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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公布公告(舟新征补布告字[2022]09号)
发布日期: 2022- 12- 07    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临城街道2022年04号地块(舟山市本级海塘安澜工程(新城片长峙海塘))建设需要,拟征收定海区临城街道王家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0824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已于2022年8月4日公布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听取了被征地单位及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现将确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舟新征补字[2022]09号)予以公布,并按此方案予以实施。

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舟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6日

 

 

 

 

 

 

 

附件: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舟新征补字[2022]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拟定本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目的、范围及土地现状

临城街道2022年04号地块(舟山市本级海塘安澜工程(新城片长峙海塘))建设需要,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0824公顷(东至张家塘北侧海塘,西至谢家山外厂西侧海塘,南至长岙公路,北至海域)。(详见征地勘测定界图)。

其中,耕地1.5990公顷、林地0.0570公顷、农村道路用地0.0647公顷、草地0.0164公顷、坑塘水面0.2054公顷、建设用地0.1399公顷。其他情况详见土地现状调查成果。

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1.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方案》的通知(定政办发〔2020〕14号)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具体为:

地类

区片

合计

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面积

(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其他农用地(除林地外)、建设用地

2.0254

112.5

2.0254

227.8575

林地

0.0570

67.5

0.0570

3.8475

总计

2.0824


2.0824

231.7050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最新规定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3.社保安置。按《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海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行“人地对应”实施办法的通知》(定政办发〔2019〕6号)规定执行。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数共1人,被征地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确认具体参保人数和名单,并办理相关手续。

4.鼓励被征地农民按照《关于印发舟山市被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舟人社发[2014]211号)等有关规定参加就业培训。

三、农村村民住宅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本次征收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

四、其他补偿按照相关规定标准予以补偿。

五、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舟山市人民政府按方案内容组织实施,并由临城街道办事处作为本次征收的实施部门,负责实施具体的征收工作。

 

                                                   舟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