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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11/2022-00988
组配分类 灾害救援 发布机构 舟山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2-02-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财政局 舟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15 来源:市财政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179号),经研究,现将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下达给你们,本次下达资金用于补助2021年度“烟花”台风及梅雨、汛期洪涝灾害应急救援支出,优先用于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统筹用于防汛防台等应急管理支出。同时,此项资金为2021年中央参照直达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

请各单位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245号)和《浙江省中央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浙财建〔2020〕175号)有关规定及相关财经制度,加快资金使用进度,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附件:舟山市本级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表

 

 

 

  舟山市财政局       舟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17日


附件

舟山市本级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

金额

具体明细

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一般损坏房屋补助金额

人员集中安置补助

应急处置支出

1

市应急管理局

119.8

5


114.8

2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千岛街道办事处

53


53


3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临城街道办事处

77.6


77.6


4

舟山市普陀区普陀山镇人民政府

5.4


5.4


5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朱家尖街道办事处

33.2


33.2


合计

289

5

169.2

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