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舟山市教育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专项信息> 行政决策预公开> 征集公告(行政规范性文件)>
舟山市教育局公开征求《舟山市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制度(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12-20 来源:市教育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为进一步完善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更好地引导家长和学生选择优质培训机构,构建校外培训机构长效监管机制。根据《浙江省“双减”工作专班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双减专班〔2022〕24 号)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舟山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实施方案(试行)》《舟山市加强文化艺术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广旅体局联合起草了《舟山市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制度(征求意见稿)》,并已向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教育部门征求了意见,下步拟由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广旅体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实施。

为更好听取和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实施细则》稿意见。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28日,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馈:

1.电子邮箱:425049435@qq.com。

2.信函邮寄地址:舟山市临城街道定沈路423号市教育局审计与监管处(邮编:316021),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舟山市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制度(征求意见稿)(点击下载)



舟山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