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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30/2021-186966
组配分类 发布机构 舟山市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21-12-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宁波口腔医院集团舟山定海分医院有限公司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案
发布日期: 2021- 12- 21    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舟市监处字〔2020〕8号;
      案件名称:宁波口腔医院集团舟山定海分医院有限公司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案;
      被处罚对象名称:宁波口腔医院集团舟山定海分医院有限公司;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郭泾;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为医疗机构,诊疗科目为口腔科等。为推广五周年店庆活动,当事人于2019年11月6日在《舟山报业DM》B01版面发布了标题为“五年种植4000多颗种植牙,3D打印牙齿、显微技术等填补多项空白 年门诊量突破4万人次 宁波口腔医院定海分院感恩回馈五周年庆活动拉开帷幕”、“宁波口腔医院定海分院五周年庆之感恩活动 德国BEGO种植牙6800元起 德国BEGO半口种植牙19800元起 口腔会员专属充值送 最高充10000送4000元”的广告。该广告含有直接或间接介绍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的内容,为医疗广告。当事人作为医疗机构,在未申请医疗广告审查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情况下擅自发布医疗广告。当事人发布上述广告费用3000元。;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行政处罚内容:责令当事人改正,处罚款30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日期:2020-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