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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30/2021-181966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05-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推行食品药品综合许可证的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1- 05- 27 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一、为什么要制订《舟山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推行食品药品综合许可证的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加大“照后减证”力度,方便市场主体更快速更便捷准入准营,按照《国务院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三批“最佳实践案例”的函》(商资函[2019]347号)及舟山市“证照分离”改革要求,我局针对一些大型超市、药械经营企业、食品生产零售兼营等同时需要办理多张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药品零售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市场主体出台食品药品综合许可证办理制度,实行一次告知、一次提交申请材料、一趟现场核查、一并整改完成、一次出证、一证上墙的模式,以优化流程、缩减材料,提高办事效率,彻底减少企业多跑,使企业真正体会到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获得感。

二、适用综合许可证的市场主体有哪些?

需要向我市各县(区、功能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药品零售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中单个或多个证的市场主体,均可以向各县分局提请办理食品药品综合许可证。市场主体可以选择申请发放综合许可证,也可以选择不申请发放综合许可证。

三、综合许可证如何盖章?

《食品药品综合许可证》的证面内容来源于各审批系统办结的单个法定许可证的证面内容,综合许可证上加盖各县(区、功能区)局(分局)公章,在全市范围内有效。单个法定许可证按照法律规定加盖公章,属市局委托下放的许可事项,仍然加盖市局公章,其中药品零售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盖市局公章,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盖县分局公章。

四、综合许可证证面包括哪些内容?

综合许可证实行一本制,不分正副本。版面内容包括企业名称、综合许可证编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注册地址、经营场所、仓库地址、经营范围(含单个法定许可证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等内容。

五、市场主体如何申请办理综合许可证?

市场主体在申请单个法定许可证的审批系统在线提交相应申请,打印出单个法定许可证的申请表,备齐其他申请材料,一并向受理部门提出申请。其他申请材料为同一内容的只提供一份。受理部门同一窗口一次性受理所有申请,需现场核查的一趟核查完毕,一并审批办结,出具《食品药品综合许可证》,根据市场主体需要,可以同时发放单个法定许可证。

六、综合许可证“一证上墙”如何理解?

根据法律等规定,企业申领的单个法定许可证应当悬挂在企业经营场所供群众和执法人员查阅。现我们推行综合许可证制度,为方便企业开展经营,经营场所只需悬挂综合许可证一证即可,单个法定许可证无需上墙。执法人员和群众只需查阅企业综合许可证即可了解法定许可证上主要内容。

解读机关: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虞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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