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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02/2021-183854 文号 舟发改价格〔2021〕10号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21-08-10
文件编号 ZJLC02-2021-005 组配分类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调整市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18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访问次数:    字号:[ ]

舟山市市属各幼儿园:

  为规范幼儿教育收费行为,促进幼教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舟山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舟价发〔2013〕62号)规定,成本监审机构对我市市属各类幼儿园成本进行了监审,经研究,调整舟山市市属幼儿园保教费(日托)收费标准(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舟山市市属幼儿园保教费(日托)收费标准(见附件)适用于市属各类实行政府定价的幼儿园。各幼儿园具体收费标准按价格管理权限及程序报经批准后执行。

  二、托班保教费在日托保教费标准基础上上浮25%;全托幼班保教费在日托幼班保教费标准基础上上浮50%。

  三、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方便提供服务和代办服务可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管费。

  服务性收费项目:加时托、餐费等。

  代管费收费项目:爱国主义教育(电影、春秋游)、体检、生活用品等。

  除以上收费项目外,各级幼儿园不得自行设立或变更服务性收费项目和代收费项目。如确有项目和收费标准变更,需上报同级价格、教育部门核准。

  四、幼儿园保教费计费办法、收费退费政策、公示制度等按《关于印发〈舟山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舟价发〔2013〕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幼儿园收费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六、本通知自2021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附件:舟山市市属幼儿园保教费(日托)收费标准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舟山市教育局

舟山市财政局

2021年8月10日

附件: 

舟山市市属幼儿园保教费(日托)收费标准

单位:元/月.生

幼儿园级别

保 教 费

省一级幼儿园

680-830

省二级幼儿园

580-730

省三级幼儿园

480-630

准办幼儿园

460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