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9005001/2021-184657 | 文号 | 舟政函〔2021〕47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1-09-22 |
组配分类 | 市政府文件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要求批复〈舟山绿色石化基地拓展区总体发展规划〉的请示》(舟发改〔2021〕35号)收悉。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区块拓展有关事项的复函》(浙政办函〔2021〕21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的审议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舟山绿色石化基地拓展区总体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石化基地管委会要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各拓展区块要按照各自产业定位,加强衔接沟通,努力实现差异化发展和产业链互补,充分发挥区域协同优势,逐步将拓展区建成高端化、集约化、链群化、绿色化的一流石化深加工基地。
三、各拓展区块要按照浙江省化工园区评价认定的要求切实做好开发建设,严格安全、环保准入标准,完善安全环保设施、风险防控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确保拓展区块安全生产运行。要做好与经信、生态环境、资源规划、住建、交通、应急、港航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要严格落实《舟山绿色石化基地拓展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中提出的各项措施与要求,积极研究落实碳排放量控制措施,推进节能减碳技术应用。
此复。
舟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