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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111/2021-18271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审招委
生成日期 2021-07-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政务办〔2021〕25号舟山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规范机关工作人员夜餐费开支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07- 07 来源: 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号:[ ]

办机关各处(室)、下属事业单位:

为保障机关工作人员身心健康,坚持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支出管理,根据《舟山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机关工作人员夜餐费开支管理的通知》(舟财行〔2016〕2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对机关工作人员夜餐费开支管理规范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办机关各处(室)、市项目审批代理中心。

二、适用条件

适用条件仅限于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在正常工作时间外连续加班工作4小时及以上的,不包括以下情况:

(一)参加会议、培训、出差、出国等公务活动。

(二)不需到办公室坐班,只需开通电话、有事进行安排处理的值班带班。

(三)加班后给予调休的。

(四)已按规定领取加班补贴的。

(五)参加公务活动已享受伙食或补助的。

三、开支标准

夜餐费开支补助标准严格按照舟财行〔2016〕29号文件执行:

工作人员工作日晚上连续加班4小时及以上的,每人每次可开支夜餐费补助40元。

休息日(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连续加班满4小时不到8小时的,可参照夜餐费补助标准开支1次伙食补助;连续加班满8小时及以上的,可参照夜餐费补助标准开支2次伙食补助。

四、审批报销

(一)加强审批管理。工作人员加班前,应填写加班审批表(附件1),经各处(室)、市项目审批代理中心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批准。加班审批表于分管领导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至综合处存档。

(二)落实监督管理。综合处每月应对工作人员加班内容、时间等事项进行审核、统计,编制夜餐费补助清单并在单位公示。

(三)规范报销程序。夜餐费报销需提供加班审批表和夜餐费发放情况审批表(附件2),并经单位分管财务领导审签。 

五、有关要求

(一)合理安排。工作人员应讲究效率,合理安排工作,尽量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二)严格审批。严格执行加班审批制度,处(室)、市项目审批代理中心负责人切实把好审核第一关,分管领导负起审批责任,不得以夜餐费等名义变相发放福利,不得虚假造册冒领夜餐费。

(三)严守纪律。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将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严肃追究当事人、审核人、审批人等相关人员责任,涉及违规资金的,一律予以追回。

本规定于2021年6月1日起执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夜餐费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附件:

1.加班审批表.docx

2.夜餐费发放情况审批表.docx



舟山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