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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01/2021-185227 文号 舟政办发〔2021〕86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10-22
组配分类 市政府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5    来源:    访问次数:    字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舟山市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2          

(此件公开发布)



  舟山市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突出困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到2021年底前,围绕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推动老年人享受智能化服务更普遍,传统服务方式更完善,全社会适老化程度有效提高。到2022年底前,老年人享受智能化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便捷性不断提高,线上线下服务更高效协同,信息无障碍服务更完善,全社会共同解决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问题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二、重点任务

(一)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状态下对老年人的服务保障。

1.优化“健康码”管理。积极探索和推行无感亮码做法,按照全省“健康码”集成规范,推进社保卡(市民卡)、老年卡、交通卡等集成应用。(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卫健委、市文广旅体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落实“健康码”家人代办、工作人员代查机制和“健康码”信息互认机制,便利老年人跨区域流动。(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卫健委)

2.保障居家老年人基本服务需要。完善舟山市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优化政策咨询、服务转介、设施查询、投诉咨询等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组织、引导城乡社区组织、机构等各类社会力量进社区、进家庭,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用品代购、餐饮外卖、家政预约、费用代收代缴、挂号取药、上门巡诊、精神慰藉等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

3.帮助老年人应对突发事件。优化提升防汛防台“浙江安全码”人员转移精准管控应用,对没有智能手机的老年人,通过使用“浙江安全码”卡片、读取身份证、人脸识别、转移责任人代为登记等方式,确保提前转移到安全区域。(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各县〔区〕政府)在面临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时,通过覆盖全市的应急广播体系向老年人传递紧急信息。(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文广旅体局,各县〔区〕政府)鼓励各地在独居老人居住场所安装具有应急唤醒功能的数字电视终端,实现紧急情况下老年人转移的精准通知与管理。(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各县〔区〕政府)

(二)便利老年人日常交通出行。

1.提供更加优质的打车出行服务。推进出租车电召热线95128建设,对通过95128电召平台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预约服务的出租汽车驾驶者给予补助。鼓励网约车平台公司开展手机应用适老化改造,增设“一键叫车”功能,为老年人提供优先派单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医院、居民集中居住区、重要商业区等场所设置出租车候客点、临时停靠点,切实便利老年人打车出行。(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各县〔区〕政府)

2.提供更为便利的公共交通服务。继续发行老年公交电子实体卡,保留使用现金、纸质票据、凭证、证件等乘车方式,逐步实现老年人凭身份证、社保卡(市民卡)等证件乘坐城市公共交通。(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人社局、人行舟山市中心支行)在城市公交站点新增公交线路电子显示牌40个,新增或优化社区微循环公交线路2条。(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3.提高客运场站人工服务质量。在各类客运场站及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等至少保留一个人工售票窗口,自助售票、取票机等服务终端设立服务人员引导和咨询服务,具备条件的为老年人设立优先购票窗口、专用等候区域或绿色通道等。(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三)便利老年人日常就医。

1.提供多渠道挂号等就诊服务。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电话、窗口、诊间、自助机、网站、手机等多种预约挂号方式。畅通家人、亲友、家庭签约医生等代老年人预约挂号渠道。老年人可凭社保卡(市民卡)、身份证、纸质证明、通信行程卡等进入医疗卫生机构。加大门诊号源下沉力度,市、县级医院40%以上网上号源提前10天优先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放,方便老年人通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约挂号。二级及以上医院适当增加窗口专家号源,保留一定数量的人工服务窗口。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为不会使用智能手机、往返医院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代寄检查检验报告等服务。在挂号、付费等重点场所增设服务岗,为老年人提供指导和帮助。(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2.优化网上办理就医服务。推进适老智能就医服务,简化网上办理就医操作流程,实现网上就医服务与医疗机构自助挂号、取号叫号、缴费、打印检验报告、取药等智能终端设备的信息联通,促进线上线下服务结合。(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全面启动“医后付”,探索实施子女与老年人共享模式。完善出院结算服务,方便老年患者和陪护人员在病区护士站或通过移动结算车办理出院费用结算。(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推动通过身份证、社保卡(市民卡)、医保电子凭证等多介质办理就医购药服务,鼓励在就医场景中应用人脸识别等技术。(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

3.完善日常健康管理服务。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用,搭建社区、家庭健康服务平台,由家庭签约医生、家人和有关市场主体等共同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监测、咨询指导、药品配送等服务。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提供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复诊以及随访管理等服务,实现远程医疗服务向基层延伸。实施老年智慧健康管理,对高龄、独居、失能、部分失能老人等重点人群开展基本健康状况动态监测。(责任单位:市卫健委)深入推进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建设,促进优质产品和服务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

(四)便利老年人日常消费。

1.保留传统金融服务方式。充分保障公众支付选择权,杜绝拒收人民币现金情况。银行保险机构应保留人工服务窗口或人工服务岗位,对老年客户行动不便、遇有特殊情况无法前往网点办理的,应携带智能机具提供上门服务。(责任单位:人行舟山市中心支行、舟山银保监分局)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和公共服务机构应设置人工现金收付通道。(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推广数字政务的机构应充分考虑不使用智能设备人士的需要及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满足公众现金支付需求。(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办)进一步加强支付服务环境建设,改善老年人支付服务体验,特别是零售、餐饮、商场、公园等老年人高频消费场景和水电煤气缴纳、医疗、社保、电信、邮政等老年人高频服务场景,应支持现金和银行卡支付。(责任单位:人行舟山市中心支行、市发改委、舟山银保监分局,各县〔区〕政府)

2.提升网络消费便利化水平。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设置老年人便民设施。推进适老移动支付产品创新,探索大字版、语音版等适合老年人的移动支付产品。(责任单位:人行舟山市中心支行、舟山银保监分局)鼓励餐饮、家政等企业为老年人开设绿色通道和便民服务,营造便捷放心的老年人网上消费购物环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委老干部局)开展第三代社保卡(市民卡)升级工作,提升社保卡(市民卡)针对老年人的数字化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强化警示宣传教育,发布消费警示、典型案例及消费维权分析报告,切实为老年消费者提供消费指引。畅通投诉渠道,降低老年消费者投诉维权难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五)便利老年人文体活动。

1.提高文体场所服务适老化程度。在A级旅游景区和各类文体场所,保留人工窗口、电话专线及现场预约渠道和名额,加强老年人信息服务指引和老年志愿服务,研究提高老年人参加部分文体活动年龄限制。设置扶老助残公益岗,开展智能技术操作帮扶和指导。明确各级各类赛事活动执行方在开设线上报名通道的同时,兼顾邮寄、传真等老年人能够使用的报名方式。(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

2.丰富老年人参加文体活动的智能化渠道。加强针对老年人的智能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开展丰富的传统文体活动,提升老年人的体验满意度。针对老年人在戏曲、广场舞、歌咏、书画等方面的普遍文化需求,引导企业开发设计适老化智能应用。指导A级旅游景区和各类文体场所探索通过5G、超高清、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帮助老年人便捷享受在线游览、观赛观展等智能化服务。(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

(六)便利老年人办事服务。

1.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持续深化政务服务2.0工作,加快推动涉老政务服务事项业务流程再优化、表单材料再精简、数据共享再提升,持续优化老年人办事体验。建立健全“掌办优先、网办为辅、大厅兜底”机制。建设老年人服务专区,综合集成老年人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和场景化应用。(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办、市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完善政府数字化项目立项评审机制,对涉及公共服务、民生医养等方面的项目,要将适老化要求作为设计的必要条件,并在绩效评估中增加适老化评价指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

2.设置线下办事渠道。全市各级政府办事大厅、行政服务中心加强爱心窗口、特殊窗口等建设,合理设置导询服务区、“兜底办”窗口并配备老花镜等便民服务用品,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向高龄、失能老年人等行动不便人员提供代办代跑等上门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办,各县〔区〕政府)

(七)便利老年人使用智能化产品和服务应用。

1.扩大适老化智能终端产品供给。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开发和行业应用。支持健康养老终端设备的适老化设计、研发、升级和应用推广。鼓励智能终端产品普及语音控制功能,确保老年人可通过语音方式实现便捷化操作。(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积极推动语音识别、图像识别等关键技术在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中的应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卫健委,各县〔区〕政府)开展公共服务窗口、无人值守自主设备的适老化、无障碍化改造,确保老年人、残疾人方便使用。(责任单位:市通发办、市残联,各县〔区〕政府)

2.推进互联网应用适老化改造。重点推进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社区服务、金融服务等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适老化改造。优化界面交互、内容朗读、操作提示、语音辅助等功能,鼓励企业根据老年人使用习惯开发应用“关怀模式”“长辈模式”。(责任单位:市通发办、市大数据局、市民政局、人行舟山市中心支行、舟山银保监分局,各县〔区〕政府)

3.为老年人提供更优质的电信服务。开展精准降费,引导电信运营企业针对老年人等特定群体推出专属资费优惠套餐,降低老年人付费操作成本。推进行政村移动网络深度覆盖,通过共建共享、设备利旧盘活等方式,加强偏远地区养老服务机构、老年活动中心等宽带网络覆盖。(责任单位:市通发办、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4.加强应用普及和培训。开展老年人智能技术日常应用普及行动,切实提高老年人对智能技术的应用能力。(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组织招募熟悉智能技术应用的教师、团员青年和社会志愿者深入街道、社区、养老机构,常态化开展智能手机、家电、软件等应用知识普及的志愿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委老干部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充分利用老年大学、老年学习型社团等组织专项培训,开展“以老助老”活动。(责任单位:市委老干部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组织开展“银龄跨越数字鸿沟”三年科普专项行动等工作。(责任单位:市科协、市文明办、市委老干部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各级公共文化机构应结合实际开展老年人智能技术日常应用、志愿服务等工作,针对辖区内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高频事项和使用场景设计简单易学的培训课程、使用指南,方便有意愿的老年人尽快掌握基本的智能技术。(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舟山银保监分局)

5.开展老年人智能技术教育。将加强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能力列为老年教育的重点内容,引导老年人了解新事物、体验新科技,积极融入智慧社会。(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通过各级老年教育机构、老年活动中心、养老服务机构等,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送教上门,建成一批老年智慧生活全媒体课程,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常态化服务教学岗位,帮助老年人提高运用智能技术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市委老干部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

6.营造安全可靠的智能技术应用环境。积极开展互联网安全保护专项行动,突出老年人网络安全防护。规范智能化产品和服务中的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等活动,加强技术监测和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实施常态化综合监管,及时曝光违法违规收集个人信息等行为。(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委宣传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营造老年人使用智能化产品、享受智能化服务的安全环境。(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双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工作推进情况,解决困难问题,完善老年人服务保障措施。各县(区)要加大工作力度和信息共享,加快建立解决老年人面临“数字鸿沟”问题的长效机制。市级相关部门要制定实施计划,安排专门力量,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把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促进老年人融入智慧社会作为为民办实事工程,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建立健全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申诉救济机制,形成监督检查、分析反馈、问题整改、追责问责的监督管理闭环。各地各部门要重视群众提出的有关公共政策或措施适老化建议办理,及时改进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把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相关工作纳入“四社联动”,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三)完善法规规范。加快推动制修订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防止诈骗、信息无障碍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切实保障老年人使用智能技术过程中的各项合法权益。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出行、就医、消费等老年人日常生活需求,推动相关政策的制修订工作。加快推进相关智能产品与服务标准规范制修订工作,进一步明确有关适老化的内容。

(四)加强督促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建立工作台账,强化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做实做细、落实到位。要定期对各地区公共服务适老化程度进行评价,相关结果纳入应对人口老龄化综合绩效评估。定期开展工作督促检查,定期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市级各部门要对政策落实和项目落地情况进行动态监控。

(五)开展普及宣传。将促进老年人融入智慧社会作为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重点,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将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相关工作,纳入老年友好城市、敬老文明号等建设中统筹推进,与“敬老月”主题活动等工作有机结合。对各地区有益做法、典型案例及时进行宣传报道,组织开展经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