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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04/2021-187361
组配分类 采纳情况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1-12-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 《关于进一步完善舟山市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提高市本级公办幼儿园非编专任教师工资待遇的建议》的意见反馈情况
发布日期:2021-12-30 来源:市教育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一、问卷调查反映的信息

(一)教师问卷调查

对于《关于进一步完善舟山市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提高市本级公办幼儿园非编专任教师工资待遇的建议》的制定实施,评估工作小组向9家市本级幼儿园的教师(包括在编和非编)发放了电子调查问卷进行调查。目前,市本级9所公办园共有在编教师167人,编外用工436人(非编教师177人,编外其他用工259人),故评估工作小组随机向教师发放了调查问卷,共发放并收回调查问卷330份(其中在编教师143人,非编教职工187人),占教职工总人数的54.73%,可作为本项目实施的参考意见。

1. 对目前非编教师工资待遇的意见

在被调查对象中,有199人认为非编教师工资待遇较低,占比60.3%;有95人认为目前非编教师的工资待遇合适,占比28.8%;有36人的意见为不清楚,占比10.9%。

2. 决策作用程度调查

在被调查对象中,有324人认为本决策有积极作用,占比98.2%;有5人认为本决策作用不大,占比1.5%;有1人认为本决策没有作用,占比0.3%。

3. 决策必要性调查

在被调查对象中,有327人认为本决策有必要性,占比99.1%;有3人认为无所谓,占比0.9%。

4. 决策正面影响调查

86.7%的被调查对象认为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可以促进社会公平,协调公、民办园资源需求;94.5%的被调查对象认为有利于保持教师队伍稳定;79.7%的被调查对象认为可以保障保教质量处于高位;72.4%的被调查对象认为有利于充实办园经费,促进幼儿园可持续发展;另有3.3%的被调查对象有其他意见。

5. 决策支持度调查

在被调查对象中,有308人支持本决策,占比93.3%;有22人基本支持本决策,占比6.7%。

6. 被调查对象其他补充意见

(1)希望增加五险一金待遇,提高社保和公积金,提高节日福利,提供学习的机会。

(2)希望能继续通过考试增加编制人员。

(3)建议完善考评机制,公平对待。(二)家长问卷调查

对于《关于进一步完善舟山市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提高市本级公办幼儿园非编专任教师工资待遇的建议》的制定实施,评估工作小组向9家市本级幼儿园的家长发放了调查问卷进行调查。目前,市本级9所公办园共有报名幼儿1294人(不含补报、人才、部队子女),故评估工作小组随机向幼儿家长发放了调查问卷,共发放并收回调查问卷416份,占报名幼儿家长总人数的32.15%,可作为本项目实施的参考意见。

1. 学前教育需政府和家庭按合理比例共同分担的知晓度调查

80%的被调查对象表示了解;18%的被调查对象表示基本了解;2%的被调查对象表示不了解。

2. 学前教育生均培养成本上升的知晓度调查

78%的被调查对象表示了解;21%被调查对象表示基本了解;1%的被调查对象表示不了解。

3. 决策作用程度调查

84%的被调查对象认为合理提高学前教育培养成本有利于进一步改善幼儿园办学条件;89.66%被调查对象认为可以稳定教师队伍,并进一步吸引优秀师资;79.80%的被调查对象认为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办园质量;74.50%的被调查对象认为有利于进一步充实办园经费,促进幼儿园可持续发展;还有0.48%的被调查对象选择了其他。

4. 决策必要性调查

49%的被调查对象认为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十分必要;30%的被调查对象认为有必要;20%的被调查对象表示有一定必要;1%的被调查对象认为不必要和无所谓。

5. 决策支持度调查

47%的被调查对象十分认同在科学合理的范围内,逐步增加政府投入,并适当提高保教费标准;39%的被调查对象选择认同;13%的被调查对象选择基本认同;1%的被调查对象表示不认同。

6. 可以接受的保教费提价幅度调查

关于提价的幅度,32%的被调查对象选择50-100元/月;30%的被调查对象选择100-150元/月;13%的被调查对象选择150-200元/月;1%的被调查对象认为难以接受提价;24%的被调查对象表示无所谓。

7. 被调查对象其他补充意见

(1)应参考附近同级别地级市的标准,进行横向比较。

(2)教育的成本的提高,对于二胎家庭产生的经济压力家里较大,希望予以考虑。

(3)为落实二胎政策,政府应加大投入,减少群众教育负担。

(4)希望改善幼儿园伙食并完善幼儿园的基础设施和环境

(5)希望提高教学质量,推行素质教育力度。

(6)应根据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教师队伍、软硬件设施等多种因素综合,确定保教费的调整。

(7)要确保教育质量和教育成本提升的一致性。

二、市本级公办幼儿园的意见和建议

对于《关于进一步完善舟山市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提高市本级公办幼儿园非编专任教师工资待遇的建议》的制定实施,评估工作小组向9家市本级公办幼儿园发放了调查问卷进行调查。9家幼儿园均支持本决策的实施,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主要有:

(一)舟山市新城临长路幼儿园

1. 本决策的实施有利于稳定教师队伍,提高教师保教工作的积极性,提升保教质量,进一步促进幼儿园内涵发展。

2. 建议相关部门多进行政策宣传,让社会了解政府与家长在学前教育中的分担比例,减少风险。

(二)舟山市新城桂花城幼儿园

1. 我园一个园区处于桂花城小区内,生源的家庭背景基本为双职工,分担机制如在合适的区间内,影响一般不大;另一园区在万阳花园,生源总拆迁户子女占了比较多的比率,分担机制提升的区间可能在刚实施后需要一定的解释沟通以推进工作。

2. 本决策的实施有利于提高非编专任教师工资待遇,对稳定非编教师队伍有一定的积极影响,教师队伍的稳定也对幼儿园的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三)舟山市新城翁浦幼儿园

1. 本决策实施可能会引发新生家长的意见。

2. 本决策实施有利于提高非在编教师的工资待遇,能在一定程度上稳定师资队伍,提高非编教师的信心,能更好地投入本园工作,对于学生、教师和幼儿园的发展均有利。

3. 要让家长充分了解政策实施的背景,了解政策实施的好处。

(四)舟山市新城勾山幼儿园

1. 新一届家长如果不了解政策,会有异议。家长会对园内的硬件设施做比较性的要求。

2. 本决策实施对幼儿园的持续发展,提高保教质量有较大作用。

(五)舟山市新城幼儿园

1. 若没有做好解释工作,家长可能存在顾虑和不理解。

2. 本决策实施能增加幼儿园事业收入、增加年度支出经费,用于提高非编教师的工资待遇,是好事情。对教师队伍的稳定、专业能力的提升、保教质量的提高等有利。

(六)舟山市新城御景幼儿园

1. 2021年秋季入学部分新生家长可能会对本决策质疑,但额度调整不大的情况下,家长反响可能会减少。

2. 在同一区域的家长会引发他们的关注和讨论,特别是一些祖辈家长,对增加成本会有议论。

3. 非编教师调整工资,占比一半的合同工教职工可能会有想法。

4. 希望本决策能实实在在对幼儿园发展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5. 希望本次决策的实施能平稳过渡。

6. 本次决策实施对非编教师的考核和聘任力度需要加强。

(七)舟山市新城绿荷幼儿园

1. 针对我园家长群体来看,对本决策的实施前的调查能保持积极态度或支持配合人数的比例可能不高。但是,如果发改委确定了成本分担政策或文件,所有流程合法合规、有理有据,相信家长也会认同与执行。

2. 本决策的实施对教师队伍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发展具有极大的影响。希望非编教师的工资待遇在财政、单位可承担的范围上,有较大幅度或额度的提高。当然,对非编教师的入职学历、工作经验、专业成长等条件相应提高。

(八)南海实验幼儿园

1. 若家长对政策背景不了解,存在不支持本决策的风险。

2. 建议提高家长对政策的知晓度,成本测算的样本选择要具有代表性。

(九)舟山市新城尚东幼儿园

1. 本决策实施有利于保持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从而推动幼儿园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2. 希望能尽快落实本决策。

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2021年6月17日,评估工作小组召开了职能部门座谈会,邀请决策影响范围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和民意代表参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与会单位原则上支持或基本支持《关于进一步完善舟山市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提高市本级公办幼儿园非编专任教师工资待遇的建议》。同时也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有:

(一)中共舟山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1. 教育领域的改革历来是网民关注和讨论的重点,学费涨价不免引发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吐槽和不满,对我市教育将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网民将关注该决策的合理性、必要性,并与社会其他民生领域、其他城市同类问题进行关联对比。

2. 建议强化意识防风险,认真梳理汇总风险点,提出化解措施。

3. 建议加强舆情监看,在实施全过程阶段指定专人负责舆情工作,加强与市委网信办信息的沟通联系,确保舆情早发现早处置。

4. 建议联防联控快引导。坚持线下处理是前提,及时回应是重点,做好线上线下一体化舆情处置工作。网评引导力量要部署到位,及时做好舆论引导。

5. 关于涨价费用的测算,要科学合理,出具具有说服力的文件和数据。

(二)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 2018年调整过市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2021年再调整时间有点近,收费标准的提高需要慎重。

2. 我市市属幼儿园收费标准属于浙江省收费高标准第一梯队,如果再次提价,将变成全省收费最高的地市。

3. 建议财政加大对教育的资金支持,幼儿园本身适度开支节流。

(三)中共舟山市委舟山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1. 在九月份入园期间,由于家长对提高幼儿教育收费不了解,容易频发投诉及群体性上访。

2. 建议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公示、网络和媒体,公布收费的依据、标准、项目,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学生家长的支持度。

3. 成立专项工作组,在幼儿入园期间,做好家长的政策解释和疏导工作,防止集聚、抱团和上访事件发生。

4. 教育部门要加强与属地信访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做好重大群体事件的预警预报和接访处置工作。

(四)舟山市司法局

1. 本决策涉及市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提高,如果市本级财政不能全部负担,个体家庭的负担会相应增加。从预期看,收费标准提高比例较大,容易引起社会负面反响。决策过程中的意见征求的广度、公示的透明度等都可能引发风险。

2. 决策程序应做到规范到位,成本测算等决策依据要做到详尽、透明、充分。在决策推进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解释说明,做到有理有据,做好决策前的舆论铺垫。

3. 收费标准提高比例要有所控制,有一定的合理性。

四、媒体舆论导向

关于《关于进一步完善舟山市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提高市本级公办幼儿园非编专任教师工资待遇的建议》处于制定阶段,媒体上没有关于该决策的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