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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33/2021-180400
组配分类 预警信息 发布机构 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03-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大风预警
发布日期:2021-03-06 来源: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中央气象台:预计,受冷空气影响,6日白天,渤海、渤海海峡、黄海大部海域将有6~7级、阵风8级的偏北风,其中渤海部分海域的风力可达8级、阵风9级。

根据气象预报信息综合研判,现决定继续启动恶劣天气防御应急响应工作。本次海上大风的影响为渤海湾、山东沿海海域。请各港航分中心和机关有关处室按预案做好相关防御工作。

一、请各港航分中心及时将气象预警信息发送至辖区航运企业和各乡镇(街道),督促落实船舶停航避风管控,要求有关单位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及时向所属船舶传达气象预警信息和恶劣天气防御工作指令。

二、请各港航分中心督促船舶受大风影响企业至少落实1名海务、机务或指定人员等主要安全管理人员在办公室进行24小时值班值守,及时掌握船舶动态,强化船岸联系,增加船岸联系频率,对夜航、狭水道等危险航段和进入渔区等情况加强岸基指导,强化安全防范措施。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承诺,严格遵守能见度不良的各项操作规程,严禁船舶冒险航行,督促砂石船运输企业严格遵守规定不得违规开航。

三、请各港航分中心督促要求各乡镇(街道)落实“黑名单”船舶停航管控,防止“黑名单”船舶出海。

四、请各港航分中心督促有关单位通过航运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的“船舶动态管理”平台及时向各港航指挥分中心报送船舶动态、企业值班值守等情况(包括各辖区黑名单船舶动态信息),于3月6日11时前分别将船舶动态和船舶防海上大风措施的落实情况报市港航信息指挥处。

五、请市港航信息指挥处及各港航分中心组织抽查核实企业值班及船舶动态等落实情况。请各港航分中心视情组织现场抽查工作,督促企业密切关注船舶动态,按规定落实避风措施,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发现的问题。各港航分中心所在辖区如发生船舶事故、险情等突发情况,应及时向市港航信息指挥处报告,同时按规定报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

市局恶劣天气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