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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01/2022-00700 文号 舟政办提函〔2021〕13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2-01-21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75071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2-01-21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号:[ ]

农工党市委会、市政协社法和民宗委、虞依委员:

你们提出的《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75071-1)、《关于进一步发挥社区在市域治理现代化中作用的建议》(75071-2)、《关于提升社区治理工作的建议》(75071-3)提案收悉。这三个提案均涉及市域社会治理中的社区治理现代化问题,按照市政协贝璐国副主席在提案督办会上的指示要求,经与提案人、协办单位等认真沟通协调后,现将三个提案并案答复如下:


一、提案反映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提案主要集中反映了社区治理中的五个方面问题:一是党建引领需进一步深化;二是社区工作需进一步减负;三是多元共治需进一步加强;四是数字赋能需进一步突破;五是工作保障需进一步提升。提案同时提出了五个主要建议:一是要加强党建引领,完善社区治理机制;二是要明确社区工作职责,切实为社区减负增效;三是要推进三治融合,提升社区自治水平;四是要加强数字赋能,提升信息化技术支撑;五是要加强工作保障,优化社区工作资源。


二、当前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上提出的“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目标,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不断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进一步发展,主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加强党建引领,织密社区组织网络。围绕社区治理中的党建引领工作,着力突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不断探索社区党组织建设新模式。一是分类指导建设支部。由街道、社区党组织牵头,将小区里的机关党员、国企党员、两新组织党员、离退休党员等不同领域党员组织起来,通过定点建、联合建、区域建等模式,分类建立“聚合型”“兼合型”“融合型”“联合型”“和合型”等功能型党支部,接受社区党组织统一指导。二是强化网格党建阵地。充分发挥网格底座作用,将支部建在网格上,增强党在网格工作中的领导能力。三是优化党组织架构设置。综合小区规模结构,在楼宇(楼道)按需设立党小组,构建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网格党支部—小区党支部—楼宇(楼道)党小组一插到底的组织架构体系,真正把党组织建在居民小区里,建到群众家门口。

(二)梳理任务清单,明确社区工作事项。以村(社区)调整为契机,进一步理清村(社区)工作职责任务,着力为村(社区)工作减负。一是调整村社规模。2019年至2020年间,市民政局牵头出台了全省首个市级层面《关于推进村改居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全市27个社区村、4个村顺利实施“村改居”,拆分13个社区村,全市村社规模从原296个社区村(含村)、111个城市社区调整为280个村、127个城市社区和3个未改制渔农村居委会。调整后,全市城乡社会治理单元布局更加合理。二是梳理职责清单。对全市涉村(社区)工作事项进行梳理规范,制定了《依法履行职责事项》《协助党委、政府工作事项》《考核评比项目》《创建达标项目》《机构挂牌项目》《上墙制度》六个清单,进一步明确了村(社区)工作职责。三是开展清理整治。2020年,由市委办、市府办牵头,对全市涉村(社区)基层减负工作情况和涉村(社区)的机构挂牌情况两度进行督查,累计清理涉村(社区)考核评比35项、创建达标16项、上墙制度128项,清理涉村(社区)机构挂牌20类832块,确保村社轻装上阵,为基层减负提效。

(三)整合力量资源,打造多元共治体系。围绕当前社区利益多元、需求多样的情况,进一步整合资源、深化多元共治,不断提升社区治理现代化。一是探索协同共治。探索建立社区党组织主导,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居民代表、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的“红色物业联盟”,通过“红色议事厅”“相约星期五、有话大家说”“民情恳谈会”等载体,定期征集、商议社区治理中的急难问题,团结和凝聚各类社会力量,形成文化引领、互帮互助、自主服务的社区共治运作机制。二是培育社会组织。大力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工作,制定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性意见,加大对社工组织专业人才和志愿者队伍的培育建设,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四社联动”,积极引导基层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组织开展了“四季•公益•风景线”等公益创投活动,实施“金字塔”工程,培育孵化社会工作力量。三是创新特色服务。发挥“东海渔嫂”在村(社区)治理中的作用,精心打造一批“东海渔嫂”展示点、服务驿站和渔嫂工作室,选树一批渔嫂带头人,不断深化“海上枫桥”经验。实施村级议事协商“五事五议五办”“项目化管理融入社区治理”“兼合式支部引领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社区协商三事分流”等主题项目,参与省民政厅“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社区治理特色服务模式不断优化完善。四是激发自治热情。积极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村(社区)志愿服务,建立符合村(社区)实际、切实可行的居民自治模式,充分发挥网格员、“五老”人员、物业管理员、业委会成员及其他志愿者作用,引导群众通过协商解决村(社区)公共事务,开展自我服务,增强认同感、归属感和责任感,村(社区)治理活力得到有效激发。

(四)推进数字赋能,强化信息技术支撑。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创建为契机,努力打造以数字赋能为基础的“智慧治理”新模式,深入探索社区治理的新方法和新路径。一是推进“基层治理四平台”数字化转型。全面推动《浙江省“基层治理四平台”数字化建设指南》在我市落实落地,以“掌上基层”为基础,整合平安通、河长通、流管通等“多通”信息采集前端,实现“多通”业务在“基层治理四平台”上的闭环流转运行。构建“社会治理”一张图,围绕“人、事、地、物、情、组织、网”“七要素”信息数据,通过市公共数据平台获取公安、发改、人社、资源规划、住建等部门共享的近1000个数据项、2.04亿条社会治理相关数据资源,逐步推动建立基于统一标准地址库,包含人、房、企、事等全要素信息的“社会治理一张图”。通过信息系统深度连接市综治中心、县区矛调中心、镇街综合信息指挥室、村社和网格,把市级条线数据能力进行综合集成,为基层一线人员减压赋能,为社区治理提供强有力的信息化保障。二是深化“雪亮工程”建设。按照“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目标,出台了《舟山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规范》,制定了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点位数据采集规范,协调接入22000多路社会面二、三类视频监控资源。成立“AI+社会治理”“AI+天罗海网”等联合实验室,与相关科研机构、技术公司加强人才与技术间的紧密合作,建成云上基层社会治理平台,形成弹性资源池、计算仓,搭建物信融合平台,畅通部门间数据共享,探索基于人工智能、大数据、AI等技术的潜在社会风险隐患预警和识别能力,逐步形成以扁平化指挥、数据查询、事件流转、预警管控、分析研判五大功能为核心的“雪亮工程”应用体系。三是打造“智慧村社”。通过梳理当前村社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按照“1+4+7”架构,搭建了一个以社会治理数据能力中台为底座,联动政府部门、基层、群众、商家四个主体,划分了七大业务功能板块的“智慧村社”平台,并把“智慧村社”定位为推进我市“智慧治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平台,引入了多项第三方服务栏目,目前已接入签约商家238家、爱心商家32家,统一了村社层级的社保、民政、网格平安、卫健等各类常用信息系统入口,构建起村社治理的大数据分析应用模型,实现“民情可视、民意可知、民事可办”,有效地将科技智能转化为社区治理效能。

(五)加强工作保障,夯实社区治理基础。围绕新形势下社区工作的新要求,制定出台了城市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保障,确保社区治理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按照专业培训、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和培训,市委组织部和市民政局制订培训方案,各地组织专职社区工作者每年参加一次集中培训,确保每人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3天,通过挂职轮岗等形式,加大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实践锻炼,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对新招录的专职社区工作者,一般要求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或舟山市社会工作员证书,或在招录后1年内获得,确保满足社区工作专业化、职业化的需求。二是落实待遇保障。建立了三岗十八级城市专职社区工作者基础工资分配办法,完善社区工作者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制度,落实免费体检、带薪年休假、教育培训等待遇,在招录(招聘)乡镇(街道)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时,拿出一定名额面向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有效拓展了社区工作者的发展晋升通道,充分调动广大社区工作者的积极性。三是选树优秀典型。对工作业绩突出、居民群众满意度高的社区工作者,分层次、分系统地进行认定表扬,选树一批优秀社区工作者。2020年度,我市1名社区工作者被评选为全国民政系统抗击新冠疫情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45名社区工作者入选省民政厅“城乡社区千名抗疫人物英雄谱”。


三、下步工作

下步,我们将充分吸收提案所提建议,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的“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这一宏伟目标,持续推进党建引领的社区基层治理现代化。

(一)进一步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以党建引领“三治融合”“四社联动”“基层治理四平台”“全科网格”等基层社会治理重要内容,全面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群团助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机制,把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进一步加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引导其主动参与村(社区)建设发展,发挥法治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深化“海上枫桥”“东海渔嫂”等社会治理品牌建设,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进一步发挥数字赋能社会治理作用。深化“雪亮工程”“智慧村社”等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深入谋划数字法治多跨场景建设,围绕村(社区)治理工作需求,打造切口小、实效强的“一件事”场景。

(四)进一步提升社区治理工作能力水平。组织开展市级城乡社区领军人才培育,不断提升村社工作者参与社区治理与服务的能力与水平,努力构建合作共建、多元共治、平等共享的社区治理新生态,让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感谢你们对社区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3日

(联系人:朱望翰,联系电话:2281120、13868232426)


舟政办提函〔2021〕13号关于对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75071号并案提案的复函.o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