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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30/2021-186776
组配分类 药品安全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12-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普陀稳步推进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治理
发布日期: 2021- 12- 17    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秩序,严厉查处网络销售药品违法违规行为,今年5月份起,普陀分局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了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行动方案。成立以分管领导牵头的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结合普陀实际,拟定有效可行的治理方案。同时,强化科所队的有机联动,以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为主线,依法严查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互联网药品交易活动,净化药品网络销售市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是督促自查自纠,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提升企业自查、自管、自改能力,通过微信群下发互联网药品经营自查表100余份,要求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企业是否通过自建网站(平台)或第三方平台开展药品网络销售业务等具体经营情况进行梳理并建立台账,根据自查结果显示,全区登记在册的药店共97家,通过美团、饿了么、拼多多等第三方平台支持网络销售的零售药店53家,其中支持互联网销售处方药的零售药店共3家。

三是线上线下联动,提高整治效能。采取“线上”收集线索和“线下”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照专项治理重点,线上梳理网络禁售药品,对辖区零售药店网络销售平台进行网络监测,特别是疫情防控升级以来,全面落实互联网平台的巡查工作,确保四类(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监测品种药品全部下架停售,杜绝健康状况无法核实人员购买相关药品。线下根据自查结果、投诉举报、网络监测等线索,开展药品网络销售集中治理,规范互联网药品交易活动,净化药品网络销售市场。

截至目前,共摸排药品零售企业80家,检查药品网络销售企业50家,网上巡查药品网络销售主体资质公示44家次,抽查禁售药品36种,立案调查3起,责令整改1家,行政约谈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