源机构引育力度,力争全市人力资源机构突破200家。适时开展人力资源机构综合十强评选活动。

责任单位:人才处、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

24.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式,切实提升招聘质量和精准度。贯彻落实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职务职级等级晋升政策,打好精细管理、岗位调控、绩效工资、规范培训组合拳。

责任单位:事业处

五、全面筑牢“风险防线”,交出平安人社高分报表

25.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探索实施“区块链+用工电子合同”模式,加大企业劳动用工风险“第三方”诊断评估范围,创新实施劳动保障行政许可“云核查”,规范引导新业态劳动用工,全年开展用工体检企业700家,培训劳动关系协调员700名,推动打造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20家,其中省级10家。

责任单位:劳关处、信息中心

26.因地制宜发挥“东海渔嫂”“远洋渔业派出庭”“企业纠纷协管员”等资源力量,全面提升协调处置能力,打响舟山劳动纠纷调解仲裁“不出岛”的服务品牌。

责任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7.纵深推进“浙江无欠薪”行动,加大对“六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力度,优化升级工资支付全过程监管平台,并向投资额5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延伸,推进六项制度台账电子化,强化跨部门数据共享与使用,全面消除监管盲点,构建欠薪治理数字化新格局。全面畅通线上线下维权渠道,多种形式推广“舟山市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微信小程序,实现“一码投诉、全市联动”。做好“无欠薪”县(区)复评考核工作。

责任单位:劳动监察支队、信息中心

28.扎实推进护航建党百年“浙江安薪”专项行动,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完成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劳资纠纷专项治理。明确责任目标,倒排工作进度,积极攻坚鱼山欠薪治理,努力实现欠薪隐患早发现、问题早处置,使广大劳动者安“薪”在舟,为迎接建党100周年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责任单位:劳动监察支队

29.助力打造我市最优营商环境。建立完善政府部门介入企业规模性裁员响应工作机制和劳动关系预警工作机制。以数字化转型提升监管效能,提升工程领域工资支付全过程监管平台和网络调整仲裁平台应用。依托劳动纠纷一体化治理平台,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横向协作。开展许可业务远程核查,为企业提供便利。搭建全方位创业平台,做大做强舟山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一总部四基地”。构建和运用 1.0 版“用工指数”,为务工人员的精准招引提供较为准确的依据。

责任单位:劳关处、就业管理中心、劳动监察支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六、锤炼高素质专业化的舟山人社铁军

30.高质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人社干部进百企·精准服务促发展”专项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实践活动。

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办公室

31.强化干部能力提升。开展“树人社新风大讨论”“干部关心关爱”“攻坚破难大家谈”“比学赶超晒成绩”活动。

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办公室

32.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人社系统重大廉政风险的分析研判,提出对策举措,常态化抓好各类问题整改。组织对各类业务再次进行认真梳理,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严小严早严预防。

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

33.深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2021年全国、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重视理论武装,加强阵地管理和舆论引导,维护人社意识形态安全。

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办公室

34.认真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全力配合支持市委巡察组对我局开展巡察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边查边改,压实责任,抓好整改落实,持之以恒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办公室、各相关处室(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