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9005022/2021-184674 | ||
组配分类 | 环境保护执法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生成日期 | 2021-09-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舟环罚决字〔2020〕21号 |
被处罚人名称(姓名) | 舟山市信普贸易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孙浩波 |
主要违法事实 | 2021年7月6日,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对舟山市信普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现场有3处沙堆,均未采取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整个场地设有围挡,但围挡高度不能满足沙场堆放要求,沙堆高于围挡。 |
行政处罚种类 |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伍佰元整。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一百二十三条第(四)项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 | 将罚款缴至指定账户 |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 |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9月24日 |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情况 | |
执行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