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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20/2022-00622
组配分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22-01-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通告(第47号)舟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发布日期: 2022- 01- 20    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访问次数:     字号:[ ]

为进一步做好春运期间返乡人员健康管理等工作,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2022年1月17日起正式启用“入舟人员申报系统”,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入舟人员申报系统”二维码(也可通过“舟山发布”微信公众号下方“入舟申报”栏目进入)。

二、春节春运期间(2022年1月17日—2月25日)市外返乡人员,需通过“入舟人员申报系统”提前申报,如实填写健康状况、核酸检测、行程安排等相关信息。

三、上述人员应在抵舟后第一时间凭申报信息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所住宾馆(酒店)报告。倡导市外返乡人员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

四、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人员严格限制出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其他县(市、区)人员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社区报备。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备。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黄码人员不离居所)。

五、个人申报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虚假申报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580-12345。


舟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