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洋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核准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核准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000万吨每年炼化一体化项目金塘原油储运基地外输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意见的函 | 舟环函〔2022〕17号 | 2022年4月11日 | 见附件 |
公告期为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4月20日(7个工作日)。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核准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80-2060087
通讯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行政中心2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