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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26/2022-189685
组配分类 监管动态 发布机构 舟山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2-12-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在全市工矿商贸领域开展冬季防范火灾爆炸事故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12- 07    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各县(区)安委会、消安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近期,河南等地接连发生火灾等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教训十分深刻!要全力救治受伤人员,妥善做好家属安抚、善后等工作,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临近年终岁尾,统筹发展和安全各项工作任务较重,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年关将近,企业抓生产赶工期、物流仓储饱和承压,事故概率增大,各类火灾风险急剧攀升。按照《浙江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河南安阳“11·21”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工业企业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浙消安委办〔2022〕52号)要求,进一步吸取河南安阳“11·21”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防范遏制火灾事故发生势头,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工矿商贸领域开展冬季防范火灾爆炸事故专项整治工作。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夯实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范机制,完善各类火灾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从严从硬监管执法,持续深化硬核有效举措,严密防范群死群伤火灾爆炸事故,实现工业企业火灾爆炸事故明显下降,确保全市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月20日。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

1.针织服装生产加工等纺织印染类企业;

2.木材加工、堆场等相关企业;

3.泡沫生产加工、海绵发泡类企业;

4.液氨、油漆及其他易燃气(液)体等易燃易爆物品储存使用相关工矿商贸企业;

5.存在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仓库与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三合一、多合一)的工矿商贸企业;

6.人员密集场所。

(二)重点内容

一是突出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消除管理缺陷。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规范。二是突出硬件设施安全生产条件,本质上消除事故隐患。重点排查治理企业违规改建环保设备或危化品仓库、违章搭建及安全设备设施严重缺陷等突出隐患问题。三是突出“厂中厂”、“三合一(多合一)”及新领域安全风险,落实严密防控措施。补强新领域新业态安全薄弱环节,严防盲区漏洞。

具体排查整治内容详见:

1.《工矿商贸领域冬季防范火灾爆炸事故专项整治排查表(通用)》(附件1);

2.《纺织印染企业特有内容整治排查表》(附件2);

3.《木材加工相关企业特有内容整治排查表》(附件3);

4.《海绵生产加工企业特有内容整治排查表》(附件4);

5.《使用危化品企业特有内容整治排查表》(附件5);

四、工作措施

(一)部署发动,全面自查。(即日起-12月5日)

各地安委办牵头,将此整治方案要求传达至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将工作要求传达至相关工矿商贸企业,同时督促企业吸取近期各类火灾事故教训,对照专项整治排查通用表和相应的特有内容排查表,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确保类似事故隐患得到治理,安全风险得到管控,事故得到防范。

(二)集中整治,消除盲区。(12月6日-2023年1月10日)

各地安委办和消安委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细化的整治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形成合力,开展集中整治。要组织消防、应急、经信、商务、住建、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全面梳理重点企业名单,对照通用和特有整治排查表开展检查。聚焦火灾防范重点事项:加强电气线路和设备安全检查、严格动火作业审批、强化易燃物资安全管理、落实危化品管控措施、规范电动车充电管理、取缔“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落实消防安全管控措施:保持消防通道畅通、配足消防设备器材、确保消防设备器材完好、经常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定期组织消防应急演练、坚决纠正吸游烟行为等,确保整治不留盲区。

(三)突出整改,根治隐患。(12月6日-2023年1月10日)

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强化立查立改,闭环整治。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逐一注明整改时限。对确认为重大火灾隐患的,由当地应急管理部门依法报请政府挂牌督办,原则上所有隐患要在1月15日前“清零”。对区域性的重大火灾隐患突出问题,由各地安委办上报市安委办并视情列入省市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清单。各地要在深化企业安全技术帮扶的同时,依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漠视风险、隐患严重、整改不力的企业,加大事故前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强化行刑衔接,依法查办安全生产事故罪、危险作业罪。

(四)巩固总结,提升实效。(1月11日-1月20日)

各地安委办和消安委办要巩固整治成效,及时对各区块、各职能部门成效明显的特色亮点工作进行总结,形成长效机制,各地推广应用的。请各安委办和消安委办于1月20日前将整治工作总结分别上报市安委办和消安委办。

五、工作要求

(一)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全市工矿商贸企业要以案为鉴,全面排查火灾事故隐患,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工作原则,落实隐患闭环管理,切实防范火灾事故。

(二)落实行业监管部门责任,把好消防安全管控关。消防部门要对堵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检查,对重点行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安全培训,强化火灾初期应急处置技能提升。应急部门要充分运用“工业企业安全在线”平台,将重点工业企业防火灾爆炸专项整治检查情况录入隐患治理模块。经信部门要加强行业指导,督促行业企业加强防火安全。商务部门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等商贸企业安全检查。住建部门要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核查工作,切实把好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关。城管部门要加大对违章建筑的安全检查。各部门间要通力协作,确保专项整治不留盲区。

(三)压实属地政府管理职能,提升火灾事故防范意识。各县(区)、乡镇(街道)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 15条、我省 25 条安全生产重要举措要求,落实属地消防安全管理职能,加强对工业企业及周边出租房的火灾隐患排查,杜绝各类火灾防范违规行为,进一步提升火灾事故防范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