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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工作计划与总结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05-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1-05-21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2021年是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的基本要求,全面提升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能力。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局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以政治建设统领应急管理法治工作

(一)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各级党委要求,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深化应急管理法治实践。

(二)落实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听取和研究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完善局党委法律学习制度,每季度组织集体学法不少于1次。

二、加强法治机制和制度建设

(一)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依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市委市政府要求,进一步梳理机构改革后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分工,完善职责边界清单和权力事项库清单。

(二)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经常性的沟通协作,协调解决依法行政中的重要问题。

(三)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发布和备案管理工作。

(四)制定落实舟山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升应急管理水平。

(五)组织编制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汇编,梳理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规定。

(六)探索我市应急管理政策法规制度研究机制。尝试建立政策法规基层联系点,加强对基层联系点的调研和指导,听取基层一线的意见建议,因地制宜进行探索和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基层联系点经验做法。

(七)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决策咨询作用,推动我局依法行政。

(八)严格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定、责任追究的法定程序,加强法制审核力度,增强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编制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三、推进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严格依法开展执法活动。结合双随机要求,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二)严格开展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查,做到应审尽审。

(三)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完善事故案件调查、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查制度,积极应对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相关工作,及时指导县区应急部门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对工作。

(四)推进监管执法规范化。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分级分类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提高执法效能,避免重复交叉检查,努力减轻企业负担,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效能。组织梳理完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促进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

四、持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一)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放管服改革。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水平。

(二)推进证照分离工作,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时间,配合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等工作。

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按照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责任,认真做好普法工作。

(二)扎实开展应急管理普法宣传。突出重点内容、重要时段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宪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全国防灾减灾日、消防宣传日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宣传力度,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全面推进应急管理各项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落实机关干部法治能力建设。将依法行政作为机关业务学习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保证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机关干部全部考取执法证件,落实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开展本部门、本系统的年度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