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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14/2021-181359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21-04-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做好2021年"五一"期间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8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功能区建交局(公运中心)、局直属有关单位:

2021年“五一”假期将至,随着国内疫情有效管控、出行限制逐步放开、新冠疫苗接种率稳步提升,今年“五一”长假舟山车客流量将迎来高位运行状态。据预测,今年“五一”小长假全市水陆客流量将达到232万人次,较2020年增长77%,其中道路客运量将达到147万人次,较2020年增长70.3%,水路客运量将达到85万人次,较2020年增长90%。为切实做好“五一”期间的疫情防控、运输组织及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有序出行,根据省厅《关于做好2021年“五一”期间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结合舟山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抓好交通运输疫情防控

(一)继续做好运输服务疫情防控。督促指导道路水路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等客运经营企业及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等经营管理单位,认真落实《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四版)》《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船舶船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V5.0)》《国内游轮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等要求,严格执行消毒、通风、测温、查验健康码、设置留观区等防控措施。开展一类、二类客运班线实名制管理和省际、市际客运包车乘客信息登记,做好重点区域、重点旅客的管控工作。落实水路客运航线防控要求,从严从细做好旅客、船员疫情防控工作。

(二)抓好境外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入境人员“点对点、一站式”转运工作,确保车辆人员保障到位、现场指挥调度到位、车辆消杀到位、转运流程完整闭环,确保“零失管、零感染、零事故”。

(三)严格进口冷链物流防控。坚持“人物同防”,强化“三证”查验,指导和督促冷链物流经营单位加强从业人员防护、严格运输装备消毒、落实信息登记制度,全力做好冷链物流渠道疫情防控,有效落实“全受控、无遗漏”的闭环管理。加快冷链物流从业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二、全力强化运输组织和保障

(一)统筹做好运力调配。根据客运需求和流量流向变化预测情况,制订周密可行的运输保障方案,切实提升旅客疏运能力。加大旅游热门景区、道路客运枢纽、水上客运码头等客流密集地区的运力供给,增加农村道路客运、城乡公交等运力投入,最大限度满足城乡群众假期出行需求。要做好道路客运班线、城市公交与民航、水运的运输衔接,畅通旅客出行“最先和最后一公里”。督促水上客运企业严格落实水路客运服务质量标准,加强对普陀山的水路交通运行监测,提升水路运输服务质量。

(二)全力做好疏堵保畅。要提前排查易拥堵缓行路段,利用公路沿线可变信息情报板、导航软件、微信、微博等载体和渠道,及时发布实时路况信息,针对重点路段制定疏堵和分流绕行预案。做好国、省道干线公路和出入旅游景区公路、水路的巡查和维护工作,确保公路、水路畅通。提早向社会发布施工路段有关信息,严格按照作业标准放置相关标志和设备,避免因施工等原因造成交通阻塞和安全事故。

(三)细致做好运输服务。督促客运企业规范经营行为,继续强化网约车监管,维护好运输市场秩序。积极推广联网售票、电子客票、刷证核验等无接触服务,切实改善群众出行体验,提升运输服务水平。加强对甬舟高速金塘服务区的管理,为旅客出行提供优质服务。落实《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排查整改影响老年人日常出行的障碍。

(四)切实保障重点物资运输。增加保供应保民生运力,做好疫苗、核酸检测试剂、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以及粮食、肉禽、蔬菜等重点生活物资的运输保障。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增强节日期间配送能力,切实保障邮政快递专用车辆便利通行。

三、全面抓好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要督促汽车客运站经营者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网约车平台公司要强化运行风险管控,保护乘客信息安全。水运企业要加强对所属船舶的安全管理,恶劣气候条件下限制出航。港口企业要严格作业规程,加强安全风险管控。

(二)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多起安全生产尤其是道路(水路)交通运输事故教训,组织对“两客两货”、道路桥隧、运输企业、枢纽场站、从业人员等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对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实行挂牌督办,严防车辆(船舶)、驾驶员“带病”运行。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形势稳定。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强多部门协作,会同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对“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黑车”“黑网约车”“黑站点”“宰客”等违法活动以及其他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并加大公开曝光力度,确保运行安全。

(四)完善工作方案和处置预案。完善应急预案和运输组织方案,围绕疫情防控、交通运输重点领域、运输组织、长距离拥堵等情况,提前做好应对恶劣天气等突发事件和应急运输的准备。加强道路货运、出租汽车等领域运行动态监测,严格执行行业社会稳定“零报告”制度,随时应对和处置“五一”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确保行业安全平稳。

四、强化在岗值守和信息报送

(一)节日期间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严格按规定程序报送安全事故、突发事件信息。

(二)各单位在5月6日11:00前通过“浙政钉”报送五一期间运输保障总结。请市公运中心同步报送“五一”期间的道路客运每日客运量。联系人:李霞,联系方式:13758031110,621110。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