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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01/2022-189939 文号 舟政发〔2022〕32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2-12-23
文件编号 ZJLC00-2022-0010 组配分类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舟山市人民政府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舟山跨海大桥临时应急通行LNG槽车时限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12-29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号:[ ]

舟山 LNG接收站项目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能源重点项目,也是全省天然气供应的重要保障。为切实落实舟山 LNG项目对全省天然气的保供任务,更好地保障民生、服务经济,经各相关部门调研评估,并对相关交安设施提升改造,现决定:在确保大桥安全、环保前提下,对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通行的LNG槽车,可继续在舟山跨海大桥(国家高速公路甬舟高速〈 G9211〉段)上临时应急通行;临时应急通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通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舟山市人民政府      宁波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3日


       舟山市人民政府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舟山跨海大桥临时应急通行LNG槽车时限的通告.o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