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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01/2022-189704 文号 舟政发〔2022〕26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2-12-04
组配分类 市政府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9    来源:    访问次数:    字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舟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4日



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2022-2025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22〕30号)精神,全面提升我市气象服务水平,现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舟山气象高质量发展,助力“两个先行”和现代海洋城市建设。到2025年,多频段雷达协同探测体系初步形成,重点区域气象监测基本无盲区,气象精密监测能力明显提高,气象预警信号细化到乡镇(街道)和主要影响区域,灾害性天气监测率、气象预警预报准确率、气象服务满意度居全国地市前列,海洋气象服务对防灾减灾和海洋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形成一批具有舟山辨识度的气象标志性成果,为2035年建成海洋气象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奠定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海洋气象科技创新。加强对台风、入海强对流、海上大风、暴雨、海雾等主要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关键项目的支持,加快气象预报数字化、智能化、精准化和服务精细化等领域的科技创新。探索建立海洋气象科技创新平台,支持气象院士(专家)工作站、海洋气象研究实验室、野外观测试验基地、气象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基地建设。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开展气象科技创新,推进跨学科联合攻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气象局、东海实验室,各县〔区〕政府。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均需各县〔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建设高质量气象人才队伍。将气象人才纳入市县人才发展规划。将符合条件的气象人才纳入市县人才政策享受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气象人才申报人才工程(计划)。支持地方气象事业编制人员招录委托省气象局统一组织实施。探索柔性引进气象高层次人才和海洋、新技术等跨学科复合型人才,吸引国内外高层次气象专家驻舟山开展研究。建立气象人才业务培训、实践实训、现代师徒等制度。健全气象人才评价体系和分配激励机制。加大气象人才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弘扬科学家精神和工匠精神。(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

(三)提升海洋气象精密监测能力。建设强天气多频段雷达协同探测体系,布设X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和大气垂直廓线探测设施,实施S波段多普勒天气雷达精细化升级。完善地面自动气象站布点,按照海岛陆域监测密度3公里1个站,主要港口、航道、锚地和涉海活动重点区域气象代表站全覆盖的目标,补充建设自动气象站。根据防灾需求,科学布局风、雨、雾等监测要素。探索利用商船、渔船、浮标布设自动气象站,拓宽涉海气象监测区域。完善农业、交通、生态、太阳能风能气候资源等专业观测网。提升气象多源协同观测、装备运维保障和监测数据质控能力。(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港航和口岸局,新城管委会、普朱管委会)

(四)推进气象预报数智化发展。升级气象业务设施设备,提升气象海量数据融合分析处理和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加强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和新型监测数据在气象预报中的应用,依托省市算力,创新算法,提高气象预报精准化水平。搭建集约高效、智能协同、市县贯通的气象预报业务平台和强天气追踪预警业务平台。健全无缝隙、全覆盖的智能数字预报业务体系和产品体系,初步形成“四个一”精准预报能力,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强天气发生潜势、提前1天预报逐三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大数据局)

(五)构建海洋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聚焦高水平平安舟山建设,强化气象对防汛防台抗旱、应对极端天气、海上安全、应急救援等领域的支撑作用。针对重大天气,健全面向党政领导、相关部门、基层责任人的多层级服务机制。建立气象与应急管理、海洋渔业、海上交通运输、海岛旅游等涉海安全监管部门联合会商机制。迭代升级防灾减灾、海上安全智控等气象应用场景。依托数智预报产品优化小流域山洪等灾害联合预警。完善全媒体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传播体系,建设舟山气象预警码,推进智慧村社等平台实时接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移动监测设施,提升现场应急气象监测能力。推进“网格+气象”,提高基层气象防灾减灾水平。开发保险气象指数,构建气象灾害风险转移机制。完善气象灾害公众防御指引,加强气象防灾减灾知识科普宣传,增强全社会主动防灾意识和能力。加强油气、石化等重点领域雷电预警服务和雷电防护装置管理,规范防雷中介技术服务监管。(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城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港航和口岸局、舟山广电总台、舟山海事局,高新区管委会、新城管委会、普朱管委会)

(六)高水平服务现代海洋经济。针对建设世界一流强港,细化舟山港域各大港区、主要航道和港口气象预报,优化大轮引航、靠离泊、装卸、堆场管理等气象服务。针对油气全产业链,深化锚地供油气象服务,引进基于海底地形订正的近岸风浪精细化预报模式,细化局地风力和海雾预报。针对修造船等临港制造业,加强舱内作业、船体喷漆等气象服务。针对海岛旅游产业,加强主要景区、涉海游乐区气象发布,拓展游客气象导引服务。针对海洋新能源产业,加强风能太阳能资源分析评估,探索海上风电场有效风速和风功率预报。推进海洋气象服务数字化改革,建设锚地供油、智慧港航等气象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经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港航和口岸局,高新区管委会)

(七)推进气象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持续实施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项目,丰富公众防灾避灾、生产生活、健康养老等领域的优质公共气象服务供给。加强偏远海岛、弱势群体气象服务供给。气象数据融入数字孪生城市,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在“浙里办城市频道”等场景中强化数字智慧气象服务供给。围绕乡村振兴、“小岛你好”海岛共富行动,拓展和深化海水养殖、特色农业和乡村旅游、跳岛游等气象服务。加强水资源和电力调度精细化气象服务。实施“耕云”行动,提高海岛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健全气象科普宣传教育体系。(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大数据局,新城管委会、普朱管委会)

(八)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气象支撑。加强温室气体浓度、负氧离子、灰霾和风能太阳能气象资源监测研究与动态评估。强化空气质量和重污染天气联合预报预警,引进污染源大气扩散预报模式,提升大气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气象支撑能力。开展城市规划、重大建设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推进生态气候资源普查和利用,争创天然氧吧、避暑气候胜地、气候康养乡村等气候品牌,增加优质气候生态产品供给。(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新城管委会、普朱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各地要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完善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气象法律法规,健全气象标准体系,规范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气象灾害风险管理、气象资料使用等活动。深化市政府与省气象局合作,共建海洋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示范市。完善气象事业地方财政保障机制。各地要抓住契机,因地制宜梳理谋划实施一批保障防灾减灾、服务区域发展急需的气象重点项目,做到布局科学、建设有序、应用高效,以气象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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