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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舟山市司法行政工作“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2 来源:市司法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各县(区)司法局,市局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现将《舟山市司法行政工作十四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舟山市司法局                                       

                                               202193

 

舟山市司法行政工作“十四五”发展规划

 

为有效指导和扎实推进“十四五”期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改革与发展,根据《浙江省司法行政工作“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和《舟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一、现实基础

“十三五”时期,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决策部署,始终围绕“四个舟山”建设的总要求,按照《舟山市司法行政工作“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发展路径,强化担当作为、坚持改革创新,法治舟山建设展现新风貌,服务保障水平再上新台阶,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十三五”时期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交出了“精彩答卷”。

“十三五”时期,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从“四个舟山”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推进法治、厉行法治,坚持法治舟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舟山建设实现了全方位发展,司法行政工作开创了新局面。五年来,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加强,全市司法行政机关顺利完成机构改革,全面履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重责,协调推进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各项工作,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进入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轨道;全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成效明显;大力加强政府立法工作,突出民生导向和海岛特色,相继出台8部地方性法规和3部政府规章,创新制定完善立法基层联系点、立法项目“双小组+双组长”负责制、立法现场与网络同步听证等工作机制,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深入推进;全力推进政府依法行政,服务保障“证照分离”改革、“无证明城市”创建等中心工作,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制度,创新行政机关合同“五统一”管理机制,全面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全力打造“四最城市”法治品牌,深入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现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有效推动政府依法决策;深入组织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坚持与法治舟山建设一体落实,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大力推进普惠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国内率先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全市“十三五”基本社会服务提升工程,市、县、乡、社区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面建成并不断完善,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服务、仲裁等工作改革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群众“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明显提升;积极参与平安舟山建设,全面规范社区矫正管理和强制隔离戒毒等工作,优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特殊人群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司法行政维稳安保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大力推进“忠勇严实新”司法行政干部职业精神,加强“枫桥式”司法所等基层站点建设,组织队伍建设面貌焕然一新。“十三五”司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明显工作成绩,为“十四五”舟山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十四五”时期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迎来良好发展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特点,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新的明确要求;省委省政府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建设“重要窗口”、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新目标新定位,明确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的新要求;市委立足舟山实际提出“加快建设‘四个舟山’、全面展示‘重要窗口’海岛风景线”、争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的新方向,这些都对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忧患意识,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必胜信心,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奋力谱写新时代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的舟山司法行政精彩篇章。

二、“十四五”司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法治建设为主线,以推动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聚焦“四个舟山”建设任务要求,全面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项工作,突出“数字赋能、协同发展、拼搏赶超”工作导向,有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着力打造更多具有舟山地方辨识度、体现示范引领作用的“金名片”,以实际行动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司法行政事业正确的发展方向。

——坚持服务大局。准确把握建设“重要窗口”海岛风景线、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的新目标新定位,始终把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坚持稳定第一责任,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积极主动履行职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宗旨意识,践行执法为民,坚持服务为民,以人民满意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最高标准,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工作、搞好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的法治需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行政立法、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次法律服务中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改革创新。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目标导向、未来导向、结果导向,坚持系统思维、数字赋能思维、整体政府思维,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方法,打造更多具有引领性、具有公认性、具有影响力的司法行政工作品牌,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坚持夯实基层。切实树立持之以恒、与时俱进抓基层的思想,采取综合措施,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工作根基,为法治舟山建设凝聚更多的基层工作合力、提供更为鲜活的基层实践样本。

(三)总体目标。

“十四五”时期舟山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法治在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地位进一步凸显,数字化引领、撬动、赋能作用更加突出,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关键指标处于全省前列,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基础进一步夯实,各项改革有力推进,各项机制健全完善,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培育和打造8个以上标志性成果。到2035年,统筹推进法治建设能力显著提升,法治舟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立法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公民法治素养明显提升,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充分实现,社区矫正、强制隔离戒毒等刑行执行基本实现现代化,司法行政工作体系更加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司法行政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有力提升。

表1:“十四五”时期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主要发展指标

类别

指标名称

数值

指标性质

1

制定、修订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

10

预期性

2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率

100%

约束性

3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纠错率

3%

预期性

4

合法性审查事项和主体覆盖率

100%

约束性

5

行政机关合同备案审查率

95%

预期性

6

行政复议案件败诉率

5%

预期性

7

行政机关执法证件持证率

95%

逾期性

8

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应用率

85%

逾期性

9

人民调解机构数

550

预期性

10

人民调解案件当事人满意率

96%

预期性

11

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社(村)占比率

90%  

预期性

12

新建一批规模以上宪法主题公园

5

预期性

13

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覆盖率

100%

约束性

14

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总体满意率

95%

预期性

15

建设枫桥式司法所

5

预期性

16

“智慧矫正中心”创建达标率

100%

预期性

17

律师万人比

4.5

预期性

18

引进培养涉外法律专业人才

10

预期性

19

司法行政机关公职律师占比

15%

预期性

20

建成数字化改革“硬核”成果

8

预期性

三、任务举措

(一)突出强化政治引领重要导向,确保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

1.坚持强化科学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学思悟践,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持续抓好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工作,不断创新学习教育载体、优化学习效果,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以及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学出坚定信仰、学出对党忠诚、学出使命担当,积极争当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的排头兵,提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2.坚持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工作首位。牢牢把握司法行政工作的政治属性,持之以恒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要决策部署作为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确保司法行政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首题必政治的常态化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党组议事决策、理论学习等各项制度,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前进。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强党组班子政治建设,切实抓好司法行政干警政治轮训,不断提升政治生态建设水平。

3.坚持突出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进一步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切实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重视党建阵地建设,规范基层党组织日常管理,严格组织政治生活,规范开展三会一课,加强先锋支部培育,推动司法行政党建工作进一步严起来、实起来,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干事创业的战斗堡垒。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带动团建、青联、工会建设,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打好思想与队伍基础。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开展,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抓好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坚持“三不”一体推进。聚焦戒毒、社区矫正、律师、公证、公共法律服务等重点领域,聚焦选人用人、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资金使用等重点环节,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机制、议事决策机制、用权公开机制,严格落实防止干部干预司法活动三个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强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做好日常监督,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警示教育。

(二)优化履行法治统筹重要职责,争创法治浙江先行区。

4.加强法治舟山建设统筹协调。深刻把握法治舟山建设承担的重要使命,根据省委法治中国示范区工作部署,高水平推进法治舟山建设,有效承担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职责,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谋划、督促落实作用,促进法治舟山工作体系机制更加健全、更加成熟、更加科学。聚焦聚力法治建设关键领导,突出发挥决策参谋作用,进一步推动法治建设突出问题和体制机制性问题解决。聚焦法治建设堵点、难点、空白点,加强重大举措、重大平台、重大项目谋划,推动法治舟山建设理念、机制、方法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性变革。

5.打造法治舟山标志性成果。编制并组织实施《法治舟山建设规划(2021—2025年)》,健全法治舟山建设“1311”制度体系,推动法治巡察、法治督察、法治监督常态化、全覆盖。大力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完善三治融合的法治乡村建设机制。积极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提升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成效,不断夯实法治建设的基层基础,解决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问题,着力提升法治建设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将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纳入本地区人才发展规划,推动主要执法部门内设法制机构全覆盖,逐步提升公职律师配备率,加强基层法制审核、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以数字化推进法治化,优化整合法治领域各类信息、数据、网络平台,创新法治建设监督管理全闭环工作机制,强化数字化对法治现代化的支撑。加强法治调查研究,推动法治智库建设,强化法治创新成果运用,积极探索具有舟山特色的法治发展道路。

6.健全法治舟山建设推进机制。完善法治建设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会商研判、风险防控、交办督办、试点推广、情况通报、考评督察等制度,提升法治建设约束力和凝聚力。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述法工作。突出强化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建立健全领导点评、交办清单、晾晒比拼、创新引领、通报反馈、约谈等机制。建立健全信息简报专报、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等制度。深入开展法治舟山(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持续开展法治建设最佳实践培育。加强法治督察组织实施,完善法治建设纳入巡察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法治监督员工作机制,统筹和整合法治监督力量,实现法治监督常态化、规范化、实效化。加强县(区)秘书科机构建设和业务指导,推动实现机构实体化运行。健全法治建设考评机制,创新构建法治监督管理工作系统,构建法治指数指标体系,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三)突出履行依法行政重要职责,奋力交出法治政府建设高分答卷。

7.巩固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成果。推动法治政府与整体性政府、服务型政府、高效政府、阳光政府、数字政府协同推进。构建法治政府建设长效治理体系、常态监管体系、规范标准体系、督察考评体系、素能培养体系等五大体系,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制度建设。广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按照“100+50”指标体系,严格对标、深挖亮点、积极培育,力争打造一批经得起实践检验、经得起群众检验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试验田。立足浙江自贸试验区等需求,深入实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持续推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行减证便民”“告知承诺,深化无证明城市创建。

       8.着力打造更多具有海岛特色的立法成果。进一步落实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推进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坚持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加大创制性立法力度,强化海洋环境、海岛历史文化、历史文物、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绿色发展、大数据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工作。完善立法协调机制,落实重要法规草案起草双组长制。运用数字化方式不断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充分发挥立法专家、立法基层联系点、民营企业联系点和立法志愿者作用,推动完善立法调研、座谈、听证、论证、评估、公开征求意见等机制。开展立法协商,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加强立法协同配套工作,推进配套规定同步研究制定,增强地方立法整体功效。推进地方自主性先行立法,精准选择立法可行、现实必要的项目,高质高效编制年度立法计划。加强与高等院校合作,升级优化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实体化运作。加强对县(区)和市属部门立法工作指导,不断提高立法人员能力和水平。

9.全力做好政府法律事务参谋工作。大力实施政府法律事务质量提升行动,强化数字化手段和业务管理平台的应用,加强流程优化和业务集成,完成行政机关合同管理系统和全市惠企政策汇聚平台建设及应用。探索开展政府法律事务评价指标体系建设。推动合法性审查覆盖到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法律事务、行政机关合同等各个领域和各个层级。深入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专项行动,推动目录编制标准化、程序执行规范化,实现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查两个100%“全覆盖。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和专家参与政府法律事务工作机制,将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积极稳妥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完善行政裁决制度,指导编制和公布行政裁决事项清单,开展行政裁决示范创新建设。

10.着力打造新时代行政复议工作舟山样板以加快推进行政复议制度化、标准化、数字化、专业化建设为牵引,全面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持续深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加快行政复议工作数字化转型,拓展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功能,实施行政复议应诉素能提升工程,进一步创新优化具有本地特色行政复议制度体系。推行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办案机制和听证优先”“每案必议办案模式,力争行政复议后案件零败诉。强化行政复议监督指导,实施典型案例闭环管控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文书抄告、季度通报专报等机制,发挥行政复议以案治本功能。构建四位一体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格局,提升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质效,彰显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持续深化府院良性互动机制,落实府院联动“备忘录”,实施市政府领导出庭应诉长效机制,力争实现负责人100%出庭应诉,联合打造全省行政争议总量最少、败诉率最低、调撤率最高、办案效率最快四最法治品牌。

(四)紧盯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步伐,升级打造行政执法监督集成化“舟山范式”。

11.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积极履行我市“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专班成员单位职责,强化改革法治保障和执法监督,确保改革平稳推进。坚持“一张清单管理”,协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委编办共同编制形成我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着重做好事项审核工作,确保形成成熟完备的综合执法+专业执法整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推动落实常态化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加大对部门间执法适用争议和法律问题的协调力度,积极提供法律参考意见。推进执法机制优化和执法方式创新,协同相关部门推行全方位、各领域、跨部门的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着力破解多头管、三不管等烦企扰民及监管真空问题,打造综合查一次舟山样板。

12.着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全面推行裁量基准运用法制审核制度和裁量适用依据文书说理制度,规范裁量权行使。优化和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推行教科书式执法、非现场执法等执法机制和执法方式,推广舟山市行政执法多领域首错免罚清单模式等创新实践,倡导运用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说服教育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强化执法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全省统一处罚办案系统,提升系统应用率,实现行政处罚案件全流程可回溯管理。

13.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约体系。推动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组织、保障、制度、实施和考核评价体系,助力形成审批-监管-处罚-监督评价大执法全流程闭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质效评议专项行动,加快构建主体清晰、过程规范、责任明确、体制完善、协同高效、公正廉洁的行政执法体系。持续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推进行政执法监督数字化转型,推广应用省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建设,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和品牌创建活动,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升级打造行政执法监督集成化范式2.0版,以基层执法监督联系点、执法监督热线两个哨所打前阵,充分发挥法治监督、特邀监督、基层监督、人民监督及监督人才五支队伍智库作用,强化内外N个协作机制,着力打

“2+5+N”的执法监督同盟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公平正义。

(五)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构建全社会学法崇法守法生动局面。

14.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科学制定并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主线,以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数字化改革为驱动,科学制定并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组织好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宪法进万家和现行宪法颁布实施40周年主题宣传活动,在全社会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广泛宣传民法典,深入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崇尚法典精神 共筑美好生活等主题宣传活动,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大力宣传有关创新驱动、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数字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自贸区建设和营商环境优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15.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以国家公职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村居民等普法对象为重点,以项目化运作为基本方式,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为抓手,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公民学习、工作、生活的全过程。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依托职能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联合教育部门做好法治副校长培育工作,积极推行实践式、体验式、互动式青少年普法方式。以海洋产业、科创园区等为重点,深入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稳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思维。健全党建统领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建立健全基层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学法守法示范户培育管理机制,实施民主法治村(社区)倍增计划,力争2025年达到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占比90%以上目标。强化教育引导和以案释法,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融入到法治舟山建设实践,渗透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融入到文明城市巩固提升、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等相关活动,纳入到市民公约、村规民约等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在全社会形成明德守法的良好风尚。

16.积极打造美丽海岛普法风景线。依托区位优势,继续发挥舟山海、军、宗、景特色,深化与文化、广电等部门的战略合作与共建共享,细化打造纵横联合、与时俱进的普法项目和法治文艺作品、文创产品,推动法治文化有机融合发展。以数字化赋能带动普法内容、形式、载体的数字化转型,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创作和供给,加强融媒体法治宣传矩阵建设,完善新媒体普法平台功能。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将法治元素融入城市景观带、海洋文化带,形成舟山特色的海疆法治文化带。力争到2025年,基本实现各县区、主要功能区规模化法治(宪法)文化主题公园(广场)全覆盖。

17.加快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全面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公开履职和社会评议工作。落实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平台公益普法责任,开展全媒体公益法治宣传。深入推进《关于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的实施意见》,健全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运行模式,推动普法教育由政府主导向社会普法转变。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队建设,积极培育社会大普法六优项目。

   (六)全力推进保障平安舟山建设,筑牢司法行政维稳安保的坚固屏障。

18.建立健全司法行政重大风险防控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突机制。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做好政治安全风险防范应对工作。建立健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风险检测预警、分析研判机制、安全风险防控协同机制,坚持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作为做决策、出政策、上项目、搞改革的刚性程序和必备条件。牢固树立危机管理理念,深化全市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建设,建立健全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重点领域突发事件风险评估规范,大力加强应急处突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水平。

19.依法推进精准智慧的社区矫正体系建设。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建设,全面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依法设立各级社区矫正委员会,推进社区矫正机构设置改革,实行党委政府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相关单位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完善部门协同体系建设,积极履行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健全完善社区矫正部门衔接机制,按照《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推进监地有效衔接。完善矫正监管体系建设,依法加强监督管理,推进规范化执法,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恶性案件,严防脱管漏管现象,有效防范控制再犯罪。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标准化,构建程序法定、裁量规范、职责明晰、全程监督的办案体系,强化社区矫正执法质量考评,推进外部监督、社会监督常态化。完善社会参与体系,加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实施社区矫正社会化精品培育工程,做实网格员参与社区矫正,村(社区)矫正工作站建设,做优个案矫正、分类矫正、分段矫正、心理矫正、修心教育。完善工作保障体系,深化智慧矫正中心示范单位创建,落实社区矫正一体化办案平台应用,推进执法办案数据化、监管手段科技化、业务流程智能化,完善监管执法、教育管理等场所建设,推动解决各项软硬件装备保障等问题,全市到2022年底全部完成智慧矫正中心示范单位创建。

20.大力推进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现代化。以数智戒毒为引领,构建戒毒管理、教育矫治、戒毒治疗、运动康复四大工作支撑体系。深入推进戒毒科学化水平提升专项行动,努力创建戒毒所场所党建、法治、矫治、队伍、保障五个一流。遵循科学规律,运用省戒毒局戒毒新技术新方法研究平台和戒毒工作标准化发布平台,进一步提升戒毒工作数字化水平。健全戒毒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快推进戒毒大数据、执法管理、指挥、教育资源、戒治物联、社会延伸等六大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戒毒能力现代化水平。实施规范文明科学星级戒毒所创建,加强戒毒场所硬件改造,优化场所警力配置机制,不断提升场所保障水平。

21.深入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海上枫桥新亮点。进一步完善海陆联动人民调解跨区域协作机制,升级培育东海渔嫂调解志愿者队伍,切实彰显司法行政大调解职能在化解基层涉海、涉渔、涉保等矛盾纠纷方面的重要作用,使海陆联动调解机制群众基础更加广泛,内涵更加丰富。规范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高水平建成以人民调解为引领的多元调解工作格局。积极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全面推行持证上岗,持续开展调解员等级评定。积极培育区域型、团队型、个人型调解品牌。加强数字赋能调解,强化人民调解信息化系统协同应用,创新线上线下联调联动模式,探索大数据纠纷解决和分析研判机制,建立人民调解质量评价体系。加强诉源治理,建立健全调解、信访、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七)对标人民满意新要求,打造新时代海岛公共法律服务新高地。

22.健全完善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组织体系、均衡发展体系、便民服务体系、质量建设体系、组织保障体系,着力提升产品研发能力、资源整合能力、智慧应用能力、精准服务能力、协同共享能力五种能力。聚焦要素集成,加强整合服务资源,统筹推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服务改革发展和调解改革发展,深度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台融合。聚焦职能发挥,全面立足人民群众法治需求、法治政府建设需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需求,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十百千万专项行动、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提升工程、公共法律服务参与多元纠纷化解、法雨春风法律服务月活动,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力度,完善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机制,力争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总体满意度达到95%以上。

23.推进现代律师服务业新发展。积极打造律师服务营商环境平台,完善律师服务重大改革、重大战略、重大项目常态化工作机制。创新律师调解模式和工作机制,规范和提升律师调解工作。探索未来社区+法律服务融合平台发展模式,以未来社区建设带动法律服务业新发展。推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改革,推动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向有效覆盖转变。坚持党建引领律师行业发展,确保律师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持续推进律师行业扬帆行动。培养10名以上能够承办涉外、知识产权等高端法律事务、在行业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律师领军人才。广泛应用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模式,全面开展律师行业监管和律师职业素养综合评价工程。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律师队伍。发挥律师专业监督作用,推进律师对法官、检察官等监督工作,建立健全执法司法人员与律师互督互评机制,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促进司法公正。

24.推进公证行业发展活力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深化事业体制公证处改革,创新公证处事业体制机制,实施公证职能拓展工程,推进互联网金融、知识产权保护等公证业务创新发展,推进公证参与多元纠纷化解,扩大公证司法辅助领域,丰富公证司法辅助手段,扩大公证在行政执法领域应用的深度和广度,推行公证+不动产登记”“公证+认证等延伸服务模式。深入探索互联网+公证服务,打通公证线上线下服务窗口,进一步推广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和公证E岛通全面应用。

25.打造特色鲜明优质高效的司法鉴定品牌。推动优化司法鉴定机构发展格局,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优质资源加入司法鉴定行业,鼓励司法鉴定机构做大做强、做精做优。根据省司法厅《司法鉴定专家库管理办法》和《司法鉴定执业人员能力评估考核办法》,常态化推进能力验证等第三方质量评估机制。指导司法鉴定机构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提升鉴定意见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公信力。扎实开展司法鉴定机构技术一流、人才一流、质量领先、管理领先双一流双领先品牌创建活动。

26.推动法律援助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推进法律援助千岛通办政银一体等服务民生品牌建设,不断拓展法律援助知晓度和覆盖面。改革法律援助受理审查方式,落实便民举措。发挥法律援助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中的兜底作用,推进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建设,提升法律援助质量和水平。加快智慧法援建设,推进全市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化、信息化。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27.推进适应自贸试验区发展的仲裁工作新格局。规范舟山仲裁委员会党的建设、换届复核、登记变更等工作机制,健全仲裁核阅、专家咨询、文书评查等仲裁内部监督制度,建立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对仲裁裁决撤销和不予执行案件的联合评查机制,探索仲裁社会监督模式,着力提升舟山仲裁公信力。指导推进仲裁机构内部治理改革,为仲裁委员会独立办案营造环境、创造条件,确保仲裁工作依法独立开展。加强仲裁员和仲裁秘书两支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分类别、适应多层次需求的仲裁员队伍,推进仲裁秘书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加强舟山云仲裁平台建设,逐步实现仲裁在线申请受理全覆盖,优化在线立案、证据传输、庭审和送达等功能,加强区块链技术在仲裁领域的应用,切实提升数字仲裁能力。按照省厅仲裁区域一体化发展工作部署,推进舟山仲裁机构与杭州、宁波、金华仲裁机构在仲裁规则、信息技术、仲裁员资格、庭审设施等方面的共享互认。

(八)突出强化唯实惟先精神,抓好新时代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的鲜活经验。

28.全面深化司法行政工作理念革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确保司法行政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任务落地落实。突出强化改革创新理念,加强比学赶超,推进揭榜挂帅,以项目化、专班化、清单化等举措推进任务破题,以改革创新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更大发展。突出强化系统理念,坚持以发展的眼光进行前瞻性思考、以普遍联系的观点进行战略布局、以整体的观念进行协同性推进,不断构建完善司法行政工作的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坚持制度化建设为着力点,深入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放管服改革,加强法律服务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大力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内部一件事集成改革,加快构建上下联动、内外协同、运转高效的一件事运行体系。

29.推进数字化改革赋能司法行政工作。深入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数字化改革,拓展高新技术与司法行政业务融合深度,积极构建司法行政系统智能业务应用体系、智汇数据管理体系、智效能力支撑体系、智理运维保障体系数智建设新格局。强化数据汇聚和智能化应用,优化司法行政驾驶舱建设,全面提升指挥调度、执法辅助、综合研判、科学决策能力。以专班式、专题式推进数字化改革,着力推进法治建设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政府法律事务、公共法律服务、智慧矫正五大平台建设,加大数字化手段在司法行政业务改革中的应用,建立健全规范化、模块化、数字化、高效协同、闭环管理的工作运行机制,提升舟山司法行政数字化改革工作影响力。

30.优化自贸试验区建设服务保障。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努力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有效法律服务。优化自贸试验区制度环境,全面梳理自贸试验区政策保障和立法需求,推进自贸试验区立法修订,健全完善自贸试验区法治保障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自贸试验区相关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持续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推进营商环境便利度明显提升。规范自贸试验区行政执法行为,加大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免罚制度推进力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解消市场主体发展顾虑。加大自贸试验区法律服务,继续探索推进设立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支持法律服务机构与国(境)外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工作协同、中外联营等工作机制,完善优秀仲裁员引进和培养机制,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者涉外业务能力水平提升,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九)突出强基铸魂导向,不断夯实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基础。

31.全面推进新时代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加强司法行政职业伦理、职业操守教育,建立司法行政队伍纪律作风状况分析研判机制,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干部、法律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准则和职业行为规范。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深化队伍素能提升工程,完善司法行政队伍培训机制,定期组织轮岗轮训、技能比武等活动,提高队伍专业素养、履职水平和实战能力。鼓励在职司法行政干警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市、县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持证率普遍提高,到2025年,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公职律师占比达15%以上。健全司法行政干部梯队动态储备机制,优化队伍结构,促进形成队伍梯队。推动司法行政干警职业生涯规划管理,建立职业成长记录,引导干警成长成才。健全宣誓等职业仪式,培育职业认同感。完善队伍保障制度,加强司法行政文化建设,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加强评优评先,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健全完善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持续营造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干事创业浓厚氛围。

32.加强司法行政工作保障。围绕提升司法行政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建立与新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基层基础工作体系。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努力解决无人所”“一人所问题。加快推进戒毒场所标准化建设,健全社区矫正机构和场所,加强行政复议场所建设,加强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加强戒毒、社区矫正、司法所等人员装备保障,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装备保障现代化水平。健全完善司法行政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司法行政新闻宣传与舆情工作,完善舆情处置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新闻宣传社会影响力。加强司法行政理论研究与实务研究,完善司法行政案例库建设,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骨干力量,打造司法行政改革发展高端智库,提升司法行政改革创新能力水平。

33.深入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健全党对司法行政工作领导监督体系,引领全体党员干部真正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健全刑事执行制约监督体系,深入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过程公开化、执法管理标准化、内部监督科学化、外部监督常态化、制约监督数字化建设。健全司法行政执法制约监督体系,加强常态化的案卷评查和执法检查,构建阳光执法机制。健全法律服务管理行为监督体系,完善执业信用记录、行业惩戒机制,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健全促进司法公正制约监督体系,发挥律师、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等专业监督作用,加强对司法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十)加强规划实施保障,奋力实现规划目标。

34.健全完善规划实施组织领导。做好与司法部、省司法厅、我市十四五规划的对接和协同,加强规划实施组织保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制定规划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分解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实施进度要求,形成领导带头、分工协作、系统推进的规划实施格局。各任务牵头处室(单位)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实行项目化、清单化管理机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具体推进举措,合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35.营造规划实施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在统筹法治建设、推进行政立法、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刑事执行、优化法律服务、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等方面改革创新、实践探索,全方位推动攻坚破难、争先创优,打造形成更多司法行政金名片

        36.强化规划实施评估评价。健全规划执行评估机制,实施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推动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对已落实的工作及时销号,对未完成的项目挂牌督战,直至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