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舟山市财政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
索引号 文号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2-12-08
文件编号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清理
公开方式 有效性 有效
舟山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8    来源:市财政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72号)《舟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舟政发〔2021〕24号)《舟山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舟财法〔2016〕2号相关规定,我们对现行舟山市财政局(包括与其他市级主管部门联合)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截至20221015日,确认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7件(附件1),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8件(附件2),现给予公布。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停止执行。

 

附件:附件1 舟山市财政局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xls

          附件2 舟山市财政局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xls

 

 

 

                          舟山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