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9005010/2021-180569 | ||
组配分类 | 工作计划与总结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1-03-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0年以来,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贴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工作实际,坚持以服务保障疫情防控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主线,抢抓机遇、趁势而上,各项工作实现了新发展、开创了新局面。一是聚焦依法治国新方略,实现了多项重点工作“全覆盖”。以在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中实现进位为“一号工程”,聚焦和解决法治实践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实现了县(区)党委法治办秘书科设置、法治巡察工作机制建立、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法治监督员制度落实、法治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法工作、市县乡三级政府及其部门重大决策目录化管理等六项工作“全覆盖”,重大决策目录化管理等工作在全省领先,法治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突破性发展。二是聚焦法治建设新氛围,取得了多个引领示范“新成果”。组织申报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项目被命名为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全省仅两个地市获评这一单项示范项目;定海区“构筑依法行政监督制约四大体系”被表彰为全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5个项目入选《法治浙江“重要窗口”实践100例》,法治建设示范创建成果明显。三是聚焦改革创新新形势,取得了多项对标先进“新经验”。大力加强业务创新,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15条措施切实保障小微企业依法应对疫情;首创出台市政府领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显著提升了市领导出庭应诉率;创新举行我省首例地方立法网络听证;将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纳入部门间“最多跑一次”一件事内容,首创合同管理信息系统2.0版;创新探索签订“府院联动”备忘录;推进的“东海渔嫂”调解员队伍工作被列为全省系统创新奖推进奖重点培育项目,通过改革创新使司法行政工作面貌焕然一新。四是聚焦人民群众新需求,攻克了多个体制机制“难问题”。协调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牵头推进秀山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编制形成我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海洋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经验被全省推广,有效发挥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开路先锋作用。大力推进基层法治,最后一家直属司法所花鸟司法所正式挂牌,实现所有乡镇(街道)直属司法所全覆盖;全市专职人民调解员从年初104名增至299名,增幅188%;全市公职律师比上年度增加35.1%;新增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0个覆盖率居全省第二;社区矫正社工酬薪保障全部达到省定标准;成功创建2家“枫桥式”司法所,这些长期以来难以解决或突破的瓶颈性问题得到了真正解决,为司法行政事业持续有效发展奠定了扎实基础。
2021年,舟山市司法行政工作将立足“十四五”规划实施的新征程,以全局思维谋划推进法治舟山工作,以“整体政府”理念推进法治政府工作纵深发展,以系统工程思维谋划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创新,以高效协同目标推动保障职能有效发挥,努力为“十四五”规划实施开好篇、步好局,为我市建设“重要窗口”海岛风景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持续掀起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热潮。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统筹制定学习教育工作方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的突出重点,联合组织、宣传等部门确保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至少组织1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安排全面依法治市、县(区)委员会会议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的重点课程,发挥好各类普法阵地的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人心。
二、全力打造法治中国示范区“海上桥头堡”。研究制定贯彻《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实施意见,颗粒化分解各项任务,优化“一办四组”实体化运行,加强党委法治办机构和队伍建设,督促各协调小组积极履职,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按照省委法治化改革要求,建立健全“六大抓手”专班工作机制,细化制定实施方案,绘制改革作战节点图,建立解决问题销号制,以“六大抓手”工作为抓手争取法治浙江(法治政府)考核再有所提升。健全法制建设长效机制,将法治巡察、专项法治督察、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职述法、法治建设监督考核、法治监督员、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等机制向纵深推进,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尤其是着力深度推进基层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按照每个司法所至少2名法制审核员(含兼职)的标准落实合法性审查力量,适时开展合法性审查专项督察,提升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实效性。狠抓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提升,举行全市纪念法治浙江建设十五周年活动,组织重要执法司法部门开展纪念法治浙江建设十五周年全市“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完善多部门协同推进法治宣传工作机制,推动法治建设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大力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巩固提升工程。全力打造法治舟山建设七方面标志性成果,分别是形成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舟山模式、打造新时代行政复议改革的示范样本、创造更多具有海岛特色的立法成果、培育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的鲜活经验、构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全新格局、争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自贸区优势、夯实基层法治建设的稳固基础,制定标志性成果任务清单,不断提升全市法治建设影响力。广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力争新一轮法治浙江(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和第二轮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取得更好的成绩,全力统筹推进法治建设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形成市、县、乡、村“四级联动”争创亮点的生动局面。构建法治政府长效治理体系、常态监管体系、规范标准体系、督察考评体系、素能培养体系“五大体系”,促进形成具有舟山鲜明特色的法治政府制度体系。
四、有效推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动秀山乡“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方案的落地实施,聚焦“海景渔农企”做精做优基层综合执法改革“秀山模式”并复制推广到其他地区,积极探索县域一支队伍管执法。建立推行跨部门、场景式“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实现执法成本最低化、市场干扰最小化、执法效能最大化,破解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执法扰民问题,打造“综合查一次”舟山样本。编制完善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和扩展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大力推进全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应用,更新迭代自贸区“行政执法多领域首错免罚清单模式”。
五、积极推进舟山地方特色立法工作。高质量完成《舟山市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条例》《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修改)》和《舟山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改)》3项政府立法草案组织起草任务,积极构建适应我市高质量发展的地方立法工作体系。加强立法的协同配套工作,推进配套规定同步研究制定,增强地方立法整体功效。升级优化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实体化运作,继续深化“互联网+立法”模式,建设立法工作志愿者队伍,不断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
六、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工作。助力“最多跑一次”“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贯彻落实《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营造依法化解涉企纠纷的良好氛围。加强自贸区建设法治保障,支持自贸区管委会做好涉及舟山片区创新发展立法保障需求的相关反馈工作。积极助推深化“无证明城市”改革,研究下发全面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意见,并通过专项监督严查变相设置证明事项行为。深入保障“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按照自贸区先行先试改革要求推动我市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提级扩面。创新推行“惠企政策”清单化专项工作,实现市、县、乡三级政府和管委会“惠企政策”一张清单并予以动态化管理。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立法执法司法保障,做好涉疫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依法保障“六稳”“六保”。深化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网格化全覆盖工作,推进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的转变。
七、服务保障政府依法决策。推动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建设,配合市府办抓好《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贯彻落实。开展法律顾问提升专项行动,严格实施新制定的《舟山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修订完善《舟山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舟山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升级打造舟山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一体化服务平台2.0版,提高合同“全生命周期”网上管理的实际成效,提升工作品牌影响力。
八、大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升级打造行政执法监督集成化范式2.0版,优化发挥基层执法监督联系点、监督热线“哨所”作用,开展行政执法质效评议专项行动,建立败诉纠错、行政执法监督、执法单位信用评价、执法人员责任追究等监督协同机制,着力培育行政执法监督制约的海岛鲜活经验。坚持“内挖潜力、外结同盟”打造执法监督“共同体”,对内通过复议应诉、法律援助、律协等渠道发现监督线索,对外与监察委、法院、检察院、信访局等建立沟通协作机制,针对性地制发监督建议书、通知书、问责建议书,有效凝聚执法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
九、高标准启动并实施“八五”普法。制定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深化社会大普法“六优”培育行动,以“互联网+”模式推进优质法治文化产品和法治教育项目资源共享、品牌共育。实施全民法治素养提升专项行动,开展民法典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建立分层分类、重点突出的普法清单制度。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培养工程,推动规模化法治公园、法治文化阵地、民主法治村(社区)案例连线成片,以点带面形成特色化规模化的“海疆法治景观带”。深化以案释法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法治实践的参与度。
十、创新构建府院常态化联动工作机制“舟山样本”。聚焦聚力“府院联动”备忘录15项重点举措,制发任务清单,实行挂图作战,力争将备忘录打造成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府院联动新“名片”。与人民法院联动打造“四最”法治品牌,实施精准办案工程,开展行政复议“以案治本”专项行动,制发典型案例闭环管控实施方案,推进市领导出庭应诉工作,深化行政复议应诉素能培育活动,提升复议应诉办案质量。依托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在地方法院、海事法院、复议机构、矛调中心等设立分支机构,对行政争议实行“四位一体”闭环管理,实现行政争议总量下降、败诉率下降、调撤率提升的“两降一升”目标。
十一、深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提升工程。深度整合仲裁、复议、律师党员服务、司法鉴定等职能,优化打造现代化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示范样本(责任处室:市公法中心等各有关处室单位)。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运行管理机制,应用公共法律服务三台融合系统,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数字驾驶舱”功能。深化公证机构改革,不断提升公证行业转型发展水平。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大力推进“应援尽援”,落实省定案件补贴标准,深化法律援助“山海协作”工程。优化律师行业发展培育,做好海岛律师资源统筹布局,深入实施律师行业“青蓝计划”,争取培育出一家30名律师以上的中等规模律所。升级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依托“律师之家”成立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活动中心(律师行业党群服务中心),争创“蓝海红帆”两新党建示范点。创新仲裁事业发展,积极发展互联网仲裁,试水线上金融调解,改革完善仲裁委内部治理管理机制。开展司法鉴定“双一流双领先”品牌创建活动,推动司法鉴定机构做精做优。
十二、全力打好疫情防控持久战。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工作部署,毫不松懈抓好重点场所、重点对象的管理工作,切实做到严格出行管理、严控会议控制、严密窗口防疫、严肃防疫责任“四个严”,不断强化风险漏洞、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应急值守、涉疫舆情“五个管控”,确保系统持续安全稳定。
十三、开展建党 100 周年司法行政维稳安保专项行动。探索构建司法行政风险“监测—预警—处置—反馈”闭环依法管控机制,确保司法行政系统单位安全、工作安全、人员安全。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实施新闻宣传与舆情应对能力提升工程。
十四、依法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深化贯彻《社区矫正法》,建立健全“机构专业化、建设规范化、监管精细化、帮扶人性化”社区矫正工作模式。依法推进市县乡三级矫正委员会建设,强化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各级委员会功能作用。加快推进社区矫正机构设置改革。开展《社区矫正法》公益大使专题宣传活动,加大《社区矫正法》宣传力度。提升社区矫正教育工作方法,完善个案矫正、分类管理、分段矫正、分级处遇等措施。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打造社区矫正社会化项目“一县一品”“一市一精品”工程。深化“智慧矫正中心”创建,推进数字卷宗案件管理室建设,推进市级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平台迭代更新。
十五、大力优化基层法治建设。深化“枫桥式”司法所、“培优育新”司法所建设,推动全市二分之一以上直属司法所达到市级以上的“文明规范公正”司法所,提升司法所整体建设水平。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制定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探索建设新时代法治乡村新范式,完善乡村治理新格局。优化“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等工作机制,年内争取新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5个。
十六、全面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人民调解质效提升专项行动。升级打造和培育“东海渔嫂”调解员志愿者队伍,扩大品牌效应。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作用,完善人民调解融入参与县级矛调中心工作机制,在实现“应驻尽驻”的基础上推动实现“应驻优驻”。
十七、开展“数字法治”创新赋能工程。贯彻《浙江省司法行政科技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2021-2023)》,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数字化改革,完善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建设,深化机关内“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更多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推进行政执法主体人员综合管理系统应用、社区矫正精准矫正平台建设、数字复议、云仲裁、公证E岛通等重点项目建设,做好国产化全面替代工作,强化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系统推广应用。着力推进数字法治建设,推动将法治建设指标体系纳入数字政府建设平台系统,打造法治舟山(法治政府)建设监督考评管理平台。
十八、持续推进强制隔离戒毒方式方法创新。实施强制隔离戒毒科学化水平提升专项行动,高质量运行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模式。健全戒毒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快推进戒毒大数据、执法管理、指挥、教育资源、戒治物联、社会延伸等六大平台建设,健全戒毒治疗、教育矫治、运动康复、戒毒管理等四大标准体系。加强戒毒场所硬件改造,推进给水改造等基础工程,优化场所警力配置机制,不断提升场所保障水平。
十九、开展“固本强基”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干部队伍素质提升专项行动,建立完善干部培育机制,优化岗位练兵,鼓励干警积极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促进干部队伍能力大提升。组织开展“狠抓落实年”活动,切实完善制度体系建设,提升工作整体成效。加强从优待警,建立健全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人事相宜的干部选拔任用体系,优化干部奖励表彰机制,完善容错免责机制,调动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强局机关融合力建设,定期对“之江法云”微信塔群信息转发情况进行督查,形成“人人争当法治工作代言人”的良好工作氛围。加强司法行政文化建设,充分依托机关党委、工会、团委等党群组织开展丰富的机关活动,增强干部队伍凝聚力、向心力。
二十、着力推进“政治铸魂”工程。坚持“首题必政治”的常态化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党组议事决策、理论学习等各项机制,加强党组班子政治建设,切实抓好司法行政干警政治轮训,提升政治生态建设水平。认真按照上级部署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巩固2020年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成效,不断净化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全面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按照上级部署深入组织开展司法行政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以及党史学习教育,深化全面从严治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