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9005023/2022-00851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生成日期 | 2022-01-28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孙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甬舟铁路、甬舟高速复线永久基本农田补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收悉。现将议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全市统筹永久基本农田或适当给予经济补偿的问题
甬舟铁路和甬舟高速复线是“义甬舟开放大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建设对实现浙江省高铁1小时交通圈建设目标,推动长江经济带国家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甬舟铁路项目用地预审总面积246.76公顷(3701亩),其中耕地114.86公顷(1723亩),含永久基本农田93.89公顷(1408亩)。目前,宁波和舟山共补划永久基本农田101.1862(1517亩),其中北仑区和鄞州区补划28.7138公顷(430亩);定海区补划72.4724公顷(1086亩),并在双桥街道和小沙街道全部补划到位,现已经自然资源部批准同意;甬舟高速复线项目用地预审总面积89.6572公顷(1344亩),其中耕地21.8429公顷(328亩),含永久基本农田18.7834公顷(282亩),并在盐仓街道补划相应的永久基本农田,现已经自然资源部和省厅批准同意。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能跨行政区域进行补划,只能在本行政区域补划平衡。如在本轮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过程中,国家和省对我市任务核减的情况下,经市政府同意后将予以倾斜支持。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地块所有涉及的工程费用及政策处理费用可纳入征地拆迁总费用,由项目建设单位具体承担。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经济补偿,我局将积极向上呼吁,待上级政策明确后将积极予以实施。
二、关于建议市里无偿支持定海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和空间规模的问题
目前我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十分紧张,甬舟铁路和甬舟高速复线项目已申请国家统筹补充耕地,并由项目建设单位落实,不再需要定海区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今后涉及定海区域内市级以上的重点项目,定海区在落实占补平衡确实有困难时,可以适当考虑市统筹解决。考虑到定海区国土空间规模的实际情况,在本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经市政府同意后将适当给予倾斜支持。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30日
(联系人:蒉善康,电话:22903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