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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23/2021-180641
组配分类 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1-03-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土地征收公告(舟新征告字[2021]03号)
发布日期: 2021- 03- 25    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省政府于2021年02月25日作出的浙土整字(3309) [2020]0002号《浙江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审批意见书》,审批同意☆舟山市2020年跨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一)。

       二、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

1、千岛街道2020年04号地块(LC-10-01-06、LC-10-01-09住宅地块)项目,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千岛街道城隍头村:东至农田,西至农田,南至河流,北至千岛路。千岛街道合兴村:东至农田,西至农田,南至农田,北至河流。

2、千岛街道2020年11号地块(融创地块配套道路)项目,土地用途为交通用地,千岛街道城隍头村:东至农田,西至农田,南至农田,北至农田。临城街道中湾经济合作社:东至农田,西至农田,南至农田,北至农田。

3、千岛街道2020年02号地块(特殊学校及配套设施)项目,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东至农田,西至明珠学校配套道路,南至旱地,北至农田。

       三、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千岛街道城隍头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3.6881公顷,耕地3.6881公顷。千岛街道合兴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1.6748公顷,耕地1.6278公顷、河流水面0.0470公顷。

2、千岛街道城隍头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0.0451公顷,耕地0.0451公顷。临城街道中湾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0.0974公顷,耕地0.0716公顷、村庄0.0258公顷。

3、千岛街道同胜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3.1881公顷,耕地2.2163公顷、林地0.0340公顷、村庄0.9378公顷。

       四、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1、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情况:征收土地标准按照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方案》的通知(定政办发〔2020〕14号)等规定执行。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可实行货币补偿或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2、农村村民住宅补偿标准及安置情况:房屋补偿(含住宅和非住宅)按照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新城管委会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执行。安置按调产、货币化(调产、货币化、迁建)安置方式,按照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新城管委会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等文件执行。

        五、对个别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舟山市人民政府将依法依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补偿登记结果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六、舟山市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七、行政复议、诉讼权告知

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浙土整字(3309) [2020]0002号《浙江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审批意见书》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不服,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土地征收工作。

        八、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80-2082090             监督电话:0580-2083357

 

舟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