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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20/2022-00163
组配分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22-01-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通告(第38号)舟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发布日期: 2022- 01- 07    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访问次数:     字号:[ ]

近期,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由德尔塔变异株引发的新冠疫情已外溢多个省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通告如下:

一、凡7月10日以来有江苏省南京市旅居史,有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经停史,与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工作人员有接触史,其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7月17日以来有张家界旅居史的来舟返舟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或入住酒店报告,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措施。

二、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合理安排行程,非必须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不前往已有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暂缓出省旅游。必须出省的,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三、请尚未接种或与第一剂次接种间隔时间已超过21天的市民,尽快接种疫苗,早接种、早预防、早保护。全市车船码头、交通枢纽场站、医疗机构、“一老一小”服务机构、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影院、宾馆、景区、各类办事大厅等人员密集的重点场所全面实行测温和健康码(含新冠疫苗接种记录)亮码通行,未接种疫苗人员应配合做好登记,引导符合条件的人员尽快完成接种。

四、广大市民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十大症状”,应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期间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舟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