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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16/2021-180612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1-03-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1- 03- 17 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规定,我局决定废止《舟山市农林与渔农村委员会 舟山市旅游委员会关于印发<舟山市“东海人家”渔农家特色民宿认定办法>和<舟山市“东海人家”渔农家民宿特色村认定办法>的通知(试行)》规范性文件,印发了《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现就通知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过程

《舟山市农林与渔农村委员会 舟山市旅游委员会关于印发<舟山市“东海人家”渔农家特色民宿认定办法>和<舟山市“东海人家”渔农家民宿特色村认定办法>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认定办法》)于2016年10月25日与舟山市旅游委员会联合印发,文号为(舟农发[2016]79号)。2020年8月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时提出的清理结果为修改。而近期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统一部署,渔农家乐产业发展重心从原来的渔农家特色民宿、渔农家民宿特色村等认定向精品渔农家民宿、省级休闲乡村、省级渔农家民宿集聚村、乡村产业融合示范区等创建,星级渔农家乐评定转移。《认定办法》中的内容及提法已不符合当前的形势发展需要,因此已无修改的必要。故要求对《认定办法》予以废止。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市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局意见,并于3月5日在局官方网站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公告期内,未收到其他单位或个人发来的反馈的意见。

二、实施时间

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实施。

、解读机关

舟山农业农村局办公室(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