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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01/2021-187079 文号 舟政办发〔2021〕110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12-22
组配分类 市政府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突发公共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    访问次数:    字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舟山市突发公共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


舟山市突发公共事件科学技术

应急保障行动方案


1  总则

突发公共事件科学技术保障,是指在公共安全领域开展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技术研发和科技攻关,完善和改进技术装备,建立技术专家库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科技支撑体系,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为应急处置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保障。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科学决策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协调、整合各相关方面科技资源,充分发挥科技专家的作用,普及应对突发事件和灾害的自救、互救知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危害。

1.2  编制依据

根据《舟山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1.3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本市发生的、跨县(区)级行政区划或超出事发地县(区)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需要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科学技术保障行动。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和健康,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努力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确保社会稳定;加强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安全顺利开展。

(2)科技为先,预防为主。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运用现代高科技手段和网络技术,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和预防体系;积极开展科普宣传工作,提高公众自我防范、自救互救能力。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政府统一领导,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事发地人民政府科技行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科技保障行动的牵头单位,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在各相关部门、单位的紧密配合下,切实为应急处置提供必要的科技保障。

(4)整合资源,协同保障。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作用,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公共平台,协同各行业、专业、学科的技术专长和优势,为突发公共事件提供科学有效的技术保障。


2  组织保障体系及职责

成立市突发公共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工作组(以下简称市科技保障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保障工作,市科技保障组接受市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

2.1  市科技保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2.1.1  市科技保障组组成

组长:市科技局局长。

副组长:市科技局分管领导、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

成员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人防办、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机关事务中心、舟山广电总台、舟山海关、舟山海事局、市水务集团、市电力局、普陀山机场、电信舟山分公司、移动舟山分公司、联通舟山分公司。

2.1.2  市科技保障组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保障工作。

(2)确定科技保障工作方案。

(3)部署和组织市属有关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和有关县(区)对事发地区进行紧急技术支援。

(4)视情决定成立科技保障现场工作指导组。

(5)决定其他有关重要科技保障事项。

2.2  市科技保障组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

2.2.1  市科技保障组办公室组成

主任:市科技局分管领导。

成员:市科技保障组各成员单位联络员。

市科技保障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可视情况和应急技术需要,下设综合协调组、科普组、技术攻关组、技术鉴定组等,人员由市科技保障组成员单位派出联络员、并邀请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专家参与组成。

2.2.2  市科技保障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组织突发公共事件的技术分析会商,从技术角度研判事件发展趋势。

(2)提出技术处置的工作方案、措施和建议。

(3)贯彻市科技保障组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县(区)和市科技保障组成员单位之间科技保障工作。

(4)汇集、上报突发公共事件技术保障进展情况,组织有关调查;组建科技保障现场工作指导组。

(5)组织有关市属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技术鉴定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6)组建市突发公共事件科技保障技术专家库,为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意见和建议。

(7)开展公共安全方面科普宣传,提高公众自我防范、自救互救能力。

(8)对科技保障工作进行评估、督促和检查。

(9)承担市科技保障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2.3  科技专家库

科技专家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智囊团和重要参谋,建立市突发公共事件科技保障专家库,收录涉及公共安全领域各方面的技术处置和应急管理的专家,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应急抢险、事件评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及时为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意见和建议。

从科技专家工作内容分类,科技专家可分为科技攻关、技术处置和应急管理三类;从科技专家参与处置事件的性质分类,可分为自然灾害组、事故灾难组、公共卫生事件组和社会安全事件组。各专家组平时负责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临近发生及发生后,各专家组负责制定应急处置技术方案(科技专家库的具体组成见附件1)。


3  市科技保障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发改委:负责突发公共事件技术保障重大项目的立项审批,协助安排与科学技术保障相关的重大项目,不断改进技术装备。

市经信局:协助做好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对学生开展涉及学生公共安全的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自救互救能力。

市科技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科研活动,组织公共安全领域预防、预警、预测和应急处置技术的研究开发和重大项目的科技攻关,提高科技支撑能力。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会同有关部门调集有关专家和技术队伍支持处置工作。

市人社局: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和技术保障的人才培养和引进。

市资源规划局:加强地质灾害、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报告,负责对地质灾害、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山林纠纷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加强海洋灾害的监测报告,赤潮、风暴潮、巨浪、海啸等海洋灾害对我市海域造成灾害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协助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技术保障工作;协助做好放射源丢失和辐射事件、废弃危化品的环境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建设工程事故,以及气象、地震、地质等自然灾害引起城市道路塌陷、危房鉴定等事故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协助做好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因突发自然灾害引起的公路基础设施事故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水旱灾害防御、水利工程险情、水事纠纷等突发事件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动物疫情的监测报告,负责农业生物灾害、动物疫情、农业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协助做好农业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组织突发公共事件技术保障的技术设备、设施的紧急进口贸易工作。

市卫健委: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职业中毒事件报告,牵头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以及其他突发事件医疗救护的技术保障工作。

市应急局:负责对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协助做好农业生产事故等事件、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负责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协助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

市统计局:负责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对我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影响等方面统计的技术保障工作。

市人防办:负责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

市海洋与渔业局:协助做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等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

市机关事务中心:负责突发公共事件技术保障的后勤服务工作。

舟山广电总台:负责广播电视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

舟山海关:负责突发公共事件技术保障中有关进口技术设备、设施的紧急通关工作;负责国境口岸突发公共卫生、核与辐射恐怖事件应急处置相关技术保障工作;进出境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相关技术保障工作;进出境重大动物、植物及其病虫灾害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技术保障中有关技术设备、设施紧急检验检疫工作。

舟山海事局:负责海上船舶事故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

市水务集团:负责对城市供水事故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

市电力局:负责做好电力事故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

普陀山机场:负责做好航空、机场紧急事件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

电信舟山分公司、移动舟山分公司、联通舟山分公司:负责信息网络运行事故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协助做好通信事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


4  响应行动

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在市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下,市科技局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工作需要,决定成立市科技保障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市科技保障组成员单位、有关县(区)政府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的科技保障工作;市科技保障组各成员单位根据本方案确定的工作职责展开科技保障行动(科技保障响应行动工作流程见附件2)。

(1)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负责应急处置主体单位的科技部门,及时做好事件应急处置的先期科技保障工作。

(2)市科技保障组办公室,密切保持与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主体单位的联系,及时了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和科技保障需要。

(3)市科技保障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召开科技保障工作组会议,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保障工作。

(4)立即收集、汇总突发公共事件科技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市应急指挥机构汇报;组织开展突发公共事件技术调查,并及时续报。

(5)如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处置中遇到技术难题,立即派出科技保障现场指导组,开展科技保障紧急支援,现场指导科技保障工作。

(6)组织专家进行突发公共事件的技术分析会商,从技术角度研判事件发展趋势;提出技术处置的工作方案、措施和建议。

(7)如突发公共事件技术保障工作在我市遭遇科技重大难题,立即展开科技检索,并组织我市相关科技专家进行紧急科研攻关,或向有关省市、国家有关部门、科研单位请求紧急技术援助。

(8)派出技术保障督导检查组,检查科技保障方案落实情况,督导技术保障工作进展。


5  响应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由市科技保障组办公室宣布科技保障行动结束,同时做好科技保障的善后处理工作。


6  调查评估

科技保障工作结束后,市科技保障组办公室召集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对技术保障工作进行总结评估,评估结果报市应急局。


7  保障措施

7.1  科普宣传保障

充分利用科技活动周、各类科普宣传日和各种新闻媒体,向公众普及应对突发事件和灾害的预防防范、自救互救知识,提高公众预防防范、紧急避险(难)和自救互救能力。

7.2  基础科研保障

加强公共安全领域的基础理论科学研究,形成公共安全理论和技术框架。

7.3  信息资源保障

逐步建立应急处置技术保障联动工作机制,做到信息、资源共享,确保信息及时、准确、畅通。

7.4  技术支撑保障

加强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防、预警与调查处置关键技术研究,提高整体科技防范能力,形成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的科技支撑体系。

7.5  科技创新保障

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体系作用,大力支持公共安全领域的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注重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应急处置、人员防护、物资保障等方面技术成果推广和应用。

7.6  科技专家保障

建立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技术处置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应急抢险、事件评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7.7  资金装备保障

突发公共事件技术保障所需经费列入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紧急处置的总体经费中,确保经费的落实。

7.8  协同应对保障

市科技保障组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方案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现有资源和自身优势,协同配合,确保技术保障任务完成。


8  监督与管理

8.1  人员培训

加强科技保障人员的培训,特别是应急处置现场科技保障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

8.2  方案演练

市科技保障组办公室根据应急准备工作需要,协调各相关科技保障组成员单位,适时组织科技保障演练,检验本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高成员单位的应急意识和协同保障能力。

8.3  责任与奖惩

市科技保障组会同有关部门,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科技保障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有关责任人,依照规定给予处分。


9  附则

9.1  方案管理与更新

本方案由市科技局会同市级有关单位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市级有关单位和各县(区)政府应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单位、本地区的突发公共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行动方案,报市科技保障组办公室备案。

突发公共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行动方案,随着形势变化和科技进步,需及时进行调整和修订。

本方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市科技局承担。

9.2  解释部门

本方案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9.3  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市突发公共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专家库组成框图

            2.市突发公共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响应行动工作流程图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突发公共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行动方案的通知.o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