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9005022/2022-00561 | ||
组配分类 | 环境保护执法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生成日期 | 2022-01-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舟环罚决字〔2021〕23-2号 |
被处罚人名称(姓名) | 夏根康 |
主要违法事实 | 我局于2021年9月22日对其负责的舟山普陀山山水花园酒店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实施了以下行为:该公司经营的酒店配套建设有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废气;设有隔油池、沉淀池处理餐饮废水,设有化粪池处理生活废水。经进一步调查取证,该酒店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自2019年运营至今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 |
行政处罚种类 | 处罚款人民币壹拾叁万捌仟伍佰元整。 |
行政处罚依据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和第十九条第一款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 | 将罚款缴至指定账户 |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 |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2年1月12日 |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情况 | |
执行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