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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33/2022-0079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2-01-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2- 01- 26 来源: 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舟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努力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完善制度体系、健全执法机制、强化基层基础、推进信用监管、强化行政监督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重点,充分发挥法治引领、法治规范和法治保障作用,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2021年,全局无行政复议、无行政诉讼、无重大违法行政案件。现将我局2021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部署落实

我局始终将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全局的重要工作来抓,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落实,各执法单位(部门)紧紧围绕推进法治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建设和“法治舟山”建设年度工作目标全面有序推进全局依法行政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对照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制定印发《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行动任务清单》,分解落实具体工作任务。党委中心组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查短板、促提升”行动,不断提升港航领域法治建设水平。

(二)加强领导部署

在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制定印发《2021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分解落实局履行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责任清单,落实责任部门,合力推进工作开展。及时向市政府报告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并主动向社会公开。局主要负责人组织听取、研究和部署依法行政工作10余次,对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港航行政执法、综合治理等工作进行部署落实,并亲赴现场开展检查、督查。组织5名新任干部开展宪法宣誓,增强新任干部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意识。

(三)强化干部职工法治能力建设

抓住关键少数,以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法、“两法一条例”等为重点,开展局领导班子集体学法7次。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实现全覆盖、全通过。完成全部执法人员执法证件换发申报工作,目前持证人员196名,持证率97.5%。制定印发局2021年舟山港航系统行政执法培训计划,先后组织参加省厅执法骨干培训、案审人员培训和新证申领培训,开展执法队新任领导培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轮训,覆盖全体执法人员;督促各执法部门按照“四个一”要求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训练。

(四)加强考核评价和督查落实

修订印发《2021年依法行政考核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考核范围覆盖全局执法部门,涵盖执法协作机制、执法行为和风纪规范、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等内容,考核结果纳入局综合绩效考核体系。及时开展督查检查,研究反馈问题,严格整改落实。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持续完善港航法规制度体系,全面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

编制公布《2021年度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落实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遵照规范性文件审查主体适格、程序合法、材料规范的要求,对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内部合法性审查,其中代市政府草拟规范性文件1件,审核率100%;审查突出规范性文件制定依据、制定程序、公开征求意见、制定起草说明等内容,并以书面形式形成审查意见。同时,按要求及时将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审查,报备率达到100%,并在局门户网站对外公示、同步发布政策解读。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累计废止6份。

(三)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

对照局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完成新一轮外聘法律顾问续聘工作,积极推动法律顾问在局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方面有效履职。全年局法律顾问共审查合同、协议220余份,并就港航具体业务和难题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在航道工程合同纠纷等具体事务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对照局公职律师工作制度,组织1人通过市司法局公职律师培训、面试和线上申请,完成公职律师聘用。

(四)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

修订完善局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外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有效防范和控制合同风险。完成审查对外合同220余份,提出修改意见300余条,审查覆盖率达到100%。

三、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信用建设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法治便民服务能力,持续推进港航信用建设,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行政执法公示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全面公示执法主体、执法人员、《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及法制审核流程图等执法信息,实现应公示尽公示。重点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双公示”信息。加强基层一线执法人员执法记录仪配备,新采购执法记录仪35台,配备率达100%;加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学习,督促落实执法记录仪使用。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一案一审”,组织重大案件集体讨论4次,做到所有行政执法案卷均经法制审核。加强基层站所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落实执法信息公开栏设置。累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60件,罚款金额达人民币153.75万元。

(二)全面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和惠企政策梳理

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行政执法考核,加快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建设公平竞争市场体系。完成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不符合营商环境要求规则制度清理;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审查并出具公平竞争审查意见5份,依法维护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完成惠企政策梳理,按要求对2份惠企政策在惠企平台公布。

(三)持续推进港航信用建设

制定印发《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十四五”信用建设方案》和《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参与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任务分工》,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和责任部门。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对《舟山市港航行业(领域)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舟山市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不良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废止。组织职能处室业务骨干参加省厅信用交通培训,召开信用建设工作会议,宣贯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办法和细则,开展业务培训,加快推广应用省综合信用管理系统,严格按省厅要求开展数据归集录入。制定印发《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全系统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完成2家企业依申请修复审核工作。全面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现双随机抽查事项检查全覆盖,其中双随机检查应用信用规则率达66.66%、跨部门监管率达33.33%。积极探索信用在新增省内危险品运力、航运业惠企补助、行政许可服务等方面的场景应用,提升企业获得感。全面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系列活动,全面宣传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制度,着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四)继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

贯彻落实全省权力事项“八统一”3.0,进一步优化事项审批流程,我局跑零次事项实现率100%,即办件事项实现率为93.62%,服务事项承诺压缩比为98.92%,三项数据均名列前茅。全力推进跨区域通办,全面启用运政电子证照,配合推动舟山市多场景政银服务一体化改革。联合舟山海事局、中国船级社舟山办事处继续深化推进舟山籍船舶跨部门“多证联办”2.0改革;通过机制创新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申请材料精简45%以上,办理环节精简89%以上,办结时限提速86%以上。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港口经营许可(涉及客运的经营项目除外)新申请等5项许可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采用“一书一表”式告知承诺并完成线上“一书一表”系统功能优化,事项数量及材料精简率均属全国第一。

(五)加快口岸开放模式创新

大力推进通关便利化,开展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口岸收费。深化“提前申报”“两步申报”“两段准入”等通关模式,探索开展进境空箱“船边直提”业务。落地边检“临时入境许可”长三角互认,便利外籍船员自舟山从宁波或上海出境。建立保税油加注夜间值班预约机制,保税燃料油加注业务全部实行便利化申报。持续推进船舶通关最高效口岸,外籍船舶国内续驶段边检申报实现“零次跑”。促进宁波舟山港通关监管一体化,先后实现甬舟两港指定监管场地资源共享,出口转关货物实施作业无纸化、全天候自动核销和“一次验封、监管互认”。

四、加强数字赋能,推进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紧紧围绕执法人员“提能力、强素质”目标,全面实施《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以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比武和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主要落脚点,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一)持续深化行政执法改革

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先后出台《关于明确港航行政执法队相关事宜的通知》和《舟山市港航行政执法队工作制度》等制度文件,构建完善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与市交通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明确客运站(点)监管职责分工,发布《舟山市港航综合执法事项目录》。

(二)加强权责清单管理

及时梳理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完成2021年度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动态调整;落实《舟山市港口船舶污染物管理条例》施行后监管事项调整,新增“对从事船舶污染物接收服务单位填写并运行接收、转运及处置联单情况的行政检查”和“未按照相关规定填写并运行接收、转运及处置联单的处罚”事项。

(三)认真组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比武系列活动

协助省中心完成港航现场执法技能比武活动(沿海组),做好综合协调和后勤保障各项工作。根据省厅和市司法局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部署,制定局案卷评查方案,成立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小组,先后组织自查自评、现场评查、集中评查和互评互查,参加省厅案卷质量集中评析,提交评查报告。其中,《舟山市益民废物利用厂未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落实情况报港口管理部门备案行政处罚案》被评为2021年舟山市行政执法优秀案卷;在执法办案及评查技能比武(沿海组)中获团体一等奖,邬周喆、高俊杰和王瑜获个人一等奖。

(四)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印发施行《舟山市港航和口岸基层站所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方案》,以港航执法二队定海执法科为试点完成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厅要求,统一执法场所外观形象、统一执法制式服装、统一行政执法证件。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完成告知承诺案件16件。

(五)组织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以清廉交通建设为导向,紧扣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行动方案,下达工作任务38项,坚持边查边改,自查问题12项,全部完成整改销号。重点实施“六大行动”,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题实践活动。对表省厅制度规范,完成局、队和基层站所行政执法制度制修订和清理,基本建成行政执法“六大工作机制”。组建执法监督员队伍,对嵊泗港航行政执法队、执法二队和执法三队开展督查和明察暗访。完成省厅督查暗访问题整改,在全队通报解读,要求其他执法部门举一反三,加强自查自纠。

(六)全面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

制定印发《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开展行政执法监管事项认领覆盖工作,新增认领省监管事项20余项。截至目前,全局监管事项入驻率100%,共计对108家次企业开展双随机抽查、10家次企业开展专项检查、91家次企业开展即时检查,实现掌上执法率100%、双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100%、任务完成率100%。

(八)积极探索执法数字化改革

1.探索推进“综合查一次”执法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推进表,先后形成“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联合检查”、“海上船舶联合检查”、“在建水运工程联合检查”和“国内水路货物运输企业监管”4项牵头执法场景清单,共涉及8个涉海部门,22大项监管事项清单,覆盖港口危货、市场管理、海上安全、水路客货运、渔业、治安、旅游、水运工程、生态环保9大领域;开展场景试行全覆盖,总结试点问题和经验,不断完善“场景流程图”,配合其他部门完成4项场景应用,创新推动跨部门联合执法。

2.积极探索沿海港航非现场执法模式。制定发布非现场执法事项清单,纳入4项港航非现场执法事项;公布154处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用于沿海港航非现场执法;完成非现场执法案件9件,占比17.6%。

3.完成港航行政执法协同子系统建设运行。包含7大模块、21项功能,全面实现案卷评查、执法统计考核、执法人员考评的数字化运行。

五、加强普法宣传,夯实法治保障基础

严格落实局行政调解制度,全面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诉源治理化解行政争议。

(一)抓好诉源治理和基础保障

   严格落实“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编制印发《2021年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汇编》,积极报送以案释法展播视频,配合编制《交通运输领域典型案例评析》,加强行政争议化解和执法规范的指导。落实局重大疑难案件全程指导机制,加强法制提前介入,开展基层执法业务指导3次。加强行政执法资金保障,按要求推进执法执勤用车喷涂、执法数字化装备采购。组建舟山港航执法领域法律服务工作室,积极开展各类法律咨询服务和行政矛盾调处。组织非法转让水路运输许可行政执法难题研究,召集执法骨干开展研讨会商会,走访宁波海事法院、市司法局征询意见,赴基层开展指导交流,形成《关于非法转让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认定的相关论证报告》;开展海上货运安全事故及有关职责认定研究,形成《关于海上货运安全事故及有关职责认定的分析报告》,为市府办组织开展海上船舶专项整治提供支撑。

(二)全面部署舟山港航和口岸特色普法宣传

制定印发《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实施局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重点开展“留舟暖心法治惠民”、“崇尚法典精神 共筑美好生活”等系列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开展“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暨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各类学法活动6次,开展各类普法活动28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70余份。党建引领,将港航口岸普法服务纳入“港航红帆 优质口岸”党建品牌创建,深入社区、村居,累计开展普法服务党员志愿者活动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积极助力舟山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开展2020年度“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积极报送诚信典型案例和优秀经验做法。积极参与推进海上船舶专项整治、反走私、“扫黑除恶”、禁毒等社会综合治理,被省人民政府评为浙江省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

                           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2022年1月24日

     (联系人:俞凯,联系电话:0580-2067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