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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01/2022-189173 文号 舟政办提函〔2022〕15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2-10-13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81246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2-10-18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号:[ ]

市政协社法和民宗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几点建议》收悉。现将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连续数年把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列为市委市政府的实事项目、实事工程,大力实施“美丽群岛,幸福养老”工程。贵委提出的服务力量严重欠缺、养老缺乏服务保障、惠老政策落实不力等问题,市领导十分重视,下一步将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养老人才队伍培养,积极实施《舟山市(2020—2022)三年养老行业人才培育总体规划及行动》,目前全市共有居家养老从业人员1080人,专业社会组织25家,为老服务志愿者近6000人,每年开展服务900余次,年直接受益老人近7万人次。今年以来,全市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班18班次,培训人数724人,取得职业资格等级证书398本,是全省首个并超额完成省民生实事项目“新增持证护理员111名”目标的地市,完成省定目标的358%。目前每万名老年人口拥有持证护理人员25.08人,已完成省市“十四五”规划目标。下步,我市将出台《舟山市养老服务专业人员岗位津贴和入职奖补实施办法》,进一步通过实施特殊岗位津贴、入职奖补、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措施,切实提高养老护理员收入待遇,不断推进我市养老护理水平。同时,加强与市级高校合作,开设护理专业,实施定向委培,充实高素质护理人才后备力量。


二是贯彻《舟山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以舟山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为抓手,加强部门协同。积极贯彻落实《舟山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加强顶层设计,细化条例内容,计划制定10余个配套政策。其中《舟山市新建住宅区养老服务用房配套建设办法》已出台并正式实施;《舟山市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实施办法》和《舟山市养老服务专业人员岗位津贴和入职奖补实施办法》正在抓紧制定中。为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建设,今年我市重点针对海岛地区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养老服务区域协作的意见》《舟山市“小岛你好”养老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等政策,统筹实施偏远海岛养老机构设施提档、养老服务品质提升、养老服务功能拓展、养老服务要素支撑四大工程。重点深化偏远海岛“幸福驿家”模式,出台《舟山市海岛服务驿站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驿站长效运营机制。同时,不断优化服务项目,加大宣传力度。一方面,通过村内广播、干部上门、活动宣传等方式,增加“幸福驿家”在群众中的知晓度,鼓励群众多参与驿站的活动;另一方面,及时总结“幸福驿家”运营中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宣传其中的好人好事,扩大“幸福驿家”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是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以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依托,全面推进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规范化运作,完善助餐配送餐长效运营机制,确保有需求的社区做到服务全覆盖。提质扩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重点疾病早筛、早诊、早治,强化高血压、糖尿病“两慢病”全周期管理,积极构建医防融合的健康管理新模式。不断完善“政府+社会+慈善”模式,发展“银龄互助”等社区互助型养老,持续推进社区志愿服务。深入推进首次全市30万老年人自理能力筛查、评估,截至今年8月31日,我市老年人专业评估完成率99.83%,居全省第一,并以此为契机,建立全市统一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形成老年人综合数据库,保障下步精准提供养老服务。在首批“小岛你好”12个海岛上为有需求的居家老人家中安装紧急呼叫设施,提升应急服务能力。

感谢贵委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3日

(联系人:马迢迢,联系电话:2031086)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81246号提案的复函.o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