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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04/2021-182362
组配分类 采纳情况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1-06-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通知》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发布日期:2021-06-21 来源:市教育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3月5日至7日,通过书面及电话联系的方式征求了四个县区教育局意见,我们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其中3条意见建议已经采纳或作了相应修改,主要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根据定海区教育局建议,在“六·(二)·4当在录取分数线上出现并列分且上线人数超过计划招生数时”后新增“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A多者优先录取;当考试总分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A相同时,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B多者优先录取”。

二、根据普陀区教育局建议,在“四·(一)·4烈士子女”前新增“军人”。

三、根据岱山县教育局建议,在“七·(五)”处删去了“岱山中学在面向大衢中学定向保底招生的基础上,对填报岱山中学志愿的大衢中学应届毕业生再计划外降分足额录取8名(特长生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