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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26/2021-181260
组配分类 监管动态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04-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 2021 年度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04- 25    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各县(区)、功能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局: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增强避灾安置场 所服务保障水平,今年全市将继续推进避灾场所规范化建设,实 现乡镇级避灾安置场所 100%规范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责任,合理制定建设计划。根据省厅对我市 2021 年度规范化建设任务的下达,市局结合减灾信息数据与历年统计 数据,对各(县)、功能区管委会 2021 年度规范化建设任务指标 作了分解。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目标,结合减灾系统 中的场所数据信息,综合考虑我市灾害特点、地理条件、人口分 布等因素,进一步调整优化避灾安置场所选址布局,优先解决“安 全码”应用中影响 30 人以上未建避灾安置场所村(社区)的问 题,合理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促进工作落实,在完成 既定任务的基础上,自加压力,争取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二、严格标准,确保建设量质并重。近期,省厅对省级地方 标准《避灾安置场所建设与管理规范》作了进一步修订完善,调 整、合并避灾安置场所物资储备要求,进一步明确场所安全评估、可视化建设、命名规范、标牌设置等要求,即将正式发布。各地 要根据新标准,规范开展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加强对细节的把控, 切实提升规范化建设质量。 

三、活用系统,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各地要定期开展减灾 救灾系统中避灾场所信息的维护更新工作,及时清退、补充场所 地点,核验校对场所信息。在灾害来临时,及时启用避灾安置场 所,并在信息系统中录入场所开放及人员转移安置等相关信息, 为后续开展灾害救助、场所布局优化等工作积累基础数据。

 四、强化督查,加强验收考核力度。各地要根据新标准强化 考核要求,协调自然资源、住建、商务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确 保避灾安置场所建设选址合理、建筑安全、标识明确、设施齐备、 物资充足,在灾害发生后能及时提供保障服务。市局将不定期组 织人员到各地进行实地督查,对各地避灾安置场所建设情况进行 检查并通报,总结经验教训,督促问题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