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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10/2022-13777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2-04-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平安护航“项目攻坚年”全力助推现代海洋城市建设专项行动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04- 29 来源: 市司法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各县(区)司法局,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市局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现将《舟山市司法局关于平安护航“项目攻坚年”全力助推现代海洋城市建设专项行动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舟山市司法局 

                              2022年411 

       

舟山市司法局关于平安护航“项目攻坚年”

全力助推现代海洋城市建设专项行动的实施细则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项目攻坚年”的决策部署和市委政法委的工作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特制定市司法局平安护航“项目攻坚年”全力助推现代海洋城市建设专项行动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学习宣传贯彻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司法行政系统要对标对表实干争先、跨越发展,高水平建设现代海洋城市这一主题主线,聚焦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先行和共同富裕示范,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优势,持续放大法治舟山、平安舟山建设和法律服务等优势,强化“项目为王”理念,全面提升工作标准,积极创新服务举措,以一流的工作作风、工作业绩平安护航“项目攻坚年”,为高水平建设现代海洋城市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二、目标任务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项目攻坚年”和市委政法委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系统“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行动,紧盯重大项目建设各环节、全过程,坚持重大项目推进到哪里,司法行政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通过建立健全司法行政领导联系重大项目责任制,开展扫黑除恶“回头看”,加强涉重大项目法治宣传,畅通重大项目法治服务“绿色通道”,加大重大项目政府法律顾问等工作,全力服务保障“项目攻坚年”顺利推进。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上旬)。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市委市政府关于“项目攻坚年”决策部署的重大现实意义,准确把握市委政法委平安护航“项目攻坚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制定实施细则,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推动平安护航“项目攻坚年”工作措施有计划、按步骤进行。

(二)集中推进阶段(4月中旬至11月底)。各部门(单位)结合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年度工作实际,通过专项行动、完善机制、加强宣传等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深入推进平安护航“项目攻坚年”各项具体任务落地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底前)。对照“项目攻坚年”总体部署和市委政法委具体要求,对市局平安护航“项目攻坚年”工作开展情况全面回顾,总结典型经验,全面宣传推介;同时发现问题不足,查找薄弱环节,全面整改落实,确保取得预期实效。

四、工作举措

(一)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重大项目责任制。市局主要领导对司法行政系统职责范围内的平安护航“项目攻坚年”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拧紧工作责任链条。按照市委政法委的具体要求,建立“一项目一班子成员一专班”联系制度,确保重大项目联系全覆盖、平安护航无盲区。结合“三服务”工作,联系领导定期走访项目建设单位,动态掌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征求项目建设单位对司法行政部门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有效快速处理。(责任部门:办公室牵头,有关处室配合)

(二)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回头看”。按照市扫黑办《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方案》,落实司法行政扫黑除恶长效机制,落实矫正对象接收、风险评估、政治教育等各项措施,教育引导矫正对象和戒毒人员主动坦白自首、检举揭发,提升线索转化成效和教育矫治效果。加强律师辩护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的监督指导,落实备案登记、定期报告和重大案件报告工作,确保涉黑涉恶案件接案审查、内部讨论、报告备案和卷宗管理等制度落到实处,加强与公检法等相关单位协同配合,规范律师辩护代理行为的监督协作,实现提前介入、信息互通、联席会议等工作对接机制常态化,切实保障律师会见等执业权利。完善监狱服刑人员基本信息对接机制,落实重点人员“必接必送”措施,深化涉黑涉恶刑满释放人员教育稳控和服务管理。(责任部门:社区矫正局管理牵头,有关处室配合)

(三)大力加强涉重大项目建设法治宣传。结合“八五”普法推进工作,建立“八五”普法讲师团,围绕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法治宣传进园区、进企业、进工地,采取法律咨询、法治讲座、法治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开展针对性、阶段性、层次性的法律政策宣传活动。综合运用报刊媒体、“两微一端”、户外显示屏等融媒体法治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土地征收、拆迁安置、安全生产、劳动用工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涉重大项目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强化建设单位和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真正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把重大项目的建设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积极主动配合其他政法单位做好涉重大项目建设违法犯罪活动打击成效的宣传,全力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处牵头,有关处室配合)

(四)主动排查化解涉重大项目矛盾风险隐患。积极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发力,进一步优化诉调对接、访调对接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面开展矛盾风险隐患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强化对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行业、涉众型经济犯罪等重点领域、企业兼并重组、破产倒闭等重点环节排查,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具体化”的要求,明确责任人和防范化解措施,实施清单式管理,做到“一事一议一策”,提前警示相关部门做好风险防范,确保风险隐患不升级、不蔓延、不转移、不输出,确保各类风险隐患发现在早、防范在前、化解在小。充分运用浙江法律服务网、人民调解大数据管理平台、“浙里调”微信小程序及时妥善化解涉重大项目矛盾纠纷,努力让人民群众遇到问题能及时得到优质调解服务。(责任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牵头,有关处室配合)

(五)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效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开展“先锋律师海岛行”公益法律服务,采取“行业化”集中服务和“点对点”精准服务,常态化推进企业“法治体检”;“分层式”推进市场主体法律顾问网格化全覆盖,确保网格内规上企业、规下企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不同法律服务需求得到充分响应;积极为绿色石化、甬舟铁路、国家远洋渔业基地、世纪太平洋化工品仓储等重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优化惠企政策汇聚平台“舟到运营”的运行推广,推动惠企政策从“企业申请获实惠”向“政府主动送实惠”转变,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深入推进律师行业“扬帆行动”,做好海岛律师服务资源的统筹优化布局。(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牵头,政府法律事务处、律师工作处等有关处室配合)

(六)不断畅通涉重大项目司法服务“绿色通道”。根据重大工程项目需要,延伸服务触角、前移工作重心,现场派驻“法律服务工作室”、“人民调解工作室”等服务点,高效办理招投标、抵押贷款、承包合同等公证,确保重大项目法律服务不失位。落实法律援助“千岛通办”制度,深化法律援助服务重大项目绿色通道,畅通线上公共法律服务渠道,实现“12348”法律服务热线“7×24”全时段、不间断。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因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人员安置补偿等问题引发的涉法纠纷,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一律快审快批、应援尽援。(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牵头,律师工作处、市法律援助中心等有关处室、单位配合)

(七)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坚持和完善队伍教育整顿中形成的干警常态化教育管理机制,持续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着力增强干警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聚焦涉重大项目执法司法不规范、法律服务不到位、干警违规违纪等突出问题,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健全完善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制度机制,推动工作作风新转变、执法质效新提升、法治环境新改善。(责任部门:局政治部牵头,机关党委、纪委及各有关处室配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平安护航“项目攻坚年”全力助推现代海洋城市建设专项行动协调小组(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统筹负责这次专项行动,定期听取专项行动工作推进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疑难、多跨问题,确保各项重点任务扎实顺利推进。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部门(单位)要围绕各自承担的重点任务,主动谋划、积极实施,确保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市局协调小组办公室建立工作进展情况月报机制和阶段性工作总结制度,切实加强对各条线平安护航“项目攻坚年”的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评估、通报。

(三)强化氛围营造。各部门(单位)要强化“实干争先”意识,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通过报纸、微信公众号、之江法云微信塔群等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好专项行动的强大声势。