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洋产业集聚区分局委托浙江静远海洋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舟山市钓梁区块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2×745MW燃气发电项目出让海域出让海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现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要求,将该论证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舟山市临城千岛路159号
电话:0580-2600175 邮编:316021
附件:附件2--舟山市钓梁区块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2×745MW燃气发电项目出让海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简本)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29日
附件1:舟山市钓梁区块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2×745MW燃气发电项目出让海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简本) .pdf
附件2:舟山市钓梁区块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2×745MW燃气发电项目出让海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简本) .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