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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111/2022-00807
组配分类 工作计划与总结 发布机构 市政务服务办
生成日期 2022-01-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市政务服务办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思路
发布日期:2022-01-27 来源: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号:[ ]

2021年以来,我办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紧扣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两大主要任务,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放管服改革稳步推进。印发《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舟山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明确各专班工作职责,各县(区)参照成立议事协调和工作机构,牵头组织召开“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会,总结当前改革进展情况,研究部署国家、省、市重点任务分工落实工作。根据国务院和省放管服办相关文件,制定印发3批重点任务清单,其中第一批88项任务清单协调各责任单位进行全面自查,已经完成68项。对照《政务服务排查存在问题及整改建议清单》罗列的103个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完成任务分解,填报自查评估表,总结提炼有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借助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党风廉政建设创新工作项目,会同纪检监察部门成立联合督查检查组,通过现场汇报、联合检查、企业座谈、明察暗访等对“放管服”改革特别是政务服务存在问题进行专项督查,对整改进度慢、政策不落实的单位进行监督。

(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成效明显。推进政务服务2.0事项应用,市本级和新城共1965个政务服务2.0事项,已领用1954个事项,涉及49个部门,领用率99.44%;市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线下发生办件的政务服务2.0事项数122项,政务服务2.0占比达标事项数63项,占比达标率51.64%;全市 39个乡镇(街道)级大厅已全部上线,2.0事项平均领用136项。推进政务服务“跨域通办”工作,1191项“跨域通办”事项上线运行,其中“跨省通办”事项157项,“全省通办”事项517项。“浙里办”APP全市注册用户74.41万,日活跃度4.5万。

(三)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迈上新台阶。统筹、协调政务服务事项进驻中心,新增市司法局、市公安局(交警)、市残联、市台办、市金融办等5个部门的43个事项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按照“三区一中心”功能布局,开展政务服务智慧化大厅改造,依托“24 小时自助服务区” 和“互联网+政务服务”体验区,强化线下政务服务大厅对“网上办”“掌上办”的支撑功能,建立专兼职辅助人员队伍,提升线上政务服务能力。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智慧化建设,启动数据分析平台建设,完成行政服务中心数据看板架构设计和页面展示功能,完成与省“一网通办”数据平台对接,启动行政服务中心自助终端全省同源发布试点,完成本地自助终端硬件系统适配,梳理完成8大主题分类和高频事项118个,有95项2.0事项对接上线。

(四)特色改革工作亮点突出。一是开展全省偏远海岛政务服务便利化试点。积极申报承接全省首个“一网通办”基层延伸试点,创新政银深度融合模式,首先上线运行135家农信营业网点政务服务事项76项,输出至“丰收互联”175项,累计办理政务服务938件。聚焦“政务服务便利化”,重点解决30个政务服务点空白岛屿覆盖问题,惠及5732个群众。二是推广“云上大厅”远程办事模式。印发《全市推广应用“云上大厅”远程审批辅助系统的实施方案》,在嵊泗县召开现场会,全面推广“云上大厅”远程办事模式。梳理出乡镇(街道)、村(社区)急需的高频事项作为首批试点办理事项,组织开展应用培训。三是组织开展特色项目比学展示。印发《舟山市2021年政务服务数字化改革特色项目比学展示的实施方案》,通过各地各部门自主申报、调研论证、社会征集,形成8项创新应用、25项特色应用项目,召开领跑指数发布暨政务服务数字化改革特色项目认领会,通过揭榜挂帅认领改革项目。四是开展我为企业办实事“微跑改”活动。聚焦关键民生小事或细节问题,从细节处着眼、从细微处创新,推出一批适应需求的惠民举措。远程辅导办税、公证“E”岛通办证等54个项目列入2021年第一批“我为群众办实事‘微跑改’”项目清单,后续再次筛选了“微跑改”项目21个。

 (五)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一是协调推进打击招投标领域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和市政府统一部署,制定印发《舟山市打击招投标领域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舟山市打击招投标领域违法行为专项行动2021年度目标和阶段性任务分解》,定期召开专项行动联络员会议,完善协作机制和联络机制,统筹协调、行刑联动,强化打击,取得初步成效。共排查出招标投标问题线索116条,公安部门已侦办串通投标案件10件,其中4件移交检察院,6件由县区分局立案侦办;各行政监督部门共立案查处串通投标案件10件,目前都在侦办中,转包、非法分包案件立案4件(2件已实施处罚);对在工程建设中未有效履行职能的23家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通报批评或约谈。二是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改革。印发《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改革2021年度工作方案》,组织协调“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非必招项目、房建、市政、交通、水利、港航施工类项实现不见面开标。对市、县(区)两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分门户”进行整合,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实现全市 “一张网”。启动智慧监管运用建设,推进电子交易系统防围遏串系统开发,印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加强智慧监管的通知》,将“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不同投标人工程量清单锁号相同”列入否决投标的情况。三是加强和规范招投标管理。印发《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舟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异议、 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标前、标中、标后监督管理的通知》、《舟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为,补齐制度短板。加强进场交易登记规范,防止将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或不进行招标的行为发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跨区域通办”有待提升。去年省民生事项基准目录中,人力社保、退役军人事务等因涉及财政资金账户、信息系统不通等原因,未实现全市通办的事项仍然较多。

二是“浙里办”日活度提升较难。“浙里办”缺少有本地特色的高频应用,应用量较多的舟山交通、舟山智慧民生等公共服务类APP和微信公众号未整合到“浙里办”,日活度提升成为“老大难”问题。

三是信用评价在招投标中的运用有待进一步完善。各行业对信用在招投标领域的应用重视程度有差距,交通行业根据省统一的信用评价制度对企业进行信用评价并运用到招投标活动中,住建、水利行业需尽快制定完善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运用到招投标活动中。

三、2022年重点举措

(一)推进政务服务2.0向基层延伸。按照政务服务2.0“新大厅”建设要求,加快建设乡镇试点样板大厅。以“因地制宜、应放尽放”为原则,推动劳动就业、社保医保、社会福利、公积金、公安事务、个体户登记管理、农民建房、涉农补贴等政务服务向乡镇(街道)下沉;推动创新创业补贴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社会救助、居家养老、法律援助、殡葬管理等政务服务向村(社区)延伸。按部门、条线梳理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事项清单进驻和实施情况,年底前实现民生高频事项“就近办”比例80%以上。全面推广应用“云上大厅”远程审批辅助系统,基层便民服务网点均转型为县级政务服务中心的“云上前台”进行远程接件。

(二)深化跨区域通办。焦人口流动,积极探索符合发展需要和群企办理频率高、关注度高、需求量大的跨区域通办服务,制定跨区域通办实施方案;落实“全省通办”事项,持续推进与省内城市“跨城通办”,以及与安徽、河南、福建等人口往来热点地区“跨省通办”;设立甬舟一体化”通办专窗,梳理互通互办事项100个以上,推进宁波舟山异地受理和办理;健全完善“长三角通办”专窗设置,形成实际业务;进一步梳理“全市通办”事项清单,扩面全市通办事项范围。

(三)开展“减材料”专项行动。全面推行“两个免于提交”(凡是本市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一律免交;凡是能提供电子证照的,原则上一律免交实体证照)。在商事登记、工程建设审批全流程,以及不动产登记、海事海员证办理等复印材料较多的领域加快材料电子化和数据共享、电子证照应用。协调大数据管理局建立数据调用、归集、共享、反馈、考核等管理办法和机制,切实提升全市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使用效率开发数据问题反馈整改模块,及时发现数据调用中的各类问题。

(四)开展在线服务好办易办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刷脸办”“智能秒办,推出100项以上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高频事项,实现申请零材料、填报零字段、审批零人工、领证零上门、存档零纸件。对上架APP进行公测,围绕“好办、易办”开展“全民找茬”行动,实现“一部手机可办事、办好事”。加快业务系统改造,依托业务系统实现直接调用电子证照、数据凭证,实现材料免交、信息免填。

(五)开展“大厅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加强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智慧化、人性化建设。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不断扩大“一窗”分类受理事项范围。“加强大厅综合服务能力建设。依托“24小时自助服务区”、“互联网+政务服务”体验区、浙里办APP“体验区”等,建立政务服务专兼职辅助代办和导办员队伍配强网办、自助办专兼职辅助人员队伍,强化线下政务服务大厅对“网上办”“掌上办”的支撑功能加强窗口标准化执行力度,打造高素质的综合窗口服务队伍。建立政务服务专兼职辅助代办和导办员队伍,为群众办事提供高效便捷服务。适应“全域通办”改革要求,试行县(区)行政服务中心向乡镇(街道)“综合窗口”派驻政务服务专员机制。完善政务服务管理机制。推进适老化改造工作。

(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一是加强招投标领域管理。根据国家、省市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结合我市招标投标工作实际,协调各行政监督部门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和信用评价在招投标中的运用。二是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改革。牵头、协调做好电子招投标系统“不见面开标”向园林绿化工程、监理等实现电子化交易项目推广,同时推动“不见面开标”系统在县(区)交易平台的运行,提升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率。加快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防围逷串系统的开发建设实现多场景运用。推进远程异地多点评标,解决我市海岛交通不便、专家人数少的问题。三是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完善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省统一制定的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推动交易应进必进,协调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将林权、农村集体产权、排污权等交易信息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四是开展打击招投标领域违法行为长效常治建设。继续开展打击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违法分包、转包和评标专家不遵守评标纪律、不公正履职问题。各相关部门强化协作、信息互通、行刑联动,形成打击违法行为高压态势,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招投标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