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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22/2021-182409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执法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1-06-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行政处罚信息(浙江欣亚磁电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1- 06- 24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舟环罚决字〔2021〕9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名)

浙江欣亚磁电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刘恩欣

主要违法事实

2021326日上午,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对浙江欣亚磁电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从事船用配电箱生产,厂区北侧设置一危废堆场,现场无危废贮存。该公司提供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仅记录201945日产生4259kg的磷化污泥,其他无产生、贮存、处置等相关台账记录。根据该公司提供的磷化车间生产台账显示,2019年共产生2505kg磷化污泥,2020年产出1109kg磷化污泥,其他无记录。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内容与实际产生、委托处置情况明显不符

行政处罚种类

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三)项和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

将罚款缴至指定账户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1年6月22日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情况


执行情况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