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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20/2022-00620
组配分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22-01-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通告(第46号)舟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发布日期: 2022- 01- 20    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访问次数:     字号:[ ]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春节将近,人、物流动更加频繁。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倡导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出省、少出市,鼓励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留舟过年。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确需出行的,应在出行前和返舟后主动向单位或村(社区)报备,自觉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从事进口冷链、国际航运、国际货运、国际航行船舶维修等相关工作和在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场所从事高风险岗位的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

三、各级各单位要主动摸排市外来舟返舟人员,重点摸排入境人员和有新冠病毒暴露风险的人员,发现异常第一时间报告,及时落实闭环转运、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倡导市外非中高风险地区来舟返舟人员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四、按“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大型论坛、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

五、网吧、娱乐场所(KTV、歌舞厅、游艺厅)、演出场所、图书馆、影剧院、健身场所、酒吧、足浴店、洗浴中心、棋牌室、麻将馆、桌游室等密闭场所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强化环境消杀,进入上述场所要求规范佩戴口罩,健康码(场所码)和行程码联动核查,“健康码”非绿码禁止入内,行程码带星号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内。

六、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尽量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餐饮单位要合理控制就餐人数、隔位就座,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倡导集中聚餐同一事由、同一空间累计不超过10桌;自行举办宴会聚餐活动的尽量控制在5桌以下,超过5桌的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聚集性活动尽量不邀请外市客人。

七、加强对零售药店的药物销售管理,继续暂停销售退热类药品,对购买止咳、抗病毒、抗细菌等药品的人员实行实名登记。

八、广大市民要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及时申报个人涉疫信息。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向所在地村(社区)申报。

舟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