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财政预算/决算> 专项资金>
索引号 001008009005013/2021-182488
组配分类 专项资金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21-06-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我市获得省级专项补助资金4041.80万元
发布日期:2021-06-29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近日,省财政厅和建设厅下达了2021年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我市共获批4041.80万元,其中,市本级1518.47万元。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我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对省补资金进行分配,及时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实施单位。专项资金将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此次下达的省补专项资金,有利于加快推进工程建设,进一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重要支撑。下一步,我局将切实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严格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