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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01/2022-00696 文号 舟政办提函〔2021〕11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2-01-21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75114-2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2-01-21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号:[ ]

张惠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体育教育丰富性和专业性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青少年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将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青少年体育工作是一项强基固本的工程。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目标,不断加强学校体育教育的丰富性和专业性,已逐步形成学校主责、家庭主动、社会互动、部门联动、全体青少年参与的体制机制,构建全社会、全周期、全覆盖的青少年体育发展新模式。


一、全面保障学校体育教育硬件设施

我市共有中小学102所,其中义务教育学校85所、普通高中学校12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中等职业教育学校4所,在校学生近8.87万人。全市共有400米田径场15块,400米以下田径场93块,篮球场326块,排球场134块,体育馆65个,各校体育器材达标率100%。2020年共投入学校体育场地建设和改造、体育专用器材更新、体育工作经费2427.55万元。


二、不断扩充学校体育教育师资力量

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配备师资要求,小学1-2年级每5-6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3-6年级每6-7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初中每6-7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每8-9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农村200名学生以上的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体育教师。目前全市中小学有专任体育教师572名、兼职72名,生师比141.45:1,能充分保障教育教学的需要。下一步将积极拓宽体育教师来源渠道,确保每年为体育教师队伍注入新的活力。此外,我市已出台《关于在市本级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试行教师工作量管理的通知》(舟教人〔2016〕29号),合理确定了义务教育阶段体育教师每周课时量,将体育教师周课时之外的体育专业指导课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奖励范畴计酬,不断提高体育教师待遇。


三、积极创建学校体育活动新模式

各校遵循教育规律和体育规律,不断深化学校体育教育教学改革,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教学模式。市教育局在全市开展阳光体育专项督查和最美大课间展示评比活动,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的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实现大课间活动课程化、制度化、特色化,形成阳光体育活动氛围浓厚、人人参与的局面。全市结成集团学校之间已实现体育资源的共建共享,体育运动会、体育文化节集团各校共同参与,增加了多样性与趣味性。下一步将推动更多学校组成“联合体”,根据各校体育资源和特色,创建更多有特色的体育比赛和活动,吸引更多学生参与体育运动,享受体育乐趣。


四、加强学校体育教师专业能力建设

我市高度重视体育教师的培养和体育学科的梯队建设。根据新课改要求,不断创新教师培训方式方法,进一步推进体育教师继续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每年组织全市体育教师集中参加“浙江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平台”各类培训,各级体育教研部门也定期进行集中备课和集体研学,进一步提升体育教师能力。通过举办公开课、优质课比赛和甬舟两地教师双向交流等活动,帮助教师更新教育教学观念和教学方法。充分利用本土资源,发挥名师工作室、骨干教师和教坛中坚、教坛新秀等的作用,通过“师徒结对”等方式科学培养青年教师,确保体育教师队伍不出现“断层”现象,切实提高我市中小学体育教学质量。


五、多渠道挖掘学校体育教育力量

为发展学校体育教学,平衡各县(区)体育教育布点,增强学校特色优势,架构学校“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体育教学建设,创办“市队县办”“市队校办”模式,充分利用区域优势,发掘学校体育教育特色。市教育局协同市文广旅体局依托南海实验学校共办舟山市青少年体校,选拔培养优秀竞技人才。下一步将发挥青少年体校专业教练员的优势,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形式,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为学校体育发展提供服务。同时,加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人才基地学校建设,深度挖掘俱乐部和基地学校作用,在课余指导青少年科学专业锻炼。目前全市有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4所,省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24所,市级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12所,省级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8所。结合学生社团活动课要求和家长学校资源,邀请相关体育专业优秀教师参与学校社团活动体育指导,以丰富体育教育内容和专业要求,让更多学生受益于社会力量对学校体育教育的补充。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9日

(联系人:金张丽,联系电话:2600027)


舟政办提函〔2021〕11号关于对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75114-2号提案的复函.o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