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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舟山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26 来源:市教育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更好地为“四个舟山”建设提供人力和智力支持,在全面总结我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成果基础上,依照《浙江教育现代化2035行动纲要》《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舟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总体部署,结合舟山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现实基础和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有力领导下,在省教育厅的正确指导下,我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记“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初心使命,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锚定“在全省高水平教育现代化建设中,舟山要走在前列;在‘四个舟山’建设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中,教育工作要走在前列”的奋斗目标,教育改革和发展步伐全面加快,完成了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得到切实加强,成立了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其秘书组。教育治理能力得到切实提升,围绕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门出台了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育现代化走在全省前列,是全省首批实现教育基本现代化的设区市。学校布局和设施面貌发生根本性变化,各级各类教育的布局结构日臻完善,办学条件主要指标居全省中上水平,部分指标位居全省前列,理顺了市、区高中管理体制。教育公平切实保障,学前教育率先在全国实行招生入园“服务区”;义务教育招生实现“零择校”,成为全省唯一义务教育班额控制达标城市;普通高中实行市区统一招生录取政策;出台加强海岛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对离岛等偏远地区学校支持力度显著增强。教育质量稳步提升,义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结果位居全省前列;省二级以上特色示范高中比例达到100%,位居全省首位;职业学校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教师队伍建设管理取得突破,深入实施“1252”人才强教工程,教师队伍的精气神和能力素质都得到了整体提升。所有县(区)建成“省区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县”,舟山全域实现语言文字规范化。在舟高校办学水平提质升级。

虽然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展示“重要窗口”海岛风景线的新目标,与建设“四个舟山”的新要求,与人民群众对美好教育的期盼还存在明显差距,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在各级各类教育中都不同程度存在。育人理念和教育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城乡基础教育发展不平衡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教师队伍学历层次和学科结构还有待优化,办学资源保障还不充分,职业教育与新区产业发展融合有所欠缺,高等教育布局结构对经济产业转型和创新驱动发展赋能还不够有力。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人才竞争日趋激烈,世界变局加速演进。“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机遇与挑战并存。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新发展格局对教育结构提出新要求,也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提供了有利条件。重大科技创新正在引领社会生产新变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发展正在不断重塑教育形态。疫情对教育理念、模式提出新挑战。人口变动的新趋势和城镇化推进对教育资源布局提出更高要求。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更为多元,对美好教育的期盼尤为迫切。

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使命,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都为教育工作指明了目标和方向。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打造展示“重要窗口”海岛风景线,全面建成“四个舟山”,需要教育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智力支持和文化支撑。要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擘画更加亮丽的海岛教育风景线,必须胸怀“两个一百年”“两个大局”,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共同答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考卷,携手谱写群岛新区新时代教育篇章。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锚定在全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在全市“四个舟山”建设中走在前列为目标,以打造美好教育为根本出发点,以高质量普及学前至高中段15年教育为重点,以改革创新和扩大开放为动力,以队伍专业化和治理现代化为保障,对标“重要窗口”标准和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要求,全力打造具备群岛新区发展品质的高质量现代教育体系,涌现一批具有海洋特色的教育成果,为“四个舟山”和“重要窗口”海岛风景线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教育支撑。

(二)基本原则

牢记初心使命,落实立德树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始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养具有地域特质、中国情怀、国际视野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关注个体生命成长,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终身发展,为美好生活奠基。

聚焦发展需求,强化教育支撑。服务新发展格局,根据国家、区域、省市重大战略需求,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围绕推进甬舟一体化发展、建设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创设长三角海洋科技创新中心、打造现代化海上花园城市等,提出教育方案,贡献教育智慧,谱写教育篇章。

科学配置资源,完善布局结构。根据新发展格局对教育结构提出的新要求,结合群岛新区地域位置优势和海洋经济特点,科学配置教育资源,优化教育空间布局。适应新发展阶段对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需求,调整优化教育结构、学科专业结构、人才培养结构。

坚持分类推进,着力协调发展。持续推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推进区域和城乡均衡发展,扶持农村教育、海岛教育和经济相对薄弱地区教育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不断缩小区域差距、城乡差距、校际差距,关注弱势群体,努力实现有质量和包容的发展。多渠道增加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促进公民办教育协调发展。

遵循问题导向,探索改革创新。以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以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加强顶层设计,充分运用新机制、新模式、新技术创新教育供给方式、激发教育发展活力。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充分运用新机制、新技术探索教育改革新模式,创新教育供给新方式,激发教育发展新活力。

(三)主要目标

聚焦舟山教育发展的现实需求、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秉持教育现代化基本理念,不断完善服务全民终身学习需要的高质量教育体系,让每一位适龄人口得到更公平更优质的教育。

到2025年,全域实现教育现代化,两区两县教育现代化发展指数达到80。所有县(区)创建成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学前教育“服务区”招生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二级及以上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区)比例达到7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100%。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基本上形成“分类办学、特色发展”局面。深化普职融通、产教融合、育训兼容,建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不断完善,建成一批现代化社区学习中心。在舟高校普通本专科在校生数达到2.60万人,在舟高校研究生在校生数达到3200人。

三、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教育工作的根本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落细,厚植学生爱国主义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一)深化理想信念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全过程,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教育核心价值观的重中之重,把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作为重要内容,着力培育青少年的家国情怀,引导和教育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大脑,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为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干部教师培训的重点内容。深化新时代思政课教学改革,将弘扬爱国主义、加强道德养成等作为重要内容,有机融入爱国主义故事、战“疫”故事、先进典型事迹、形势与政策要闻等鲜活素材,不断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亲和力、针对性。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强化对少年儿童的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强化仪式教育和节庆纪念日教育,引导少年儿童为实现中国梦、传承红色基因而努力奋斗。深化“中国梦”“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学宪法讲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推进“红领巾学院”建设,开展“过好我们自己的节日”校园系列活动。积极开展“区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2.0”创建活动,提升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发挥语言文字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整体人文素养、坚定师生文化自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全面深化德育工作。把立德树人贯穿各类教育,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个环节。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团群组织参与、家庭社会联动的思政和德育工作机制。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积极发挥校园文化浸润功能。持续抓好学生团员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团员在学生群体中的先进引领作用。坚持全童入队,建立健全覆盖队前教育、队中培养、团队衔接的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持续激发少先队员光荣感。加强课程育人主渠道建设,落实国家和地方德育课程,改进德育课堂教学方式和评价方法,用好国家统编教材和省地方教材,严格校本教材、课程的审定,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和辐射作用的学科德育示范课程和精品课程。聚焦工作体系、课程体系、教学体系和师训体系一体化,着力推进学校思政课教师一体化建设。实施德育品牌项目建设,加强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中小学中青年班主任队伍和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推评一批市级优秀班集体、优秀班主任、优秀学生成长导师和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三)全面强化劳动教育。培养必备劳动能力,树立正确劳动观念,养成良好劳动习惯,发扬积极劳动精神,提升学生劳动素养。建立完善劳动教育体系,推进中小学家庭劳动教育日常化、学校劳动教育规范化、社会劳动教育多样化。在中小学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程,设立劳动周。加强学生生活实践、劳动技术和职业体验教育。将劳动素养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组织开展中小学劳动教育达标校(优秀校)认定,统筹中小学研学旅行活动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四)加强和改进体育、美育、健康教育。加强学生体育锻炼、审美教育、卫生及心理健康教育,统筹协调各类资源,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教育和职业生涯教育。积极创建和巩固健康促进学校,加强全市各级青少年体育学校建设,普及推广棋类、武术、毽藤球等传统体育项目,推广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第二张成绩单”。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指导、学校教育、家庭支持的近视综合防控体系。推动学校利用家长学校、家委会等途径密切家校合作,协同加强中小学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管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五)探索更加精准的个性化教育。积极开展个性化教育实践,通过课程建设、教学改革、评价创新、家校共育,努力为每个学生提供最适合的教育。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数字化手段开展多元智能测评,精准发掘学生的个性特征和个体潜能。发挥课程育人主渠道作用,探索建立多元融通的个性化课程体系,面向全体、群体、个体分别开设基础型、拓展型、融合型课程。积极推动课堂教学变革,不断探索实践目标开放、内容人本、方式多样的生成性课堂。创新教育评价,努力构建全面体现过程、结果、素养的多元评价体系,全方位、多角度检验学生的综合能力。推动家校共育,强化学校教育、家庭教育有效衔接,努力为学生全面且有个性成长营造良好家校环境。

专栏1  立德铸魂工程

培育20个左右市级德育品牌项目,评选20名左右市级名班主任、100名左右优秀学生成长导师和10名左右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建立学科德育100课100例资源库。

专栏2  劳动实践教育提升计划

建成市级劳动教育优秀学校30所以上,建立5个以上省级中小学劳动实践基地,建成10个省(市)级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10条市级研学旅行线路。

专栏3  “明眸亮睛”工程

开展全市儿童青少年“明眸亮睛”视力健康专业普查工作,建立全市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监测数据平台。确保全市中小学生近视率每年下降1个百分点以上。

专栏4  “润泽心灵”工程

对全市小学四年级以上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筛查,建立“一生一档”,实施“一人一策”心理干预,针对高危学生开展定点医院介入辅导;开展教师全员心理健康上岗持证培训,到2025年持证率达100%;建成全市青少年“润泽心灵”发展辅导中心和各县(区)心理发展辅导中心,定期开设专家心理咨询热线,开展全市“百人百场”心理健康送教团体辅导课活动。

专栏5  体育美育推进工程

培育推广“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培养学生掌握体艺2+1技能,参加至少1项艺术活动。创建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8所,建设省级及以上足球特色学校30所,建成市级体育特色学校30所,建成省级艺术教育实验学校6所,市级艺术教育特色学校30所,中小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在95%以上、优良率在70%以上。

四、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

发展公办幼儿园,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优质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高质量普及普惠学前三年教育。

(一)扩大优质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贯彻落实《舟山市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以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为契机,加快提升区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稳固推进学前教育招生“服务区”制度。优化幼儿园布局规划,以县(区)为单位适时调整完善幼儿园专项布局规划。健全部门联动管理机制,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五同步”建设,及时移交办成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制定实施学前教育第四轮行动计划,加快实施“幼儿园扩容工程”和“农村幼儿园补短提升工程”,扩大城区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创造条件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城区幼儿园先行先试,扩大乡镇(街道)托幼一体化服务覆盖面。

(二)构建合理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力度,科学核定幼儿园办园成本,制订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合理确定学前教育政府保障和家庭分担比例,动态调整拨款水平。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及政府购买服务标准。以同级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价收费为目标,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质发展。

(三)改革创新公办幼儿园办园体制。积极探索创新公办幼儿园办园模式和管理运行机制,推行多形式、多元化办园。鼓励“1+X”集团化办园新模式,支持优质公办幼儿园设立分园,建设幼儿园共同体,进一步优化布局结构,发挥辐射带动作用。鼓励探索政府提供基础设施、保障硬件投入,采用“以事定费”、政府购买服务、委托优质学前教育机构管理和运营等公办幼儿园新模式。

(四)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制订《舟山市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价指南》,实施科学保教。深化学前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完善幼儿园保教质量动态监管机制,持续提升保教质量。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教研体系,建立覆盖城乡的指导网络,加强园本教研、区域教研,强化专业引领和实践指导,建立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完善学前教育片区中心教研组机制。加强幼儿园规范和全过程监管,健全学前教育管理机构和监督机制。稳妥实施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巩固幼儿园等级园率,提高二级及以上幼儿园比例。落实共同体建设、片区联盟、结对帮扶,指导普惠性民办园规范办园和晋升等级。

专栏6  学前教育固本提升工程

学前三年入园率保持在99%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学前教育“服务区”招生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二级及以上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所有县(区)创建成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学前教育发展总体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专栏7  课改项目实践计划

以课改项目研究组为引领,立足课改项目实践园,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强化“一日生活皆课程”的理念,以儿童发展为本实施科学保教,提高教师专业能力,推进幼儿园课程更加丰富、更具个性。

五、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统筹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持续改善办学条件,不断缩小区域、城乡、校际教育差距。

(一)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实施义务教育“强基工程”,进一步优化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做好定海区城北小学、普陀新建小学、东港新建初中、舟山二小北校区扩建、长峙岛初中新建等一批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工程。及时稳妥划分、调整公办学校学区,完善入学信息发布和预警机制。小学、初中班额分别继续保持不超过45人、50人标准,并逐步缩小。持续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包括特殊教育学校在内的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达到省定办学标准。

(二)推进城区名校集团化和城乡教育一体化。建立完善“以名带新、以强带弱、资源共享、城乡一体、优质发展”义务教育发展新机制。持续推进名校集团化办学,全市城区义务教育新办学校和薄弱学校全部纳入名校集团化管理。全面推进以融合型、共建型、协作型等三种模式为主的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全市城区学校与镇区、乡村学校结对共建实现全覆盖,以强带弱,共同发展。深化“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县域内融合型、共建型模式城乡教育共同体占比不低于80%。加大对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支持力度,将办学经费等保障要素向农村地区、薄弱学校和小规模学校倾斜。加大对民办民工子弟学校的结对帮扶和奖补力度,帮助民办民工子弟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切实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着力提升公办学校接纳随迁子女就读的能力,逐步实现随迁子女入学待遇同城化。

(三)落实初中提质强校。全面落实初中提质强校实施方案,对照省现代化学校标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扎实推进以补短提升、培优创建为重点的加强初中教育专项行动,一校一案制订时间表和路线图。组建专家团队,加强有效指导,补齐突出短板,提升学校内涵,基本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需求,初中办学的优质均衡程度基本得到社会认可。

(四)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全面落实建立政府对中小学课业负担监管机制。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科学精准做好“幼小衔接”,坚持小学一年级新生“零起点”教学。科学规范学生在校时间,严格控制学生作业时间和作业总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全面开展校内托管服务,不断提升服务内涵,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规范中小学生各类竞赛,控制评比活动。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公民同招,按《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严格规范民办学校按办学规模招生。

专栏8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工程

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力争75%的县(区)创建成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率达到97%,以县域为单位的小学、初中校际间差异系数均缩小至0.3以内。实施初中提质强校,显著提高约占全市1/3的相对薄弱初中的办学水平,争取全市1/3的初中创建成为现代化学校。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

专栏9  义务教育“强基工程”

不断提升教育资源配置水平,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高质量发展。十四五期间,全市新(改扩)建小学6所、初中4所,建设“互联网+义务教育”示范区1个。

六、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

不断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持续探索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机制,优化完善招生录取办法,着力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

(一)实施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提升工程。依照学校特色办学方向,加大资金投入,逐年对沈家门中学、普陀中学、六横中学、白泉高中、舟山中学等实施整体改造、扩建修缮、设备添置,适当扩大招生规模,持续提升办学条件。

(二)全面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综合考量全市普高的教育质量发展基础,重新定位发展总目标和分阶段目标。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为指引,完善针对普通高中的考核评价办法和业绩奖励办法。扎实推进现代化学校创建和大数据背景下的教育生态监测评估工作,建设健康、优质、可持续、现代化的普通高中教育生态。调整和完善教师学历进修政策,加大教学改革力度,打造一支学习与研究能力兼具的高学历骨干教师队伍。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构建更高质量的新时代普高融合育人体系,提升学生综合能力。做好学优生、特长生培养的顶层设计。

(三)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探索分类办学,培育一批试点学校,逐步形成支撑普通高中学校特色发展的分类办学机制,形成一批涵盖科技、人文、体艺综合等多个领域,有效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的特色普通高中学校。积极探索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和成长新途径。转变育人模式,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变革教学组织形式,构建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行政班与教学班并存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深入推进高中课程改革,建设一批较高质量的选修课程。研究和建立培养核心素养的新的教学方式和评价方式。

专栏10  普通高中分类特色办学试点

坚持“分类办学、错位发展”,制订优质普通高中分类发展方案。推进舟山中学、定海一中、普陀中学、南海高中4所高中分类特色办学试点,加快推动强基班、人文博雅班、海洋科创班、科技创新班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专栏11  普通高中“合作培优”计划

多方合作,立足长远,打造普通高中学优生合作培养长效机制。联合小学、初中,通过兴趣小组、特色课程、社团活动等方式,提早一步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拓展性知识学习。联合在舟高校,通过专题讲座、联合授课、教师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完善培育体系,合力提升普通高中学优生比例。

专栏12  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提升工程

“十四五”期间,计划投入约1.5亿元,持续推进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提升,涉及学校5所。2021-2025年逐年推进沈家门中学扩容工程,2021年启动普陀中学整体改造工程,2021-2022年开展六横中学改扩建二期工程,2022年启动白泉高中老教学楼改造工程,2023年开展舟山中学田径场和外墙两项改造工程。

七、提升高等教育服务地方发展能力

聚焦国家海洋战略和浙江海洋强省建设的重大需求,促进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增强高校创新服务能力,全面提升高等教育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为建设“重要窗口”海岛风景线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和科技支撑。

(一)提升高等教育校地融合水平。支持在舟高校与科研机构、企业合作共建学生培养、人才引进、科研转化、产业孵化为一体的集成平台。支持浙江大学海洋学院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海洋科教基地和海洋人才高地,支持浙江海洋大学申报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支持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建成特色鲜明的高职院校。

(二)建设高水平学科专业体系。支持浙江海洋大学、浙江大学海洋学院建设国内一流海洋类高校,完善学科专业建设体系,加强登峰学科、优势特色学科、省一流学科(A类)和省一流学科(B类)建设。支持浙江海洋大学实施一流学科登峰计划,构建以海洋科学为核心、以支撑海洋特色产业链发展为导向的“涉海生命科学学科群”“涉海工程科学学科群”“涉海人文社科学科群”的“大海洋科学”一流学科布局体系。

(三)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引进与共享。强化产学研协同,支持高校积极承接沪杭甬科创和智力资源辐射,攻克一批海洋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加快科创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支持浙江大学海洋学院、浙江海洋大学参与建设东海实验室。推进在舟高校与中东欧国家院校合作,成为“一带一路”产教协同联盟、丝绸之路商学院联盟等组织成员。

专栏13  学科登峰计划

“十四五”期间,力争在舟本科院校获批建设省登峰学科或优势特色学科1-2 个、一流学科5-6 个;实施对标国际一流学科建设计划,建设1-2 个具有国际影响力学科,2-3 个学科进入全球前1%;力争获教育部学科评估B类2-3 个。

八、深化职业教育高水平融合发展

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完善普职融通、产教融合、育训兼容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快职业院校海洋经济实训基地和专业建设,加强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加快培养新时代舟山工匠。

(一)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出台《舟山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全方位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协调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着力培育工匠精神和职业操守。加强市级统筹,整合优化办学资源,进一步扩大职业教育总体办学规模。紧密对接地方产业发展,重点围绕临港制造、船舶航运、港口商贸、海洋旅游、健康服务、石油化工等领域优化专业布局。实施教师“双进”工程,推动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

(二)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牢牢把握职业教育类型特征,落实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要求,纵向贯通、横向融通,进一步畅通人才成长通道,加快完善普职融通、产教融合、育训兼容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立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合作机制,探索课程互选、资源互通。进一步扩大中职毕业生升入高一级学校比例。全面推行校企协同育人,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不断加大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过程的深度。鼓励和支持企业、职业学校、普通高校建设一批资源共享的高水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专业化校企合作共同体,进一步提升重点专业建设和校企合作育人水平。

(三)提升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水平。深化产教对接,推进产教融合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坚持知行合一、工学结合,推进职业院校专业与行业产业对接、课程与职业能力标准对接、教学与生产过程对接、实训基地与工作岗位对接、师资与行业企业对接,实现校企双元专业共建、教材共编、标准共融、教学共育、基地共享、师资共培。持续推进产教融合“五个一批”建设,打造一批产教融合联盟(集团)、产教融合实践基地、实习实训基地、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等。深入推进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推动企业深度参与协同育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

专栏14  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工程

新建一所较大规模的中职学校,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坚持双轮驱动,学历教育与社会培训并重,面向社会的职业培训量达到在校生的两倍以上。新建石化类、建筑类、商贸类等三个专业专家指导委员会。推进“新苗、新秀、中坚、名师”四阶职教师资梯队建设。到2025年,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89%,中职毕业生升入高一级学校比重达到55%,职业院校毕业生留舟率达50%。

专栏15  职业教育“双高”计划

开展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进一步优化建设目标,拉高建设标杆,履行建设主体责任,配套建设资金,对照目标任务和建设内容,有序推进项目建设,争取建设成果指标处于全省中上游。

九、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

积极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推进各类教育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形成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发展合力,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

(一)构建适应终身教育学习成果转换通道。构建灵活的转学和学分认同机制,完善跨机构、跨学科、跨专业选修课程和学分互认。探索建设各类教育相互衔接贯通的终身教育资历框架制度。建立健全个人学习账号,完善学分银行和学习成果认定制度,形成学习成果的登记、认定标准和评估与转换机制,促进不同类型教育成果互认和转换,全方位搭建人才成长“立交桥”。

(二)积极推进社区教育转型。以全面服务居民多元学习需求为导向,推进传统社区学校向现代化综合性社区学习中心转型。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区学习中心体系,统筹协调公共文化、体育、科技等公共资源,充分利用区域内外各种学习资源,开发和提供多样化的社区教育,努力为居民的发展和幸福服务。推进城乡成人文化学校和社区学校的基础能力建设和内涵建设,加快省级现代化社区学校和省级社区教育品牌创建。持续深化“互联网+社区教育”,进一步完善舟山终身学习网和5个区块分平台建设。

(三)创新发展老年教育。鼓励各高校和职业学校举办老年大学(学堂),丰富老年教育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家门口入读老年大学的需求,建设好老年开放大学体系。办好舟山老年开放大学,推动县(区)建立老年开放学院,推动并积极扶持乡镇(街道)建设标准化老年教育学院,推进示范性村居老年教学点建设。大力发展老年远程教育,推动“互联网+老年教育”。依托乡镇成校、职业院校、社区学习中心和老年大学,实施“老年人智能技术日常应用普及行动”,引导老年人了解新事物,更好融入社会。

(四)规范发展成人教育。进一步加强高校学历继续教育管理,规范高校函授辅导站、业余教学点、校外学习中心的办学行为,推进成人教育规范化、高质量发展。

专栏16  终身教育能力提升工程

35%的成校达到省现代化标准,建立市民终身学习体验基地30个,培育省社区教育品牌6个。100%的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开放教育学院,建立20个示范性村居老年教学点,参加教育的老年人口占比达到40%,建成老年开放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省级学习型县(区)比例达到100%。

专栏17  社区教育转型计划

完善社区教育服务体系,加强社区教育基础能力和社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社区教育云服务能力,进一步推进区域内及跨区域的沟通与合作。积极推进传统社区学校转型,建成4个现代化综合性社区学习中心,实现全民学习新景象。

专栏18  老年人智能技术日常应用普及行动

推动全市成校先行先试,建设一批老年人智能技术教育示范小区试点。通过采取线上课堂、线下实体化办班和送教、志愿互帮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有意愿、有能力的老年人实现智能技术培训“应培尽培”。全市征集建设30个适合老年人学习的智能技术应用视频、8本以上纸媒教材,做好10个优秀案例的征集和推广工作。

十、提升特殊教育能力

全面建设布局合理、学段衔接、特普互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提升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基础教育水平,基本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的需求。

(一)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完成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立足义务教育,加快推进向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两头延伸布局。推进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融合发展,扩大轻度残疾少年儿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覆盖面,完善资源教室学段链建设,提升随班就读水平。全面实施“特教卫星班(教学点)”融合教育模式,创新举措夯实普特融合成效,积极创建融合教育示范区、融合教育示范校。

(二)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建立完善特殊教育供给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政府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出台相关政策,建立健全覆盖全体残疾学生的县(区)特殊教育服务购买机制和残疾学生的资助体系。积极打通县(区)特殊教师管理壁垒,建立特殊教育师资市、县(区)编制统筹机制,按学生安置比例合理调剂县(区)教职工编制。提升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能力,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分级分类管理,构建起特殊教育师资队伍的专业人才梯队。进一步优化特殊教育教师引入管理,完善从事特殊教育工作待遇保障机制。加快推进市级综合型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全面提升特殊教育办学条件。

(三)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全面落实个别化教学、医教结合特殊教育教学理念,建立健全集康复、教育、就业一体化区域共享的特殊教育格局。进一步推进甬舟特教共育,全面提升教师培训、教科研质量。积极创建省级示范性“医教结合”实验学校和自闭症、脑瘫儿童教育示范学校。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全市至少建立3个残疾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专栏19  特殊教育能力提升工程

构建符合舟山实际的“以市为主、辐射县(区)”的资源保障体系。加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建设,健全残疾人专家委员会职能,强化普通学校融合教育委员会建设,统筹区域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强化控辍保学。特殊教育基本达到发达国家平均发展水平,持证残疾儿童少年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5%,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高中段入学率保持在90%以上。

专栏20  特殊教育学校新建工程

建成一所办学规模为30班,涵盖三年学前康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三年职业高中教育的市级综合型特殊教育学校,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办学条件。

十一、大力扶持海岛教育

全面实施海岛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形成更加优化的渔农村特别是离岛中小学(幼儿园)布局,基本建立起“派得进、留得住、教得好”的海岛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机制,海岛中小学办学设施配置达到主城区学校平均水平,建立全面提升海岛义务教育质量的政策支持体系,海岛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明显回升。

(一)加大海岛教育发展保障力度。实施新一轮渔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在金塘、六横、衢山布强公办等级幼儿园,改善海岛小规模小学办学条件,提升金塘、六横、衢山三大岛的初中教育质量。进一步完善离岛学校生均基本公用经费上浮补助机制,确保上浮幅度不低于25%。差别化提高辖区内离岛学校教师特岗津贴等待遇,同步叠加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创新海岛教师管理机制,按班师比结合生师比核定编制,改革离岛师资定向委托培养制度,精准实施“银龄支援计划”,面向全国招募退休优秀教师到离岛学校定期任教。建立离岛教师基本服务期制度、城区教师向离岛学校定期交流制度。

(二)培育“小而优”的海岛教育新生态。顺应海岛教育发展趋势,充分认识到小规模办学、小班化育人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海岛学校教育品质的关键性举措,以培育“小而优”的海岛教育新生态为重点,实施第二轮海岛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聚焦“小而美”,以打造高品质海岛学校为目标,实施空间环境改造,优化学校布局,改善校园面貌。聚焦“小而特”,以特色化课程建设为亮点,帮助海岛学校挖掘本土课程资源、凝练课程特色。聚焦“小而精”,政府、社会、学校三方合力,共同加强海岛学校精致管理,厚植办学内涵,提振办学信心。利用区域协作平台,加大师训力度,变革教学模式,落实小班化教学核心理念。搭建小班化发展平台,以课程、课堂、评价为着力点,有序推进海岛小学小班化教育改革。

(三)优先推进海岛教育信息化建设。继续加强海岛学校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优先落地实施教育信息化新基建工程。全面推进“互联网+义务教育”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实现海岛中小学全覆盖,以“三个课堂”促进对海岛中小学的精准扶教,实现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海岛教研训一体化平台”建设应用,汇聚优质教学视频资源,推动海岛教师专业成长。分层分类开展培训研修,提升海岛中小学校长教育信息化领导力和海岛教师教育信息化素养。

专栏21  第二轮海岛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在第一轮海岛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基础上,以培育“小而优”海岛教育新生态为重点,实施第二轮海岛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充分挖掘和利用海岛学校自然小班优势,开展小规模办学、小班化育人教育模式变革。深化“海岛教研训一体化平台”建设,重点落实“互联网+义务教育”在扶持海岛教育工作中的应用。继续对海岛学校实行师资、经费等方面的扶助政策,生均基本公用经费上浮幅度不低于25%。制订“小而优”海岛小学标准,力争在“十四五”末期,全市“小而优”海岛小学覆盖率达到80%。

十二、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

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最重要基础工作,强化思想政治工作,提升教师社会地位,激发教师活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建设,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师头脑。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价的第一标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审核把关作用。全面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探索建立师德考核负面清单、违规处理结果记录和师德失范行为典型案例通报警示制度。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健全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体系,完善市、县(区)、学校三级师德师风建设责任制,将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内部巡察范围。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大优秀教师表彰和宣传,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探索教师退出机制,对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实施教育全行业禁入制度。

(二)创新优化教师配置。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大编制统筹力度,保障增量和盘活存量并举,优先保障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严把教师入口关,严禁有编不补,按规定清理各种形式挤占、挪用、截留的中小学教师编制和长期借调或借用中小学教师,教师数量和结构基本满足教育现代化建设需要。建立区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定期核定机制,打破市、县(区)中小学教师编制壁垒,探索建立符合人口流动、学生规模变化趋势的市域范围内教职工编制统筹调剂机制。建立公办幼儿园编制均衡配置机制和合同制教职工管理办法,实现幼儿园教师数量达标。全面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在核定的编制总量范围内,允许教育部门跨校、跨学段统筹使用,促进师资均衡配置。

(三)深化教师管理改革。完善符合中小学特点的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制度,“县管校聘”的学校中,在人社部门核定的中、高级岗位总量范围内,允许教育部门统筹调剂使用。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分类评价标准,扩大中小学教师职称自主评聘覆盖面,建立完善符合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逐步建立与职称自主评聘相适应的配套机制。启动新一轮“名校长、名班主任、名师”培养和评审工作,常态化开展本土培养和市外猎聘工作,继续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培训,大力实施教师高一级学历提升工程,高质量培育一批教坛新秀、骨干教师、教育名师和治校名家。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加强特殊教育、思政课、心理健康等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依法保障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待遇,不断优化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办法,出台本土培养省特级教师等名师激励政策。

(四)提升育人专业水平。夯实教师专业发展体系,推动教师终身学习和专业自主发展,提高教师教育教学研究能力,促进教育科研成果应用与转化。强化职前教师培养和职后教师发展的有机衔接。增强培训的指向性,精准研判学校管理、教师发展、教学变革等方面的实际需求,做好面向学科教师的专业化培训,加强面向教学、德育、后勤等各类学校教育管理人员的针对性培训。促进高校师范教育与基础教育融合发展,支持舟山教育学院和浙江海洋大学师范学院共同建设基础教育研究所,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浙江海洋大学联合设立“海岛名师培育工作站”,汇聚高校教学科研人员和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共同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加强市、县(区)、学校各级教科研队伍建设,搭建教育科研人员成长平台,完善人才成长机制,促进教科研人员专业发展。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严把教科研人员入口关。进一步发挥职称评审、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评优评先等载体的正向杠杆作用,增强教师自主发展的内驱力。

专栏22  人才强教工程

到2025年,全市拥有20名左右省特级教师,16名左右市高层次拔尖人才。初中、普通高中教师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比例分别达到10%、22%。

专栏23  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融合科研计划

与在舟高校紧密合作,协同推进海洋高等教育与海洋经济发展人才培养研究、联动发展路径探索、海岛特色教育协同实践、“人工智能+离岛教育”同步课堂研究、区域课堂教学校地协作共研等科研项目,共同构建教师专业成长与学科教学改进的融合发展模式。

十三、加快教育数字化建设

坚持数字赋能、数据驱动,以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为主线,构建高质量数字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教育变革的内生变量作用。

(一)推动教育治理和公共服务数字化。全面贯彻省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精神,加强教育治理信息化顶层设计,以数字化改革推动教育管理机制、方式流程、应用模式、社会服务等方面创新,对接“教育魔方”“舟山大脑”,构建适应本地实际的集数据管理、数字治理、数字服务于一体的教育数据应用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教育智治能力。加强教育数据的研究与应用,推动教育科学决策、精准管理和智能服务。在各级各类学校中推行首席信息官(CIO)制度。

(二)推进教育信息化新基建。加快5G、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在教育领域的部署,不断完善信息化基础保障环境,加快学校内网质量和校园监控设施的改造升级,打造智能化、可视化的学校安全管理、体育活动监测视频管理平台。以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劳动实践基地建设为基础,用技术赋能教育的新应用场景,积极推动物理空间、资源空间和社交空间相融通的新型教学空间的建设与应用,支撑课程改革实施和育人模式变革,提升学生科技创新和劳动实践能力,推进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的迭代升级。加强健全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增强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三)深化技术与教学融合创新。深化新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创新,推进精准化教学、个性化学习、智能化评价,创新实验教学和实践教育,促进育人模式变革。扎实推进我市“互联网+义务教育”实验区、“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试点区、省级区域和学校整体推进智慧教育综合试点建设,深化巩固智慧校园建设成果,培育打造智慧教育标杆学校。加强新技术背景下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培训,注重技术应用伦理,突出技术活用能力,提升师生的信息素养。

(四)高质量发展在线教育。推进“之江汇”教育广场2.0应用,深入开展基于网络空间的师生教与学应用行动,教师活跃空间比例达到70%以上。优化舟山海岛一体化教研师训平台,拓展4个区(县)的本地化应用,强化“名师课堂”建设,加强在线优质教育资源与海岛教育的融合。

专栏24  教育信息化新基建工程

完善信息化基础保障环境,提升学校内网环境,校园网络实现万兆骨干,终端千兆接入。开展校园监控设施升级改造,建成全市联网的智能化、可视化的学校安全管理、体育活动监测视频管理平台。推进传统技术装备的迭代升级,实现校校建有新型教学空间,有力支撑课程改革实施和育人模式变革。

专栏25  人工智能教育推进计划

以人工智能技术为基础,推进我市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构建提升中小学生科技创新能力的教学模式。在全市50%以上中小学建成人工智能实验室,全市创建10个人工智能教育中小学实验学校。

十四、扩大教育开放合作

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相互结合相互促进,通过开放合作为群岛新区教育提供发展新动能。

(一)加强区域联动和国际合作。落实长三角教育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三年规划,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加强与长三角优质教育资源对接合作,谋划合作引进石化、船舶、海洋生物、航空等特色产业研究院。加强中小学国际交流,实施“千校结好”工程。加大教师国际化培训力度,扩大选派干部教师赴国(境)外交流学习规模。推动县(区)教育区域一体化发展,支持普陀区探索与市外高等院校开展联合办学、特色办学,鼓励岱山县探索建立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衔接的新模式。

(二)推进甬舟教育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健全甬舟教育协同机制,深化甬舟教育合作模式,提高甬舟教育合作效度,形成富有效率、更加开放、联动发展的教育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机制,在师资培训交流、职教人才协同培养、教研共同体等各重点领域共同发力。

(三)积极引进社会力量合作办学。贯彻落实《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积极引进优质民办学校和优质国际学校,扶持优质民办教育发展。加强对育华学校、正行幼儿园、普陀中旭科创学校、岱山诺亚舟峰景湾幼儿园等民办学校的办学指导。继续做好民办教育项目扶持,推动育华幼儿园、博伊幼儿园、贤学幼儿园的开园或建设工作。

(四)深化与高校师范教育合作。加强与浙江师范大学合作,构建常态化优秀大学生教师岗位遴选机制,联合打造教育教学实践基地,依托浙江师范大学智力支持和优质资源促进舟山教师队伍专业发展。与浙江海洋大学师范学院建立全面长效合作机制,支持浙江海洋大学办好师范学院,努力发展成为群岛新区重要的基础教育师资培养基地。浙江海洋大学扩大招收定向委培师资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数量,面向中小学教师招收各类在职研究生教育硕士进修。积极推动建立浙江海洋大学附属学校。全面强化与浙江海洋大学师范学院在教师发展学校和示范性教师发展学校建设、互派教育管理干部挂职锻炼、专任教师交叉任教、教师培训等方面的合作。继续办好“明远教师教育创新实验班”,吸引浙江海洋大学优秀毕业生在舟任教。

专栏26  教育开放计划

实现全市中小学校与国(境)外学校结好率在40%以上,与上海、宁波等地区的教育合作项目实质性开展,中小学国际理解教育覆盖面达100%。

专栏27  甬舟教育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计划

秉持共赢理念,在建立政策互鉴机制、推进教育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构架职业教育发展共同体、深化特殊教育“甬舟共育”合作机制、加强国际化办学交流、深化人文教育资源共享、加强干部教师协同培养力度等方面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合作交流,以更高站位、更宽领域、更高质量推进甬舟两地教育一体化协同创新发展。

专栏28  校地联合人才培养计划

全面推进与浙江海洋大学战略合作,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到2025年,建立浙江海洋大学师范学院非直管附属中小学3-4所;互派挂职管理干部和教师不少于8名;浙江海洋大学师范学院每年为全市培训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不少于200人次,招收定向委培本科生约5-10名,招收以教师为主要对象的在职硕士研究生进修约5-8名。

十五、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立足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突出综合集成,注重协同高效,努力推动教育综合改革实现新突破。

(一)高水平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坚持系统观念,落实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突出依法治理,全面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教育行政程序和权力运行方式,坚持教育行政清单治理,提高依法治教水平。扩大和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全面推进依章治校,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完善现代学校制度。强化整体智治,推进教育数字化改革,推动信息资源充分共享、有序开放,打造“一体化”的政府治理端,构建优质、精准、普惠的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形成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育共治的合力,推动教育行政由传统治理向数字治理转变,由条线治理向整体智治转变,由教育内部治理向多元协同共治转变,由管理教育向服务教育转变。

(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全面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探索建立符合学段特征、激发原生动力、凝聚多方共识、具有浙江特色的现代化教育评价体系。积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履行教育职责,完善教育现代化指数、教育生态监测和发布制度,引导树立正确的教育政绩观和科学的教育发展观。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评价学校的根本标准,分类实施现代化学校评估,尊重学校发展差异,引导各级各类学校发挥教育教学的主体作用,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完善与职业教育发展相适应的多元质量评价机制。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价的第一标准,推行不同岗位教师分类评价。探索以“五育并举”为核心学生全要素全过程评价,推进综合素质评价的科学应用。积极研究开发教育测量和评价技术,利用互联网+、AI等技术手段改进评价数据的采集、处理和呈现方式,探索“智评”模式,防止重复采集,减少多头评价。支持发展专业性评价机构,健全第三方评价机制,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研究。改进义务教育学校评价,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启动“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试点项目。

(三)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符合学科特点、时代要求和学生成长规律的一体化教育教学模式,推进各学段、各类型教育有机衔接,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形成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系。深化育人方式变革,坚持德育为先,落实“五育并举”,促进全面可持续发展。深化课程改革,创新教学方法,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鼓励开展项目化、任务化、同伴化、个性化学习,注重保护和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培养和提升学生的核心素养、创新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提升学生科学实验、生产实习和技能实训的成效,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开展各种课外及校外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推进同步课堂、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培养更多跨学科、跨专业,创新型、复合型领军人才。深化“1+X”证书制度试点,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水平。加强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标准建设。

(四)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以立德树人为鲜明导向,突出关键能力考查,构建引导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深入推进高职院校分类招考,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和选拔制度。推进中考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分类型、可选择的初升高考试招生制度,优质高中70%以上的招生名额要按学生比例分配到初中。坚持深化义务教育“公民同招”。建立学前教育服务区制度与积分入学制。加快推进初中英语学科“人机对话”听说一体化和初中科学实验操作评价改革。

(五)落实民办教育综合改革。按照“综合施策、系统推进、内涵发展”的总体思路,深入推进民办教育综合改革。制定出台符合舟山民办教育发展实际的分类管理办法,建立分类管理制度,平稳推进分类过度,建立健全公共财政精准扶持民办教育发展和分类定价机制,健全学校退出机制。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坚持从严治理,严肃查处存在资质不符、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问题的机构;明确培训机构收费标准,加强预收费监管,严禁随意资本化运作;建立健全政策法规,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平台,优化机构“黑白名单”管理,完善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执法机制。完成民办民工子弟学校三年整治任务,全面达到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专栏29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

以质量监测为抓手,构建以结构型质量为关键指标的区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以过程型质量为核心的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与发展改进模式。坚持目标统一、标准科学、主体多元、结果适用的原则,全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

专栏30  推进教育治理数字化改革

着力推进教育治理数字化改革,搭建教育基础数据仓,建设统一管理平台,融合现有教育业务数据,拓展教育管理服务应用,统一平台入口,对接省市各类数据平台,实现跨区域、跨行业资源共享,大幅度提升教育科学决策、精准管理和智能服务水平。

十六、保障措施

要在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中先行探索闯出新路,必须强化组织领导,需要各类要素资源集聚支撑,需要全社会协同发力,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机制,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制度,及时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工作的实施意见》细化方案,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督导检查、考核评价机制。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机制,形成落实党的领导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的工作格局。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提升民办学校党建工作质量。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加强教育系统统一战线工作,深化对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引领,严格落实“四责协同”机制,深入推进清廉教育建设工程,大力营造清明政风、清净校风、清正教风、清新学风。

(二)深入推进依法治教。积极推动重要关键领域的教育地方立法。深入推进教育系统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设,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重大教育决策法定程序。依据教育权责清单,实现教育行政决策、执行、组织、监督的全链条、全要素法治化管理。在法律框架内推动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支持与规范并举,全面推行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确保章程“有用”“管用”,健全依法治校评价指标体系。突出法治教育在落实立德树人中的重要抓手作用,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加强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机制,全面开展“八五”普法规划。推动教育审批、监管、执法、校园建设、资源配给、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健全教育投入机制。建立与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相适应的教育投入机制。按照教育财政事权划分,保证财政性教育投入,落实“只增不减”,稳定教育经费投入基本盘。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基础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构建适应现代职教体系的投入机制。优化投入结构,聚焦内涵提升,优先保障教师队伍建设,重点保障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提升工程和中职扩容工程。完善成本监审,健全收费体系,构建可持续的教育经费分担机制。拓宽筹资渠道,汇聚各方资源支持教育发展。提高资金绩效,集中有限财力,聚焦关键短板,分阶段有序推进,根本性解决困扰教育事业发展的重难点问题。完善评价体系,优化指标设置,围绕重点领域,精准投放资金,加强过程监管,落实内控机制,提高教育投入的产出绩效。

(四)全面强化督导问效。建成机构健全、队伍专业、程序规范、结果权威、覆盖全面、运转高效、问责有力的展现舟山教育“重要风景线”教育担当的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加强对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相关涉教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价,推动教育优先发展。实施以省现代化学校建设为导向的覆盖各级各类学校的督学机制,督促规范办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统筹管理评估监测,发挥市级及以上各类监测结果的示范引导、反馈改进功能。组织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和重点工作专项督导,及时开展重大教育突发事件督导,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健全教育督导问责机制,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确保督导“长牙齿”。

(五)营造良好环境氛围。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关心支持教育发展,形成助力教育发展的新机制新格局。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完善监督机制,将相关任务细化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确保规划内容落地。加强家校社协同,办好网上家长学校,实现同频共振。加强社会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宣传正确的教育发展观和成才观,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特别是非教学负担。强化教育宣传工作,以社会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教育领域改革发展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