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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01/2021-181974 文号 舟政函〔2021〕21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04-02
组配分类 市政府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舟山新城行政中心单元ZS-LC-13-08-02e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05-28    来源:    访问次数:    字号:[ ]

市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舟山新城行政中心单元ZS-LC-13-08-02e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舟自然资规〔20213号)悉。市政府原则同意《舟山市新城行政中心单元ZS-LC-13-08-02e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舟山市新城行政中心单元ZS-LC-13-07-03a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统一简称《规划》)。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规划》确定的新城行政中心单元ZS-LC-13-08-02e等地块和ZS-LC-13-07-03a等地块用地布局、用地性质、容积率等相关控制指标和图则内容。各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必须严格执行地块强制性控制要求。

二、在规划管理中要加强建筑立面、建筑高度、建筑体量管控,使建筑与周边环境充分融合。

三、《规划》是各地块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规划》颁布后要严格遵照实施,若需调整,必须按照程序上报。

此复。

 

 

舟山市人民政府   

202133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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