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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111/2021-183123
组配分类 招标投标信息 发布机构 市审招委
生成日期 2021-07-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小干污泥处理厂污泥深度脱水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发布日期: 2021- 07- 14    来源: 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号:[ ]

舟山市小干污泥处理厂污泥深度脱水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舟山市小干污泥处理厂污泥深度脱水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由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舟发改申批[2021]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舟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舟山市小干污泥处理厂污泥深度脱水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舟山市小干污泥处理厂污泥深度脱水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舟山市小干污水处理厂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升级改造现有污泥处理厂的运行工艺,新建污泥干化设备(包括电解干化设备、配套的系统设备、设备基础 、设备坑 )、附属设施及场地硬化等。处置规模约为含水率 80%(浮动参数)的污泥 100 吨/天,处置目标为出泥含水率≤ 60%。

2.4工程概算:约1797.73元。

2.5工期要求:1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6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舟山市小干污泥处理厂污泥深度脱水项目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对本项目实行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移交、人员培训及技术服务和指导、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内容,以及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建手续: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工程建设、设计、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的审批、报建、开工、验收等手续;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

2)设计:根据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等要求,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及配合招标人完成各种报审等工作,取得规划、消防、人防、环保、卫生防疫等各职能部门的施工图审查意见等;

3)采购:负责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设备(招标人供应的材料设备除外)的采购、运输和保管,但必须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实施;

4)施工:负责完成本工程招标范围、招标人要求及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工程内容,达到施工质量合格标准;做好工程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投资(成本)控制;

5)试运行:初验合格后项目试运行60日历天;处置规模约为含水率 80%(浮动参数)的污泥 100 吨/天,处置目标为出泥含水率≤ 60%。

6)竣工验收:须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需以承包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工程竣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按规定提交全部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

7)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负责整个工程的施工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营业执照:真实有效;

(2)投标人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三项要求或由①②③组成的联合体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污水处理类似项目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注: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指定,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且不得低于上述投标人相应资质要求的标准;

4)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相应资质证明资料;

5)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4)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中二项资格要求:

①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也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5)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

(6)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7)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方)、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8)诚信承诺(指联合体各方):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承诺书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并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

(9)项目总负责人近二年承接的项目:提供《项目总负责人二年内在建和已完工程情况表》必须由项目总负责人签字,且内容真实有效。

(10)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二年承接的项目: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二年内在建和已完工程情况表》必须由施工项目负责人签字,且内容真实有效。

(11)施工资质企业还须满足以下要求:11.1安全生产许可证:真实有效;11.2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必须具有A类安全考核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须提供任职文件;

(12)项目班子配备:安全员必须配备齐全(其中安全员配备符合建质[2008]91号文件规定)、持证上岗。安全员须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均应有投标企业有效的社保证明(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是投标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为高等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单位,其社保由上级院校缴交的,则须提交上级院校证明原件;若投标人单位为无法出具社保证明的事业编制的,则应提交由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近一年内(自开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出具的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说明原因,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名称、联系人及联系固定办公电话)。除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允许由同一人兼任外,其他人员不得由同一人互相兼任。

(13)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方)、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方)、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近5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推)无行贿犯罪记录。

(15)舟山市外施工企业在中标备案前应到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办理市外进舟企业联系卡。浙江省外设计企业,投标时必须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有效备案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 14 日~2021年 7月 20 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sztb.zhoushan.gov.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须自行登陆“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zsztb.zhoushan.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进行网上注册并登记。CA数字证书联合体牵头人购买,联合体其他成员无需购买。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580-2280957。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

(3)本项目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4)中标人确定后,工程施工、材料设备交易项目的进场交易费将由中标人(牵头人)统一支付。具体收费标准请咨询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舟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临长路30号舟山水务大厦8楼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80-2282857

招标代理名称:舟山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沙田街56号汇隆大厦6楼

邮政编码:316200

联 系 人:小单

联系电话:0580-6202032

传真:0580-62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