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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22/2021-184526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执法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1-01-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行政处罚信息(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糯米沙场)
发布日期: 2021- 09- 17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舟环罚决字〔2020〕12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名)

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糯米沙场(丁波)

经营者

丁波

主要违法事实

2020年7月2日,环境执法人员对丁波经营的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糯米沙场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沙场分6处堆放了大量沙子,其中西面堆场进行了覆盖,北侧2处沙堆设置了围挡,但沙堆堆放明显高于围挡且未覆盖,南面3处沙堆无围挡且无覆盖。

行政处罚种类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捌佰元整。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

将罚款缴至指定账户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0年9月21日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情况


执行情况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