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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01/2021-184717 文号 舟政办建函〔2021〕15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09-26
组配分类 市政府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75号议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1-09-27    来源:    访问次数:    字号:[ ]

孔双玉等11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老旧住宅改造持续提升城市品质的议案》收悉。市政府对此议案高度重视,毛江平副市长亲自领办并督促市住建局认真办理,多次调研推进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你们的建议站位高、把脉准、想得远,对我市下一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现将议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一)中央、省出台文件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并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县城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各地要结合实际,合理界定本地区改造对象范围,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62号),结合我省实际,对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出实施意见。此外,省住建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切实加强对老旧小区改造的规范引导。

(二)加快实施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起,市委、市政府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列为市政府大抓落实重点攻坚任务,全省率先谋划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全覆盖,计划三年时间完成1995年前竣工的全部老旧住宅小区(含单幢零星住宅)改造任务,共计1808幢,涉及居民45000余户。截至2020年底,全市累计完成改造城镇老旧住宅1314幢,惠及群众29000余户,两年改造幢数占三年计划总数的70%以上。2021年,全面启动改造老旧住宅780幢,三年改造幢数超过原定目标任务。通过立面翻新、楼道粉刷、楼顶补漏、防盗窗拆改等建筑本体改造提升和管线整治、路面翻新、停车位扩容、安防设施增设等小区基础设施改造,摸索出一条共谋、共建、共管、共享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之路,赢得群众的普遍理解、支持和参与。时任副省长陈奕君同志也批示肯定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有计划、有方案、有举措、有创新”。

(三)编制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规划。我市在前期调研摸底的基础上,编制了“十四五”期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计划五年内对建成于2000年底前的1630幢老旧住宅进行改造。其中,岱山县计划改造提升老旧小区300幢,包括蓬莱路、山外路、银夏路、沿港中路、长河路等两侧的单幢零星住宅。同时,市委市政府要求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对照“五年计划两年完成”的目标,我市明确2021年改造780幢老旧住宅,2022年改造850幢老旧住宅。


二、科学合理确定改造内容

本着“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原则,我市统筹兼顾,科学定制改造内容。

(一)尊重民意。实行“意愿共商、方案共谋、责任共担、家园共建、成果共享”的改造机制,在入户走访、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改造项目“菜单”,引导群众按需“点单”,结合小区实际和群众意愿科学制定改造内容。例如,嵊泗县多次在改造现场召开“道地会”,现场听取群众意见,敲定改造方案,实行小区改造“个性化订制”。

(二)突出重点。通过防盗窗拆改、立面翻新、楼道粉刷、楼顶补漏、更换楼道窗户、安装统一晾衣架、空调机位等方式,重点开展老旧住宅建筑本体的改造提升。2020年,全市完成改造外立面102万平方米,实施屋面防水补漏64万平方米,对2400多个楼道进行了墙面粉刷更新,实施防盗窗凸改平2.5万余户,拆除防盗窗面积61万余平方米,安装晾衣架3.2万余套,新增雨棚约10.6万个、空调机位约3.2万个,累计完成老旧住宅通讯网线整治837幢。

(三)内外兼修。市住建局牵头联动相关单位推进通讯管线整治、燃气管道入户、安防设施进小区、口袋公园建设、停车位扩容等工作,在有条件的小区增设智能快递柜、垃圾分类设施、电瓶车充电桩、遮雨棚以及健身器材等便民设施,全方位提升城镇老旧小区功能品质。今年,我市出台了《舟山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内外兼修”改造行动方案》,计划通过进一步实施建筑主体改造、基础设施改造、小区环境整治、物业管理全覆盖等综合措施,提升“面子”,修复“里子”,强化“底子”,全方位改善老旧小区人居环境和功能品质,实现老旧小区“内外兼修”。2021年,在改造建筑本体的基础上,再推进53个低洼易涝地区项目的雨污水管网改造和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推进53个项目的道路翻新改造,并根据需求同步推进小区水、电、燃气管网修复改造;新增27个项目的停车位(场)、13个项目的电瓶车及汽车充电设施、39个项目的文体休闲设施建设;修缮31个项目的小区配套用房,改造部分社区养老扶幼服务中心等。改造后的老旧小区也积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引入专业物业服务、业主自行管理、社区保障管理等物业管理模式,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三、多渠道融资保障改造资金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大部分由地方财政保障,但全市上下通过多种方式拓宽资金渠道,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地方财政压力。

(一)落实政策补助资金。出台《舟山市老旧住宅小区改造项目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安排市级“以奖代补”资金1.5亿元,现已拨付9937万元;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奖补资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等,2019年至今,累计获得部、省级补助资金约2.3亿元;

(二)争取金融机构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稳投资政策支持,成功申请4个老旧小区领域内专项债项目,发行额度为6.08亿元;创新金融机构以可持续方式支持机制,定海区利用国有资产房屋租金作为持续稳定的还款来源成功获批投资贷款3.5亿元;积极梳理国开行开发性专项贷款项目,争取更多资金落地舟山。

(三)企业居民合理共担。国企出资参与改造,例如,通讯运营商承担通讯管线整治费用,市蓝焰燃气有限公司承担燃气管道铺设费用等,同时居民也积极出资参与改造,例如定海区上白虎新村燃气管道入户改造中居民出资2500元/每户,嵊泗县燃气管道入户改造中居民出资1000-2000元/每户等。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6日

    (联系人:林海辉,联系电话:0580-2280170)

舟政办建函〔2021〕15号关于对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75号议案的复函.o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