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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01/2021-187522 文号 舟政发〔2021〕26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11-15
组配分类 市政府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当好海洋强省建设主力军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29    来源:    访问次数:    字号:[ ]

各县(区)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舟山市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当好海洋强省建设主力军行动计划(2021—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舟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5日


舟山市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当好海洋强省建设主力军行动计划(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省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当好海洋强省建设主力军,加快建设海洋中心城市,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舟山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做好经略海洋大文章,加快提升海洋经济发展实力、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海洋产业核心竞争力,着力优化开放合作水平、生态文明水平、海洋智治水平、基础设施水平,聚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新高地、我国现代海洋产业发展基地、长三角重要的海上对外开放战略要地,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海岛风景线,建设海洋中心城市、海洋经济强市,为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提供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突出优势、特色发展。充分发挥区位、海洋、港口、岸线等重要资源优势,切实承担海洋强国建设示范区、保障国家能源经济安全等使命担当,继续深化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浙江自贸试验区、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等重大战略,不断提升海洋经济发展核心竞争力。

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加强科技引领和创新驱动,吸引与培养高端科技人才。加速构建九大产业链,积极推进功能岛开发,借力产业平台整合提升,加强产业配套,加快引进优质海洋项目,提升产业规模发展能级,创造更加高端高质高效的新业态、新模式,促进海洋经济新旧动能转换。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理念,注重保护和开发并举,坚持海洋经济发展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相统一,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把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放到突出位置,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实现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

坚持陆海联动、开放发展。统筹陆海资源要素配置、陆海产业空间布局、陆海污染综合管控。在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省“四大”建设等战略实施中找准战略结合点,推进陆海优势资源互补利用、主要产业互动发展,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海洋开放合作新格局。

(三)任务目标。

——海洋经济综合实力明显提升。综合考虑现实基础、发展潜力,推进海洋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到2025年,全市GDP达到2500亿元,年均增长8%,人均GDP达到20万元;海洋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70%以上,力争达到75%。

——开放门户优势进一步显现。浙江自贸试验区舟山片区油气全产业链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天然气接卸能力达1700万吨,油品储存能力达4000万立方米,炼油能力达4000万吨,油气年吞吐量超过1.4亿吨,跨境人民币结算额达1500亿元,大宗商品资源配置能力显著增强,世界级油气产业基地初具规模。

——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更加优化。舟山港域货物吞吐量突破7亿吨,年均增长4%,江海联运量达3.6亿吨;石化及新材料产业实现产值2500亿元;船舶与临港装备产业实现产值300亿元;水产品精深加工与海洋生物工业实现产值180亿元,精深加工率达到65%以上;海洋旅游总收入达到1500亿元,年均增长11.5%;海洋新能源产业加快发展,建成光伏116万千瓦,海上风电建成或开工256万千瓦,海水淡化日出水量超50万吨。

——海洋科技创新动力逐步加强。全市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2.7%,人才资源总量达到35万人,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超过60%,实现技术交易总额累计达100亿元以上。累计拥有省级以上各类海洋重点(工程)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5家以上,省级以上海洋科研机构达4个。新引育“高精尖”人才300名以上,引进高校毕业生10万名以上,培育专技人才1.5万名以上。

——海洋生态安全屏障更为牢固。空气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黑臭河和地表劣V类水体全面清除。清洁和较清洁海域面积所占比例达40%。全面落实海洋生态红线保护管控,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达到28%。海岛自然岸线保有量不低于省下达长度指标。


二、加快打造海洋科技创新中心

(四)建设海洋科技创新高地。创建国家级高新区,谋划建设滨海科创大走廊,依托浙江大学、国家海洋二所等高校院所的科研优势,加快建设东海实验室,全力争创海洋领域省级实验室,力争成为海洋领域国家实验室重要基地。推进国海舟山海洋科技研发基地、海洋地质调查与勘探服务基地、国家海上试验公共保障基地、国家级水产遗传育种及繁育基地、石油天然气储运技术工程实验室、绿色石化与新材料研究中心、新材料产业创新中心、人才创业园、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企业研究院等创新载体建设,加快推进科技创新要素集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壮大。

(五)提升企业主体创新能力。深化“雄鹰行动”“雏鹰行动”“凤凰行动”,积极培育海洋科技型企业,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深化“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新增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860家。加快健全企业内部研发体系,推动规上工业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推进企业技术创新,提高产业技术创新密度。全面开展品质质量提升行动,提升制造标准、产品质量、行业品牌,造就一批舟山海洋制造名企、名品和名牌。

(六)加大科技应用转化力度。建设石化新材料、海洋智能制造、海洋生物、海洋电子信息等四大科创高地,引聚全市80%以上科创资源,争取每个领域产出、转化、应用5项以上重大原创性成果。围绕海洋新材料、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等领域,市重大科研计划设置攻关项目,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及以上重点科研项目,积极打造一批海洋新材料“高尖精特”实验室、研发中心。支持浙江海洋大学、浙大海洋学院建设国内一流海洋院校,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开展交流培养、合作科研等。强化产学研协同,“十四五”期间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100项以上。


三、积极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七)加快推动绿色石化和新材料产业发展。加快建设绿色石化基地及拓展区,形成从石油炼制到基础化工原料、化工新材料、高端专用化学品的完整产业链,建设世界级石化基地。浙石化一二期项目安全平稳运行,三期争取“十四五”中期启动建设。高新区区块重点建设电子信息材料和高端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定海工业园区区块重点发展绿色环保功能材料。金塘北部围垦区块加快打造高端聚酯、专用化学品等特色新材料生产基地。六横小郭巨围垦区块重点发展新能源材料和精细化工产业。岱山经济开发区围绕炼化一体化及下游配套项目,发展炼化非标重型装备、公用工程装备、环保处理装备等相关产业项目。

(八)加快打造油气能源贸易消费结算中心。充分发挥油气、铁矿石储运基地作用,依托保税燃料油加注、石化产业生产加工项目,做大本地能源产品消费需求,并积极推动油气、煤炭、天然气、铁矿石等大宗商品贸易消费结算落地。持续深化能源企业集聚效应,吸引中石化、中石油、中化、BP、托克、嘉能可等国内外头部企业及浙能、海港集团等省属能源公司相关业务落地。加大自贸政策的突破争取,打造油气、铁矿石贸易交易标志性平台,力争“十四五”末能源贸易消费结算量达到万亿级规模。

(九)加快推动船舶与临港装备产业发展。立足本岛北部、六横、岱山等区域,推动高端船舶和海工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大行业整合,优化产业布局,加强与央企、外企合作。大力培育行业龙头企业,鼓励重点船企推进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改造,积极向节能环保三大主力船型、中小型气体运输及加注船、特种船舶等高端船舶产品,浮式储卸装置、海工辅助船、深海养殖装备、水下机器人等临港装备,船用氢能燃料电池制造、氢燃料船舶建造、船舶氢燃料电池系统改造及大型钢结构等非船业务发展。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绿色修船基地和国内领先的临港先进装备制造基地。

(十)加快推动海洋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大力发展以海洋卫星通信终端、岸端传输设备、光纤光缆、中继器等为代表的海洋通讯设备制造业。鼓励发展海上雷达、声呐仪器、浮标、潜标及涉海高端传感器的研发、设计、加工及试验产业,打造海洋感知装备产业和综合服务保障平台。开展海洋智能装备等关键技术研究,重点开发大型海上观测平台、智能深水网箱、水面无人艇(USV)及无人船、水下机器人(AUV)、无人机等,建设国内重要的海洋智能装备研发、试验、应用示范和产业化基地。继续延伸船舶装备产业链,重点发展船舶导航设备、通讯设备、操舵系统、控制系统等船舶电子产品。

(十一)加快推动现代渔业发展。建设中国远洋渔业第一市、现代化国家远洋渔业基地、重要的水产品精深加工和海洋生物产业基地,促进渔业一二三产深度融合。积极推广海水循环养殖模式技术,加快发展深远海智能化设施养殖,推进普陀、岱山、嵊泗等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继续提升精深加工比例和产品附加值,积极研发金枪鱼、鲱鱼、鲭鱼等高附加值远洋类深加工产品,加快拓展高端冷链加工和军民共享食品、航空特色食品、海洋休闲食品等产业领域。延伸海洋生物医药制品产业链,重点开发高纯度DHA鱼油,用于降血糖、降血脂、增加骨密度的功能食品和海洋酶类、多(寡)肽类、多糖类药物;鼓励研发医用敷料、创伤修复等医用材料和胶原蛋白等护肤产品;突破以海洋生物饲料、海洋功能肥料、海洋生物源农药等为代表的海洋生物农用制品生产技术。

(十二)加快推动海洋文旅产业发展。依托丰富的海岛旅游资源、深厚的佛教文化底蕴及优越的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建设世界佛教文化圣地和国际海岛休闲度假目的地,建成全域旅游示范市。以文化旅游主题岛为抓手,发展一批核心、经典的海岛旅游小镇、景区、线路,推进医疗、康复、养生与旅游深度融合,建设国家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大力开发建设海岛公园“3+3”模式,打造海岛公园和浙江海岛大花园核心板块。开展海洋自然遗产调查和保护,打造海岛地质文化村和地质文化小镇。加快推动邮轮始发港和访问港建设,试行有条件开放公海无目的地邮轮航线。积极培育国际马拉松、国际帆船、铁人三项等品牌赛事,打造水上休闲运动基地。

(十三)加快推动海事服务产业发展。对标新加坡,不断完善海事服务产业政策,提升行业监管水平,优化综合配套能力。探索建立“海上特别服务区”,参考“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的海关特殊监管区管理模式。建设小干岛国际海事服务基地产业园等产业集聚平台,加快建设浙江海事局船员评估中心,打造中国国际海员培训基地。做强国际船用燃料油供应中心,延伸供给产业链,加快专业供油船队和供油服务信息化建设,持续做大跨港区跨关区供油业务量,保税船用燃料油加注量突破1000万吨,全市海事服务年总产出突破500亿元。

(十四)加快推动现代航空产业发展。加快建设舟山航空产业园,以大飞机制造为核心,深化与波音公司合作,全力推进后续项目落地。加快释放波音完工和交付中心产能,沿产业链发展飞机大部件与系统集成、零部件生产等配套制造业。继续深化与中国商飞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争取承接一批国产大飞机重点配套项目。积极引入通用航空成熟机型的整机制造项目,形成航空制造系列化发展格局。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综保区政策优势,促进航空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积极发展飞机维修改装、融资租赁、航空特色文化旅游、航空会展、航空教育培训、零部件保税物流、航材贸易等服务产业,打造高质量航空产业基地。

(十五)加快推动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推进氢能、天然气、海上风能等新能源开发应用,打造海洋新能源制造与应用示范特色基地。推动太阳能海上应用推广,推进渔业光伏互补项目。建设海上风能、海洋能、多能互补分布式能源应用示范岛及海岛智能电网。发展风能、波浪能发电装备等海洋新能源高端装备及海洋输变电设备。开展低成本制氢、氢燃料电池、氢能制备储运装备等关键技术的研发与制造,建设六横氢能全产业链示范试点和具有影响力的氢能海洋应用示范城市。


四、不断提升海洋开放合作水平

(十六)推进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提升自贸试验区投资自由化、贸易便利化水平,坚持油气全产业链发展不动摇。争取赋予更多符合条件的区内企业相关油品特许资质配额。继续深化与上海期货交易所等境内外期货现货交易平台合作,推进国际油气交易中心报价平台、仓单平台与上海期货交易所实现对接,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现货交易市场和区域能源贸易结算中心。推动世界油商大会与国际能源署等油气组织机构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积极谋划油气等大宗商品自由贸易港。

(十七)建设一流现代化枢纽港口。坚持陆海统筹、内外联动,推动港口国际化、标准化、智慧化、绿色化发展,提升港口集疏运能力。参与升级宁波舟山港一体化2.0,全力推进宁波舟山港建设世界一流强港,切实增强联动长三角、联通长江、辐射亚太的枢纽功能。加快建设大榭-金塘等集装箱泊位群,建成一批30万吨级以上原油码头、40万吨铁矿石接卸码头及LNG、化工等专业化泊位,以鼠浪湖全程智能散货码头为先行,推进散货码头自动化改造,推广靠港船舶使用岸电。

(十八)建设国家大宗商品储运基地。坚持国家所需、舟山所能,升级“一中心三基地一示范区”功能,扩大石油、天然气、铁矿石、粮食等储备量和周转率,加快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打造国家大宗商品储运基地。建设LNG登陆中心,探索建设国家粮油进出口双循环核心基地。提升国家大宗商品安全保障能力,扩大溢出效应,铁矿石、原油、天然气吞吐量分别占全国沿海港口的13%、11%和11%。

(十九)提升江海联运服务水平。依托港口接收能力提升的先决条件,建设国家江海直达运输示范区和江海联运航运科技产业示范基地。继续突破江海联运规模,推动铁矿石、粮食、油化品等江海联运发展,做大做强全程物流业务,培育发展大宗商品“散改集”“海进江”准班轮化运输,谋划推进LNG“海进江”运输。推动老塘山作业区与中储粮等大型粮企常态化保供合作,开辟宁波舟山港至梅钢、马钢、重钢等铁矿石散货班轮航线5条以上。打造江海直达运输船队,重点发展长江中游万吨级直达船型,稳步发展长江干线集装箱船型,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江海直达运输经营企业。深化舟山江海联运数据中心建设,扩大长江沿线物流数据共享交互,持续拓展数字化应用场景,与市场主体合作打造“江海e行”便捷服务,到2025年基本实现江海联运数据服务对长江沿线主要港口全覆盖。

(二十)深度融入区域开放合作。推进“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建设,融入省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加快建设义甬舟开放大通道,推动甬舟温台临港产业带协同,推进甬舟一体化。在设施建设、产业联动、资源配置、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与长三角城市进一步加大协作。深化浙沪洋山开发,推动与上海临港新片区合作交流,探索建设浙沪海上合作示范区。推动绿色石化基地及其拓展区与上海金山、奉贤等区域石化产业联动。积极承接大城市溢出效应,开展更为广泛的经济交流、科技协同和人才合作,集聚长三角更多资源要素。


五、持续优化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二十一)严守海洋生态质量。强化海洋“两空间内部一红线”管控,创新建立海洋保护协调机制,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干预为辅,推进海域、海岛、海岸线分区分类保护与利用。加强海湾、海岬、湿地、岸滩等海岸环境生态修复,加强历史围填海处置,抓好岸线开发管控。加强对马鞍列岛、中街山列岛、浪岗山列岛、五峙山列岛等海洋自然保护地、滨海湿地等区域的生态保护和无居民岛保护,建设海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窗口。创新发展绿色渔业,建设国家绿色渔业实验基地,严格实施休(禁)渔制度,持续开展“一打三整治”、海洋生物增殖放流等工作,继续控制近岸捕捞强度,不断稳定渔业生物资源量和多样性。

(二十二)加强陆源污染治理。坚持采取海陆统筹治理模式,进一步完善陆源污染入海防控机制,积极参与区域联保共治。深入实施河长制,重点抓好陆源流域污染控制,控制主要入海河流(溪闸)总氮、总磷浓度。加大入海排污口整治提升力度,实施“蓝色海湾”工程,推进“湾(滩)长制”全覆盖。深化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大力推广水产健康养殖模式,努力实现海水养殖清洁化、生态化。实施船舶污染防治行动,建立完善船舶污染物处置体系,有效实施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机制。

(二十三)提升生态价值转化水平。开展常态化海岛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探索推进GEP应用体系建设。推进落实碳达峰行动方案,在县、乡镇、村三级建设低(零)碳试点。做好海洋碳汇研究,摸清蓝碳资源储量、固碳能力和增汇潜力。探索开展海水养殖增汇、滨海湿地、海洋微生物增汇,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积极参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蓝碳计划。加快建设“两山银行”。探索建设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平台,推动海洋资源有偿经营服务,培育发展生态产品和生态资产交易市场,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


六、大力实施海洋智慧治理行动

(二十四)系统性重塑海洋治理体系。构建陆海统筹的海洋空间治理体系,建立海域、岸线、土地等自然资源统一配置机制,健全陆海一体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加快建设陆海一体地理信息平台,加强海域、海岛精细化管理,实现用海用岛项目数字化监管。

(二十五)深化涉海数据归集共享。加快建设国家智慧海洋舟山试点示范工程,建好省智慧海洋大数据中心,推进智慧海洋舟山大数据应用服务平台建设。在此基础上,加快打破“数据孤岛”,整合各类涉海数据资源,构建涉海数据资源体系,构建涵盖国家、省、市、县及各类涉海企事业单位的海洋数据资源体系。

(二十六)强化海洋风险防范。实施台风洪涝灾害综合风险“一张图”系统,完善全链条闭环管理的海洋灾害防御体制机制。推进海上应急保障、无人岛管控、海上交通安全、船联网平台等精密智控场景应用。实施高质量海洋气象现代化,提升海洋综合立体观(监)测、海洋精细化预警预报、风险识别防控、预警服务供给和整体智控等能力。


七、加快建设一批重大基础设施

(二十七)打造综合交通网。加快建设对外陆路通道,谋划推进沪舟甬跨海通道。甬舟铁路及甬舟高速复线金塘至大沙段基本建成,舟岱大桥建成通车,筹建六横大桥,谋划青山大桥。打造“蓝色岛链”水运特色工程,继续加强陆岛交通码头和客渡运船舶提升改造,实施高品质船舶“10、20”建造计划,优化多样化水路客运航线体系。推动通用航空与运输航空协同发展,加强设施配套、完善航线网络、培育产业发展、增强服务功能,着力构建便捷可靠、特色鲜明、快速响应的海岛航空服务体系。

(二十八)完善能源供给网。聚焦电力、油气、新能源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谋划建设舟山电厂三期2×66万千瓦工程,加快建设嵊泗2#、5#、6#等海上风电场。建设舟山洛迦-鱼东220千伏线路工程、舟山鱼东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项目,推进金塘-册子-马目原油管道、黄泽作业区-鱼山原油管道、舟山-宁波成品油管道等重要项目建设。推进中石化六横LNG接收站、浙能六横LNG接收站项目及其外输管道项目,加快建设全面覆盖、互联互通的天然气管网。

(二十九)优化水利保障网。以海塘安澜千亿工程为抓手,全面实施海塘提标加固、排涝闸站建设、河道综合整治、库塘除险加固、分洪调蓄等一批防洪安澜工程。高标准打造“舟山水网”,建成大陆引水三期工程,建设嵊泗大陆引水工程,实施岱山水资源优化联调工程、普陀岛际海底输水管道联网工程。主动对接“国家水网”和浙东优质水配置引水工程,推进甬舟供水一体化,加快域外引优质水工程,争取建成具有海岛特色的水资源保障示范区。继续推进海水淡化工程,推广应用海水淡化工程自主技术和电水联产模式,进一步提升海水综合利用能力。

(三十)打造高品质海上花园城市。深化建设富有魅力的海岛休闲旅游城市和海洋文化名城,开展海岛乡村振兴攻坚行动,构建花园城市、秀丽城镇、风情渔乡、美丽小岛有机联系的城镇体系,提升城乡风貌,打造海岛特色共同富裕基本单元。进一步完善金塘、六横、衢山等小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高标准建设“三湾两岸”滨海城市带,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绿色通道联网、文化资源挖掘、生态海塘提升、乐活海岸打造、美丽经济育强等六大工程,提升滨海生态休闲景观工程水平,积极打造缤纷海岸、海上画廊。


八、建立健全政策保障工作机制

(三十一)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海洋强省建设工作力量,创建陆海统筹管理机制,建立“市委领导、政府统筹、专班推进、部门落实”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各方责任,形成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海洋强省建设管理体系。加快编制新区发展2.0规划,深化主要海岛战略规划研究。加强向上沟通衔接,争取重大政策支持,及时研究解决海洋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三十二)积极实施改革创新。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理念,突出市场在要素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探索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海洋产权制度。协同建立完善的海洋经济监测运行和核算统计体系,开展涉海数据动态统计和监测。积极争取一次性规划、分批办理用地用海、无居民岛礁利用和重大项目建设节能环评指标予以倾斜等重大政策。

(三十三)深化项目招引建设。加快推动省级开发区(园区)、重要产业岛建设,积极争创万亩千亿大平台、高能级战略平台。深入实施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围绕“健全一个机制、做强一批平台、打造一支队伍、优化一套服务”的要求,聚焦海洋主导产业,以大平台集聚大产业,加快引进一批投资强度大、技术含量高、辐射带动力强的海洋经济大项目、好项目。切实抓好省市重点项目、省“六个千亿”产业项目、省市县长工程项目,不断健全海洋经济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和滚动实施体系。

(三十四)精准构建政策体系。建立健全海洋财政金融政策,强化国有企业资本运作能力,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导向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加强PPP项目投资和建设管理。科学安排海洋经济发展资金,支持海洋产业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海洋人才激励政策,实施“舟创未来”海纳计划,加快人才飞地建设。实施海洋领域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鼓励合作定向培养海洋专业人才。强化节约集约,积极向上争取用海指标,更好保障重大战略项目用海需求。

(三十五)全面推进组织实施。制订海洋经济发展年度工作计划,分解落实重大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和进度要求,推动工作落细落实。实行“赛马”机制,加大督促指导,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比学赶超良好态势。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报道海洋经济发展的新进展、新成效、新经验,为海洋强省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行动计划“十四五”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行动计划“十四五”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一、完成海洋经济重要指标

1

全市海洋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70%以上,力争达到75%。

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

2

浙江自贸试验区舟山片区大宗商品交易额达2万亿元、油品储存能力达4000万立方米、天然气接卸能力达1700万吨、油气年吞吐量实现1.4亿吨、船用燃料油加注1000万吨、国际船供60亿美元、跨境人民币结算额1500亿元,力争海事服务产业年总产出突破500亿元

自贸区“两局一中心”、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金融办、市港航和口岸局、石化基地管委会、人行舟山市中心支行、高新区管委会

3

舟山港域货物吞吐量达7亿吨,年均增长4%。江海联运量3.6亿吨。全市水路货运船舶运力规模突破1000万吨。

市港航和口岸局

4

全市石化基地工业产值实现2500亿元,船舶与临港装备产业产值实现300亿元,水产品精深加工与海洋生物工业产值实现180亿元,水产品精深加工率达到65%以上。

市经信局、石化基地管委会

5

建成光伏116万千瓦,海上风电建成或开工256万千瓦,海水淡化日出水量超50万吨。

市发改委

6

建成省级以上海岛公园6个,海洋旅游总收入达到1500亿元。

市文广旅体局

7

全市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达3000亿元,服务贸易进出口额195亿元,实际利用外资8亿美元

市商务局

8

海洋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GDP比重提高到2.7%。拥有省级以上海洋科研机构4个,省级涉海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达到15个。

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

9

全面落实海洋生态红线保护管控,至2025年,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达到28%。

市生态环境局、市资源规划局、市海洋与渔业局

10

海岛自然岸线保有量不低于省下达长度指标。

市资源规划局

11

新引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400个以上,新引进大学毕业生10万人、“高精尖”人才300人以上,培育专技人才1.5万名以上。

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二、加快海洋科技创新发展

12

聚力打造国家级高新区、东海实验室、滨海科创大走廊、人才创业园等海洋类科创平台。

市科技局、浙江海洋大学、浙大海洋学院、高新区管委会、海洋二所

13

聚焦石化新材料、海洋智能制造、海洋生物、海洋电子信息等四大科创高地建设,引聚全市80%以上科创资源,争取每个领域产出、转化应用5项以上原创性重大成果。

市科技局

14

建设国家海上试验公共保障基地、国家级水产遗传育种及繁育基地、石油天然气储运技术工程实验室、绿色石化与新材料研究中心、新材料产业创新中心、企业研究院等创新载体。

市科技局、浙江海洋大学、浙大海洋学院、高新区管委会、海洋二所

15

积极培育海洋科技型企业,推动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成为产业创新策源地,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660家。

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16

在市重大科技研发计划中设置新材料、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等科研攻关项目,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及以上重点科研项目,打造一批海洋新材料“高尖精特”实验室、研发中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100项以上。

市科技局

17

提升浙大海洋学院、浙江海洋大学、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等的办学水平,建好涉海类优势特色学科和国家一流本科。支持院校与国内高水平涉海院校在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国际邮轮乘务管理、水产养殖、海洋资源与环境等领域开展合作培养,加强交流学习、学分互认。

市教育局、浙江国际海运学院、浙江海洋大学、浙大海洋学院

三、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18

加快绿色石化基地及拓展区建设,形成从石油炼制到基础化工原料、化工新材料、高端专用化学品的完整产业链。

石化基地管委会、定海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金塘管委会、六横管委会

19

打造油气能源贸易消费结算中心,力争“十四五”末,能源贸易消费结算量达到万亿级规模。

市商务局

20

聚力突破船舶与海洋工程关键技术瓶颈,发展高端特种船舶制造,开展大型集装箱船舶、国际豪华邮轮等维修,加快建成国际一流的绿色修船基地。

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21

大力培育发展大型海洋钻井平台、大型海洋生产(生活)平台等海工装备制造业,推进水下运载及作业装备国产化,加快海底电缆(光缆)技术及产品研发,发展风电、大型石化装备制造业,培育形成全国领先的临港先进装备制造基地。

市经信局

22

加强卫星海洋应用系统、海洋信息感知技术装备的研发制造力度,继续培育发展海洋感知装备、卫星通信导航、海洋大数据、船舶电子等海洋信息产业。

市经信局

23

发展高效生态的现代渔业,高标准建设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集成推广循环水养殖、抗风浪深水网箱、大型围栏养殖、生态增养殖,探索深远海养殖,加快布局智慧渔业,提升渔业装备化、绿色化、智能化水平。加快休闲渔业创新发展,加强渔港建设。

市海洋与渔业局

24

加快建设国家远洋渔业基地,推动远洋渔业全链条发展,深化打造中国远洋渔业第一市。

市远洋渔业集团

25

提升水产品精深加工能力,重点突破海洋食品精深加工关键技术和鱼油提炼、海藻生物萃取、海洋生物基因工程等核心技术,力争海洋生物医药领域研发应用取得明显突破,做精舟山特色海洋食品。

市经信局

26

发展海洋特色文化产业,放大舟山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址价值,高水平打造一批海洋考古文化旅游目的地。

市文广旅体局

27

加快建设全域旅游示范市,办好国际海岛旅游大会、东海音乐节等文化活动,打造海岛公园和浙江海岛大花园核心板块。

市文广旅体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28

深入开展海洋自然和文化遗产调查与挖掘保护,打造海岛地质文化村和地质文化小镇。

市资源规划局、市文广旅体局

29

加快推动邮轮始发港和访问港建设,试行有条件开放公海无目的地邮轮航线。

市文广旅体局、市交通局

30

培育国际马拉松、国际帆船、铁人三项等品牌赛事,打造水上休闲运动基地。

市文广旅体局

31

建设国家健康旅游示范基地。积极争取干细胞和免疫细胞等前沿医疗技术创新试点,有序推动临床研究和转化应用。

市卫健委

32

加快建设舟山国际海事服务基地,推进新城航运服务集聚区发展,建设浙江海事局船员评估中心,打造中国国际海员培训基地。

市港航和口岸局、舟山海关、舟山海事局、舟山边检站

33

加大与商飞合作,全力争取ARJ21、C919、CR929相关重大战略项目在舟山航空产业园落地,与上海临港大飞机产业园形成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生产协作体系,积极布局发展相关配套制造业和特色服务业。

高新区管委会、市经信局

34

谋划推进氢能产业链,加快打造六横清洁能源岛。

市发改委、六横管委会

35

建设舟山LNG登陆中心,推进中石化六横LNG接收站、浙能六横LNG接收站、六横LNG接收站外输管道项目建设。

市发改委、高新区管委会、六横管委会

36

加快建设嵊泗2#、5#、6#等海上风电场。

市发改委、嵊泗县政府

37

创新发展海岛太阳能应用成套体系,加快太阳能海上应用推广,推进渔光互补项目建设。

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海洋与渔业局

38

继续推进海水淡化工程,建设石化基地海水淡化工程二期、三期和花鸟乡海水淡化工程、菜园镇海水淡化厂建设工程等重点项目。

市发改委、石化基地管委会、嵊泗县政府

四、加快对外开放合作步伐

39

加速油气全产业链发展,打造世界级油气资源配置中心。协同杭州、宁波、金义等省内片区推进更高水平、更高标准的制度型开放。积极谋划油气等大宗商品特色自由贸易港。

自贸区“两局一中心”、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港航和口岸局

40

支持浙江国际油气交易中心建设,深化与上海期货交易所等平台合作,共建长三角期现一体化交易市场,推进国际油气交易中心报价平台、仓单平台与上海期货交易所实现对接。

市金融办、自贸区综合协调局、自贸区政策法规局

41

持续完善航道、锚地、引航基地等建设规划,加快建设大榭-金塘等集装箱泊位群,建成一批30万吨级以上原油码头、40万吨铁矿石接卸码头,以及LNG、化工等专业化泊位。

市港航和口岸局

42

加快建设国家大宗商品储运基地,探索建设国家粮油进出口双循环核心基地,打造铁矿石配送中心、东北亚铁矿石分销中心,铁矿石、原油、天然气吞吐量分别占全国沿海港口的13%、11%和11%。

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港航和口岸局

43

推广港区节能环保技术,鼓励“散改集”等绿色运输方式,以鼠浪湖全程智能散货码头为基础,推进散货码头自动化改造,推广靠港船舶使用岸电。

市港航和口岸局

44

继续突破江海联运规模,全面优化江海联运物流体系和接收分拨系统,做强宜江适海联运船队,推进“海进江”散货准班轮化运输,做优做强“门到门”全程物流服务,谋划推进 LNG“海进江”运输,建设国家江海直达运输示范区和江海联运航运科技产业示范基地。

市港航和口岸局

45

推动老塘山作业区与中储粮等大型粮企常态化保供合作,开辟宁波舟山港至梅钢、马钢、重钢等铁矿石散货班轮航线5条以上。

市港航和口岸局

46

深化舟山江海联运数据中心建设,加快推广应用江海联运公共信息平台,实现与沿江区域港航企业、货主、口岸查验单位间的信息互联共享,合作打造“江海e行”便捷服务”。

市港航和口岸局

47

深化洋山区域开发合作,加快建设小洋山北侧集装箱江海联运支线码头,谋划大洋山开发,探索建设浙沪海上合作示范区。

市发改委、市港航和口岸局、自贸区政策法规局、嵊泗县政府

五、优化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48

强化海洋“两空间内部一红线”管控,创新建立海洋保护协调机制,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干预为辅,推进海域、海岛、海岸线分区分类保护与利用。

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49

加快历史围填海遗留问题处置,严格实施海域使用分类管制,加强岸线开发管控和海湾、海岬、湿地、岸滩等海岸环境的生态修复。

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港航和口岸局

50

加强马鞍列岛、中街山列岛、浪岗山列岛、五峙山列岛等海洋自然保护地、滨海湿地等区域的生态保护和无居民岛保护,建设海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窗口。

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海洋与渔业局

51

建设国家绿色渔业实验基地。持续开展“一打三整治”,控制近岸捕捞强度,持续开展海洋生物增殖放流,稳定渔业生物资源量和多样性,加强渔场渔业资源养护。

市海洋与渔业局

52

加强入海排污口整治提升,实施“蓝色海湾”工程,推进“湾(滩)长制”全覆盖。实施主要入海河流(溪闸)总氮、总磷浓度控制。积极参与区域联保共治。

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53

深化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大力推广水产健康养殖模式,努力实现海水养殖清洁化、生态化。

市海洋与渔业局

54

实施船舶污染防治行动,建立完善船舶污染物处置体系,有效实施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机制。

市港航和口岸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舟山海事局

55

开展常态化的海岛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探索推进GEP应用体系建设。推进落实碳达峰行动方案,在县、乡镇、村三级开展低(零)碳试点建设。

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56

探索发展海洋蓝碳,坚持增汇、减排并举,全面开展海洋碳储量和碳汇能力调查评估,谋划建设一批蓝碳示范项目、试验基地。

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海洋与渔业局

57

探索建设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平台,加快建设“两山银行”。探索海洋资源有偿经营与公共服务,培育发展生态产品和生态资产交易市场,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

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六、大力推进海洋智治行动

58

构建陆海统筹的海洋空间治理体系,建立海域、岸线、土地等自然资源统一配置机制。加快建设陆海一体地理信息平台,加强海域、海岛精细化管理,实现用海用岛项目数字化监管。健全陆海一体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

市资源规划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港航和口岸局

59

加快建设国家智慧海洋舟山试点示范工程,建好省智慧海洋大数据中心,推进智慧海洋舟山大数据应用服务平台建设。在此基础上,加快打破“数据孤岛”,整合各类涉海数据资源,构建涉海数据资源体系,构建涵盖国家、省、市县及各类涉海企事业单位的海洋数据资源体系。

市经信局、市资源规划局、海洋科学城

60

构建海洋防灾减灾“两网一区”新格局,完善全链条闭环管理的海洋灾害防御体制机制,加密河口潮位站、海洋观测站(点)布设,提升海洋综合立体观(监)测、海洋精细化预警预报、风险识别防控、预警服务供给和整体智控等能力。

市资源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市海洋与渔业局、舟山海事局、市气象局

61

实施高质量海洋气象现代化,完善台风、突发强对流、海上大风、海雾等涉海重要天气立体多源监测、提前有效预警和快速靶向发布能力,以及海洋经济重点领域气象灾害风险指标体系。深化风能、太阳能等气候资源和气象景观监测评估,扩大海洋气象服务供给。

市气象局、市交通局、市文广旅体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港航和口岸局、舟山海事局

62

建立海上综合治理平台,推进海上应急保障、无人岛管控、海上交通安全等精密智控场景应用,构建全链条闭环管理的海上风险防控体系。

市资源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应急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港航和口岸局、舟山海事局

七、实施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63

谋划推进沪舟甬跨海通道。基本建成甬舟铁路及甬舟高速复线金塘至大沙段,舟岱大桥建成通车,筹建六横大桥,谋划青山大桥。

市交通局、市大桥管理中心、甬舟铁路指挥部

64

推进实施“蓝色岛链”水运特色工程。继续提升改造陆岛交通码头,优化码头站点体系。实施高品质船舶“10、20”建造计划,形成高水平水路客运服务体系。

市交通局、市文广旅体局

65

谋划建设舟山电厂三期2×66万千瓦工程,加快舟山洛迦-鱼东220千伏线路工程、舟山鱼东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项目,推进金塘-册子-马目原油管道、黄泽作业区-鱼山原油管道、舟山-宁波成品油管道建设。

市发改委、市港航和口岸局

66

构建高标准防洪保安网。以海塘安澜千亿工程为抓手,全面实施海塘提标加固、排涝闸站建设、河道综合整治、库塘除险加固、分洪调蓄等一批防洪安澜工程。

市水利局

67

建成大陆引水三期工程,推进嵊泗大陆引水工程建设,实施岱山水资源优化联调工程、普陀岛际海底输水管道联网工程。推进甬舟供水一体化,加快域外引优质水,争取建成具有海岛特色的水资源保障示范区。

市水利局、市水务集团

68

深入开展花园城市建设行动,优化滨海生态休闲景观工程,高标准建设“三湾两岸”滨海城市带,打造海上画廊。

市住建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城管局

八、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

69

加强党的领导,建立“市委领导、政府统筹、专班推进、部门落实”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海洋经济发展难点问题,积极向上争取重大政策突破。

海洋强省建设专班成员单位

70

加快编制新区发展2.0规划,深化主要海岛战略规划研究。

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港航和口岸局

71

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探索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

市资源规划局

72

协同建立完善的海洋经济监测运行和核算统计体系,开展涉海数据动态统计和监测。

市统计局、市资源规划局

73

深入实施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加快开发区(园区)、产业岛建设,引进一批投资强度大、技术含量高、辐射带动强的大项目好项目,积极争创万亩千亿大平台、高能级战略平台。

市投促中心、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各开发区(园区)

74

加快推进海洋经济重大项目和重大平台建设,切实抓好省市重点项目、省“六个千亿”产业项目、省市县长工程项目,不断健全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和滚动实施体系。

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

75

科学安排海洋经济发展资金,支持海洋产业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76

实施“舟创未来”海纳计划,高水平举办海洋经济国际青年学者论坛、全球海洋经济创业大赛等活动,持续打响全国海洋人才赛会“第一市”品牌。建实用好“舟创未来”人才智岛,完善海洋经济人才引育激励政策,优化海洋经济人才服务体系。

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77

实施海洋领域工匠培育工程,鼓励合作定向培养海洋专业人才,加快实施高水平涉海类高职院校、技工院校建设计划,构建涉海类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78

坚持集约节约导向,积极向上争取用海指标,保障重大战略项目用海需求。

市资源规划局

79

制订海洋经济发展年度工作计划,层层压实各方责任,实行“赛马”机制,加大督促指导。

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

80

加强宣传引导,报道海洋经济发展进展、成效、经验,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市委宣传部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当好海洋强省建设主力军行动计划(20212025年.o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