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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111/2021-182772
组配分类 招标投标信息 发布机构 市审招委
生成日期 2021-07-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宁波—舟山港金塘港区大浦口集装箱码头工程二阶段道堆及配套设施竣(交)工检测
发布日期: 2021- 07- 09    来源: 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号:[ ]

宁波-舟山港金塘港区大浦口集装箱码头工程二阶段道堆及配套设施竣(交)工检测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现就宁波-舟山港金塘港区大浦口集装箱码头工程二阶段道堆及配套设施竣(交)工检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sztb.zhoushan.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交通网(http://www.zjt.gov.cn)。

2、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主要为宁波-舟山港金塘港区大浦口集装箱码头工程二阶段后方地基处理工程、宁波-舟山港金塘港区大浦口集装箱码头工程(二阶段)道堆及附属工程DC01工程、宁波-舟山港金塘港区大浦口集装箱码头工程(二阶段)道堆及附属工程DC02工程的竣(交)工检测,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及清单

2)、内容:本项目设1个竣(交)工检测标段,工程主要内容为对地基处理、装卸设备安装、电气系统安装、堆场道路、进出口道路、港外辅路、停车场、绿化工程、房屋建筑(构筑物)等工程质量实体检测、外观检查等内容。

3)、工期要求:接到检测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阶段检测内容,检测人应在试验检测实施后15天内提交试验检测结果,并于21天内提供完整的检测报告。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至所有试验检测报告提交并通过竣工质量评定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检测机构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结构(地基)甲级试验检测等级证书,取得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证书中须包含拟承担实体检测项目);根据交通运输部门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在B级及以上(无信用评价结果的按B级处理);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9日~2021年715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sztb.zhoushan.gov.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同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

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须自行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zsztb.zhoushan.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提供与注册内容相关的有效证明资料送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电话:4008503300;QQ群:384041593 。

4.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网上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2990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4室(地址为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55号四楼(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同幢西边))。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公告同时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sztb.zhoushan.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交通网(http://www.zjt.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址: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大浦村

人:葛莉莉

联系电话:0574-27697286

 

招标代理机构: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586号建设大厦D座11楼1106室

邮政编码:316021

  话:0580-2608985

  真:0580-2615853

联系人:陈萍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项目

试验检测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资 质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结构(地基)甲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2取得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证书中须包含拟承担实体检测项目)

3、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根据交通运输部门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在B级及以上(无信用评价结果的按B级处理)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检测机构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结构(地基)甲级试验检测等级证书,取得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证书中须包含拟承担实体检测项目);根据交通运输部门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在B级及以上(无信用评价结果的按B级处理);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项目

要求

业 绩

自2016年1月1日(以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载明的检测实际完成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沿海水运工程地基处理或堆场道路及建筑物(构筑物)的交工或竣工质量检测任务或专项检测任务

注:1、业绩证明应附已完工程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如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无法反映工程规模、技术标准、主要检测内容、完成时间的,应提供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上述资料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备注

项目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结构与地基专业或水运结构和地基与基础专业)资格证书,5年及以上相关试验检测工作经验,担任沿海水运工程地基处理或堆场道路及建筑物(构筑物)的交工或竣工质量检测任务或专项检测任务。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年龄60周岁及以下;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为准),根据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检测工程师个人扣分在40分以下。

自有人员

技术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结构与地基专业或水运结构和地基与基础专业)资格证书,5年及以上相关试验检测工作经验,担任过沿海水运工程地基处理或堆场道路及建筑物(构筑物)的交工或竣工质量检测任务或专项检测任务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年龄60周岁及以下;根据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检测工程师个人扣分在40分以下。

自有人员

试验检测工程师

1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结构与地基专业或水运结构和地基与基础)资格证书,5年及以上相关试验检测工作经验;年龄60周岁及以下;根据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检测工程师个人扣分在40分以下。

自有人员

注:

1、主要人员的技术职称、检测资格、执业资格证书等,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身份证、职称证书、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为准。

2、相关试验检测工作经验年限以首次取得通运输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资格证书上的日期为准。

3、持有试验检测证书的人员,其必须在本单位注册且与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结果一致。

4、投标人自有人员应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管理人员参加社保(近三个月)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或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公积金缴纳证明(近三个月),如果投标人属事业法人单位,无法提供上述证明资料,则由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拟委任的人员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项目

要求

履约信誉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自20181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为准

3根据浙江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在B级及以上(无信用评价结果的按B级处理)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最低要求)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规格、功能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备注

1

水准仪


1


2

全站仪


1


3

回弹仪


1


4

超声波检测仪


1


5

基桩检测仪


1


6

超声波测厚仪


1


7

涂层测厚仪


1


8

砼钢筋检测仪


1








 

注:自有及新购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应附投标人购买时的发票或设备有效计量检定/校准证书的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租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应附有效租赁合同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