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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新城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04- 19    来源: 市教育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新城各义务教育学校: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做好2021年秋季新城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和《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新城义务教育招生办法的通知》等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学对象

2021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即至2021年8月31日止满6周岁),初中七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当年小学毕业生。年满6周岁的新城户籍入学对象,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

二、公办学校招生

(一)新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户籍在新城的入学对象。户籍以户口本为准,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2.本市非新城户籍的入学对象,其本人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同)拥有新城房产并实际居住,以房产证(含拆迁协议)为准,房产性质必须为住宅,属于共有房产的,入学对象及其父母份额合计必须达到51%及以上;房产获证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3.在本市新城范围内居住,已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并纳入新城管委会居住证量化管理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学额情况招收积分较高者,以新城管委会居住证量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入围公办学校的积分名单为准。

(二)公办学校招生范围。2021年新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按《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公布新城区域新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区划分和部分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区调整方案的通知》(舟教基〔2018〕12号)和《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舟山第一小学北校区学区范围和新城部分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调整方案的通知》(舟教基〔2019〕79号)公布的学区划分招生。

1.舟山第一小学:千岛路以东、定沈路以南、富丽岛路以西区域。

2.舟山第一小学北校区:富丽岛路以东;定沈路以北、绿岛路以东;新城大道以北、港岛路以东区域。对划入舟山第一小学北校区的学区实行过渡期:2020年1月20日前户籍(凭户口本)在舟山第一小学北校区,2021年就读小学起始年级的入学对象,可以选择按舟教基〔2018〕12号规定的原学区的招生办法入学,也可以选择按现划定学区入学。选择就读舟山第一小学北校区的须到该校现场登记。2022年起按舟山第一小学北校区现划定的学区招生。

3.舟山第一小学勾山校区:千岛街道浦东、曙光、蒲岙、浦西四个社区。本区域内户籍新生可以选择就读舟山第一小学北校区,舟山第一小学北校区根据学额情况按类别先后安排入读。

4.舟山第二小学:千岛路以东、定沈路以北、绿岛路以西、新城大道以南区域。

5.舟山第二小学北校区:高道山-油岭下以东、新城大道以北、港岛路以西区域,以及毛竹山社区。

6.南海实验小学:高云路及向海天大道以南的延伸段以东、新城大道以南、千岛路以西区域,以及龙湖山庄、贝家塘区域。

7.南海实验学校惠民桥小学校区:高云路及向海天大道以南的延伸段以西区域(含甬东区域)。

8.南海实验学校长峙小学校区:长峙岛区域。

9.南海实验初中:千岛路以西、新城大道以南区域,以及龙湖山庄、贝家塘区域。

10.舟山第一初级中学:千岛路以东、新城大道以南区域。

11.南海实验学校旌旗山初中校区:高道山-油岭下以东、新城大道以北区域(不含勾山区域)及毛竹山社区。符合新城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七年级新生可以申请就读,优先招收人才子女和距学校相对较近的舟山中学以东、翁山路以北、怡岛路以西居民子女入学,其他符合条件对象按照新城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顺序分批分类依次招生。

(三)公办学校招生录取顺序。经预报名登记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对象,学区学校新生按以下顺序先后安排入学。

第一类:入学对象在2021年6月30日以前取得新城户籍,并且入学对象本人或其父母在2020年12月31日前拥有新城户籍所在地房产且一直持有。

第二类:入学对象在2021年6月30日以前取得新城户籍,并且其父辈在新城无房产,其祖辈在2020年12月31日前拥有新城户籍所在地房产且一直持有。

第三类:入学对象在2021年6月30日以前取得新城户籍,房产情况属于上述第一类和第二类以外情形。

第四类:入学对象属本市非新城户籍,其本人或其父母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新城房产且一直持有。

第五类:2021年6月30日后至新学年开学前取得新城户籍,并在规定的时间完成预报名登记的。

根据《新修订的新城义务教育招生办法》规定,上述第一类入学对象中符合2018年11月30日前取得新城户籍,并且入学对象本人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2018年11月30日前拥有新城户籍所在地房产且一直持有的,安排在学区学校就读。其余各类入学对象视学区学校学额情况按类别先后顺序安排,同类对象依次按户籍迁入新城时间先后、新城房产取得时间先后顺序安排。无法在学区学校入学的,纳入市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对象。如有上述五类以外情形的,将根据具体情形归入相应类别。

拆迁安置对象子女、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回归浙商子女、招商引资项目高层管理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按相关政策执行。

(四)公办学校统筹调剂对象按以下顺序安排就读学校。

1.2021年6月30日及以前取得新城户籍,因学额原因无法在学区学校就读的入学对象;

2.2020年12月31日前本人或其父母持有新城房产的本市非新城户籍,因学额原因纳入统筹调剂的入学对象;

3.2021年6月30日以后至新学年开学前取得新城户籍的入学对象;

4.未按规定进行预报名登记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入学对象。

统筹调剂对象安排方法:按相对就近的原则,在学区生安排后还有学额的其他学区学校内安排;在同一大学区内,先调剂安排到另一成员学校,再调剂到大学区外学校就读。同类情况的依次按户籍迁入新城时间先后、新城房产取得时间先后顺序安排。

(五)随迁子女量化入学安排办法。市教育局依据新城管委会居住证量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进城务工人员积分情况,按积分高低顺序,先在公办小学、初中学区学校起始年级视各校学额情况安排部分积分高者入学;再由政府向明珠学校购买学位,安排积分相对较低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免学费入读。

三、民办学校招生

(一)民办学校招生范围和招生条件。

1.舟山绿城育华(国际)学校(初中部和小学部):面向全市招生,2021年秋季招收小学起始年级新生180名、初中起始年级新生150名;招生对象为本市户籍,或其父母在本市有房产,或其父母已在本市取得《浙江省居住证》。

在原核定计划和班额内,小学一升二、二升三、三升四、和四升五年级招生各10名。插班生报名前须经现就读学校和主管教育局同意,报名、录取办法与起始年级相同,全部通过新城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网上登记。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予以全部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2.舟山市明珠学校(含初中和小学)。面向新城区域招生,小学一年级招生180人,初中七年级招生100人,招生人数包含政府向明珠学校购买学位数,优先安排申请参加新城居住证量化管理并入围政府向民办学校购买学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多余学位通过新城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统一招生。

(二)民办学校录取办法。

1.与公办学校同步录取。根据预报名情况,学校与市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电脑随机录取系统为每个报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随机派发一个录取顺序号,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录取顺序号依次录取。对于因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按录取顺序号依次递补录取。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符合新城区域公办学区学校招生条件的,按照新城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参与公办学校的招生录取;不符合新城区域公办学区学校招生条件的按照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安排就读。已被电脑随机录取但自行放弃就读资格的学生,根据已经录取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明珠学校电脑派位按以下顺序分批录取。第一批:招生对象为新城户籍;或其父母有新城房产,或其父母已在新城取得《浙江省居住证》,但未纳入新城居住证量化管理的。第二批:招生对象父母至少一方已在新城参加社会保险,或在新城就业(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为准),或在新城取得营业执照;或招生对象在新城区域内幼儿园或小学毕业且有学籍的。第三批:视学位空额情况招收其他在新城居住、工作且户籍地确无监护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于5月10前完成直升生意愿征求及录取工作;初中招生名额多于小学直升名额的,多余的名额按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规则统一招录。本校教职工子女、举办者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可优先安排入学。

4.民办学校招生时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四、预报名登记

所有符合新城(含千岛街道浦东、曙光、蒲岙、浦西四个社区)入学条件且2021年秋季要求在新城义务教育学校(包括民办)就读小学、初中起始年级或非起始年级插班的入学对象,均须按期参加统一预报名登记。预报名主要采用网上登记,特殊情况安排现场登记。具体方法详见预报名登记通告(见附件)。

(一)网上登记。

1.登记对象。①本市户籍且符合新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其中拆迁安置对象子女并要求享受相应政策的入学对象,在网上登记后还须在5月15日到现场确认信息);②意向就读舟山绿城育华(国际)学校且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③未申请参加新城居住证量化管理,意向就读明珠学校且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④符合条件的非起始年级插班生。上述对象全部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登记。

2.登记时间与途径。小学新生5月7日10:00—5月14日12:00,初中新生、插班生5月9日10:00—5月14日12:00,通过智能手机端“浙里办”APP 或电脑端“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在线办理。具体“网上登记指南”通过“舟山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现场登记。

1.拆迁安置对象子女并要求享受相应政策的入学对象,以及未按时在网上登记的入学对象,于5月15日(周六)到南海实验学校旌旗山初中校区(地址:新城旌旗山路288号,联系电话:8259965)确认信息或登记。

因故未能如期办理预报名登记的,公办学校入学对象可以在5月30日、7月5日分别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补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完成预报名登记的学生,新城户籍的统一列入统筹调剂安排对象,非新城户籍的统一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2.符合新城公办学区学校入学条件且有意愿选择南海实验学校旌旗山初中校区就读的七年级新生,在网上登记的同时,还须于5月15日—16日到该校现场登记。联系电话:13575635861、13567663287。

3.舟山第一小学勾山校区内户籍新生意向就读舟山第一小学北校区的,在网上登记的同时,还须于5月15日—16日到该校现场登记。联系电话:8118906、8118907。

(三)量化入学申请登记。

凡在本市新城区域范围内居住,已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就读新城义务教育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须在4月6日至5月31日到居住证登记地址所属街道的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手续,逾期不予受理。受理地址和咨询电话:临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临城街道海景道528号,2292383);千岛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千岛街道海天大道1555号,2296731)。申请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具体详见《居住证量化管理申请所需材料》。

五、新城义务教育非起始年级插班安排

新城义务教育学校非起始年级插班,原则上每年只在九月初安排。要求在新城义务教育非起始年级插班的,必须在2021年6月30日前取得新城户籍,经原学校主管教育局同意,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登记。学生转学不能变更年级,否则电子学籍不能转接,一律回原学校就读。

经预报名登记审核符合插班条件的对象,视学额情况由市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在学额许可的情况下,先在学区学校安排插班,学区学校只能安排部分的,按入学对象户口和房产一致的优先,入学对象在学区取得户籍时间早者优先的原则安排插班。超出学额的调剂安排到其它学校插班。基于新城各公办小学班额基本满员的实际,要求插班的学生一般主要安排到舟山第一小学北校区、舟山第二小学北校区、南海实验学校惠民桥小学校区。

六、其他事项

1.各学校要切实做好招生工作宣传,按要求认真配合做好预报名登记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新城居民子女按期入学。市教育局将通过舟山市教育局官网、“舟山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招生信息,同时统一印制招生通告发放到各学校和新城各社区。市教育局招生咨询投诉电话:2046203、2036049、2046209。民办绿城育华学校咨询电话:8385555、17705805858;明珠学校咨询电话:2680987、13567672385。

2.招生结果名单由基础教育处分批次抄告学校,一般在8月上旬完成,并根据抄告的学生名单核发学籍。各批次抄告招生名单下达后,学校应当在5日内做好学生的报到确认工作,并把报到情况及时上报基础教育处。严禁学校擅自违规招生(主要包括招收区域外的或不符合年龄要求、不符合就学准入条件,和擅自超出计划等),严禁以借读、学籍挂靠、无学籍跟读等形式接收学生就读。如有违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新城区域2021年义务教育入学预报名登记通告

舟山市教育局

2021年4月19日

附件

新城区域2021年义务教育入学预报名登记通告

2015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尚未入学,以及2021年小学毕业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新城(含千岛街道浦东、曙光、蒲岙、浦西四个社区)义务教育入学条件,2021年秋季要求在新城义务教育学校(包括民办)就读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和非起始年级插班的,均须按期参加预报名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办法

2021年新城义务教育入学预报名主要采用网上登记,特殊情况采用现场登记。

(一)网上登记

1.登记对象。①本市户籍且符合新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其中拆迁安置对象子女且要求享受相应政策的入学对象,在网上登记后还须在5月15日到现场确认信息);②意向就读舟山绿城育华(国际)学校且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③未申请参加新城居住证量化管理,意向就读明珠学校且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④符合条件的非起始年级插班生。上述对象均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登记。

2.登记时间与途径。小学新生5月7日10:00—5月14日12:00,初中新生、插班生5月9日10:00—5月14日12:00,通过智能手机端“浙里办”APP 或电脑端“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在线办理。具体“网上登记指南”通过“舟山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另行发布。

(1)手机登录“浙里办”APP---办事服务---部门导航---舟山市---市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在线办理。

(2)电脑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舟山市---部门服务---市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在线办理。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火狐或360等浏览器的极速模式访问。

(二)现场登记

1.拆迁安置对象子女且要求享受相应政策的入学对象,以及未按时在网上登记的公办学校入学对象,须于5月15日到南海实验学校旌旗山初中校区(地址:新城旌旗山路288号,联系电话:8259965)现场确认信息或登记。因故未能如期办理预报名登记的,于5月30日、7月5日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完成预报名登记,新城户籍的统一列入统筹调剂安排对象,非新城户籍的统一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2.符合新城公办学区学校入学条件的七年级新生,且有意向选择南海实验学校旌旗山初中校区就读的,在网上登记的同时,还须于5月15日-16日到该校现场登记。联系电话:13575635861、13567663287。

3.舟山第一小学勾山校区内户籍新生,且有意向选择舟山第一小学北校区就读的,在网上登记的同时,还须于5月15日-16日到该校现场登记。联系电话:8118906、8118907。

4.未按时在网上登记的意向就读舟山绿城育华(国际)学校、舟山市明珠学校的入学对象分别到学校登记。育华学校咨询电话:8385555、17705805858;明珠学校咨询电话:2680987、13567672385。

5.随带材料要求。以下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2021年6月30日及之前户籍在新城的公办学校一年级和七年级入学对象,现场登记时随带:入学对象户口本、其父母(本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同)房产证(房产性质必须为住宅,属拆迁安置的,需随带拆迁安置协议)。属三代同堂的,还需提供祖辈房产证、父辈在新城无房证明(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为凭)。

(2)本市非新城户籍,其父母在2020年12月31日及之前持有新城房产的公办学校一年级和七年级入学对象,现场登记时随带:入学对象户口本、其父母房产证。

(3)2021年6月30日及之前户籍在新城,要求到新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插班的非起始年级学生,现场登记时随带:入学对象户口本、其父母房产证。

注:上述三类对象若父母未在同一户口本,请随带入学对象出生证或父母结婚证。

(4)报读舟山绿城育华(国际)学校的随带入学对象户口本。若入学对象为非本市户籍的,还须随带其父母持有的本市内房产的房产证,或其父母持有的本市内《浙江省居住证》。

(5)报读舟山市明珠学校的随带入学对象户口本。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随带(可选择其一):其父母持有的新城房产的房产证;或其父母持有的新城区域《浙江省居住证》;或其父母至少一方在新城参加的社会保险证明,或其父母至少一方在新城就业的劳动合同,或其父母在新城取得的营业执照;或其父母在新城的租房合同。

(三)量化入学申请登记

1.申请登记对象。凡在本市新城区域范围内居住,已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就读新城义务教育小学、初中起始年级,须按期办理申请手续。

2.受理时间与地址。在4月6日至5月31日到居住证登记地址所属街道的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手续,逾期不予受理。临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临城街道海景道528号,2292383);千岛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千岛街道海天大道1555号,2296731)。

3.申请所需材料。具体详见下端《居住证量化管理申请所需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其他事项

1.2021年新城义务教育招生办法及录取顺序按《新修订的新城义务教育招生办法》规定。公办学校招生范围详见《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新城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公布新城区域新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区划分和部分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区调整方案的通知》和《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舟山第一小学北校区学区范围和新城部分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调整方案的通知》。登录舟山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点击“教育之窗-基础教育”,可查询相关文件。

2.根据舟教基〔2019〕79号文件规定,对划入舟山第一小学北校区的学区实行过渡期:2020年1月20日前户籍(凭户口本)在舟山第一小学北校区的,2021年就读小学起始年级的入学对象,可以选择按舟教基〔2018〕12号规定的原学区的招生办法入学,也可以选择按现划定学区入学。选择就读舟山第一小学北校区的须于5月15日—16日到该校现场登记。2022年起按舟山第一小学北校区现划定的学区招生。

3.开展预报名登记是做好新城义务教育招生的基础性工作,家长须按要求填写信息和提供相应材料,并对填写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通过“舟山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或登录舟山市教育局官网“通知公告”栏,可了解预报名登记通告详情。市教育局招生咨询投诉电话:2046203、2036049、2046209。

舟山市教育局

2021年4月19日

居住证量化管理申请所需材料

必备材料:

1.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

2.居住证明:浙江省居住证。

3.个人信用证明:由中国人民银行或相关机构出具的申请人信用报告(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到定海区昌国路26号中国人民银行舟山市中心支行办理或临城合兴路31号中信银行二楼大厅自助获取带防伪标志的个人征信报告)。

选择材料:

1.社会保险:居住地参保缴费年限证明。

2.身份证明:入学子女与申请人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需提供申请人夫妻双方的户口本、结婚证。

3.居住条件:在新城已购住房的提供房产证(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的房产证)。

4.技术职称与职业技能:

①专业技术职称,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②职业技能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技能证书。

5.文凭学历:文凭学历证书或学历验证证明。

6.现任职务:应提供规上限上企业等用人单位的职务任免文件或相关证明。

7.表彰奖励:应提供个人获奖证书或荣誉称号等证书。

8.专利创新:应提供发明专利权证书。

9.招商引资:应提供项目名称。

10.社会公益:

①在居住地注册成为志愿者队员或加入义工组织的,提供新城管委会团工委出具的志愿者、义工服务证明;

②在新城参加无偿献血,登记加入中华骨髓库或人体器官(遗体)捐献志愿队伍、实施捐献骨髓(造血干细胞)或人体器官(遗体)的,提供卫生部门证书或证明;

③在新城获评“见义勇为”称号的,提供荣誉证书。

11.其它证明材料:根据申请项目及主管部门或专门机构审核要求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新城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